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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隐性债务须防控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08-01

尺寸:2362 x 1838 发布时间:2018-08-01

类别:财经 点击:3494

说明:

●戏画闲言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须防控             ·吴之如·文并画   《经济日报》报道,财政部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0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闻出处: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1/29/c_1122330232.htm)   财政部公布的这一最新统计,或许能让多数地方政府稍稍定心一些,虽然也到了债台高筑的境地,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红灯并未亮起,只是今后需要多多留心提神一点,注意“举债建设”也不是没有限度,可以任意而为的。但是,“个别地方政府”则不然,“通过多种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这一警告,已然十分严厉了。有道是:   隐性债务须防控,地方政府莫放松;违规违法或变相,高筑债台岂称雄?   地方的现代化建设,借债不失为筹措资金的一条路子。但是,如何借债,举债规模多大,地方的当家公仆也需要多作调查研究,多向各方面的专家求教,甚至多听取一些群众意见,本着科学精神,在可持续发展上多做文章。万不可只顾打造自己的个人“政绩”,而违反相关政策和科学规律,大轰大嗡地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建设事业中的胡乱折腾,使国家受损、令百姓受害。那些不择手段到处借债而不管还债能力更不管继任者如何应对畸高债务的少数地方的当家人,无疑是给现代化事业乱挖坑而非添砖加瓦,他们的错误做法,理当依法受到追究。   总之,地方建设中,借债必须合法,同时兼顾合理,切忌盲目,切忌违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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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须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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