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说不清”往往是不肯说清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08-08-31
尺寸:1181 x 874 发布时间:2008-08-31
类别:社会生活 点击:1168
说明:
《东方早报》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该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提高到10年。 落入法网的贪官,若其巨额财产来源正当,当然不会不一一说清,以证自身清白。贪官“说不清”,其实往往是他们自己不肯说清,幻想一个“来源不明”,就能保其蒙混过关。所以,此次立法机关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提高到10年,完全是正当而且必要的,是司法更趋于合理公正的一个步骤。试想,假如在审理判定贪污受贿案时,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同于贪污论罪,那么,看谁还敢不肯“说清”呢! 有道是:揽权谋私频伸手,被捉哪堪问咎由;巨额浮财瞒“身世”,照样惩处不罢休!法律的每一回实事求是的修正,都体现出民主宪政的一个进步,值得人们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