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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之伐

作者:海春 创作时间:2008-09-23

尺寸:2480 x 3508 发布时间:2008-09-23

类别:社会生活 点击:1031

说明:

从今年10月1日起,湖南省给不同的文件制定了不同的“寿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标注了“暂行”、“试行”的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文件自动失效。对面临失效文件,制定机关应在文件有效期满前6个月对文件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应重新公布,需要修订的则要按程序办理。(9月21日《新京报》) 湖南省打破文件“终身制”的尝试,是削减“文山”的可贵探索。用规章来规定文件的“寿命”,不仅给各级官员卸下了心理负担,也给大众和社会带来方便。让公众和社会组织来帮助审查文件中的违法嫌疑和偏差,不仅仅是落实公民的参政权,更重要的是实现社会公正。我们知道,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多由各部门或行业制定,具有法律性质,不免有维护自身利益的先天优势,也就可能出现因“法”的不公正而导致的社会不公正。由公众来参与规范的制定,就能更好地保证“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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