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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缴钱植树

作者:赵国品 创作时间:2008-03-19

尺寸:3000 x 1188 发布时间:2008-03-19

类别: 点击:3659

说明: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建议公民人人捐出20元交给国家去植树造林。他说这样既可以满足大家植树的愿望,也解决义务植树尽责率低的尴尬。   资金有缺口,让老百姓掏一点,肯定都能理解,因为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公民植树毕竟属于义务,如果改成要求每个公民必须捐献20元钱植树,则属于强制性的规定了,这就需要给“义”二字做出一个更精确的解释:“究竟是号召性的,还是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如果是严格的法律规定,那么不履行义务就是违法的了,交了20块钱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了么?   捐钱并非是良策。现在,为了造声势、树政绩,不少单位每到植树季节,植树“植”到了报表中,造林“造”在了电视里,结果是“春天种、夏天枯、秋天死”的植“数”造“零”。 不解决这种认认真真搞形式,热热闹闹走过场的“植树秀”,交多少钱是没用的。   全民义务植树,这是一种精神层面和道德领域上的“号召性义务”,并非是严格法律意义上公民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国家虽然提倡“全民义务植树”,但在现实中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义务植树尽责率却无法达到100%,或者说,义务植树行为的实施,取决于公民个体实际和道德自律,不是一个可以强制执行的事情——缴钱替代植树义务的“理念”,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难道缴纳20元钱就可以放弃或者逃避植树造林的公民责任了吗? 我以为,义务植树之类的公民责任是绝对不可以如此“消费化”的。公民参与的义务植树,不仅是一个植树造林的劳动过程,还是一个公民责任和道德感提升的心灵过程,几棵树可以花钱买到,公民责任又是钱能买到的吗?一旦花钱可以放弃责任和道德,在现实的社会语境下,公民责任感将出现大面积的群体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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