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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赠品索赔

作者:张叶 创作时间:2007-04-19

尺寸:2753 x 2480 发布时间:2007-04-19

类别:健康 点击:2354

说明:

赠品索赔今年2月份,家住南京市定淮门大街的八旬老人熊宪彬,因为购买一种保健品达数千元之多,商家特地送了个“暖腰宝”给他。然而,就在老人使用了不到3天,这个暖腰宝发生了爆炸,将老人身上烫了一大块。因为是赠品,又因为这个没有合格证的产品,连厂家电话都打不通,于是,老人被商家推来推去,就是不愿给老人一个解决办法。 想暖腰却烫坏了腰   记者见到,年过八旬的熊宪彬,弯曲着腿不能迈步,需要靠人搀扶才能艰难前行。而此前,熊宪彬还能行走自如。据老人介绍,他患有高血压,心脏不好,去年4月,他在家门口一个卖保健品的商店里免费使用了保健仪器后,感觉不错,就买了5盒总共1800元的保健品,后来在销售员汪小姐的诱导下,熊老汉又买了1800元的保健品。今年2月,汪小姐再次联系熊宪彬,鼓励他再次购买产品,这次还热情地送给了他一个“暖腰宝”。正好过了几天天气很冷,他就用这个“暖腰宝”来取暖。就在老人抱着暖腰宝准备睡觉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突然,暖腰宝“砰”的一声爆了,老人赶紧把暖腰宝连同衣服一起拎了起来。但里面有毒的原料,还有开水都流了出来,将老人身上多处烫伤。据熊宪彬的老伴介绍,烫伤的面积比较大,水泡鼓得很大,她就用针把泡挑开把水放掉。熊宪彬随后打电话给送赠品的那位姓汪的销售小姐。汪小姐看了熊宪彬的伤势都哭了。但她的公司派人来看后,连称不要紧,很快会好的。熊老汉想想也是,老皮烫伤无所谓,估计也没什么事,但还是吃尽了苦头。这时,汪小姐除了让他用公司的一种产品往身上涂抹之外,就再也没来看过老人了。 索赔却找不到对象 然而,老人的伤口却并没有因为涂抹该公司的产品而好转。3月份,熊宪彬去省人民医院就诊,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烫伤的皮肤才逐渐愈合。但老人却不能行走了。据一名烧伤整形外科聂主任介绍,熊老汉的伤口恢复良好,但他老觉得身上不舒服,加上长期卧床,年纪又大了,心理的障碍导致其走路有些困难,这需要一段时间来调整。   这起意外给老人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那么,谁该对这件事情负责呢?销售员汪小姐告诉记者,熊老汉应该找厂家。她表示,已与厂家讲好了,只要把东西拿过去看一下就能解决问题。汪小姐认为,因为跟熊老汉关系处得不错,才送给他“暖腰宝”,而出了问题,熊宪彬应该向暖腰宝的生产厂家索赔。然而,当记者拨通厂家的联系电话时,听筒却传出提示音:“你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更令人感到不解的是,保健品商店的负责人则认为赠送“暖腰宝”是汪小姐的个人行为,他们商家不负责任。   在熊老汉妻子的再三要求下,保健品商店同意去找“暖腰宝”的经销商理论。而当初卖“暖腰宝”给汪小姐的商家称,此事要找该产品的代理商,而代理商一时又找不到,三方一时陷入了僵持状态。 就是赠品也要保质   这样一件“迷离”的案例,究竟谁该为消费者负责呢?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洪告诉记者,任何商家出售的产品,含赠品,都应该保证产品的质量,除非销售和赠送商品时就向消费者明示这是有瑕疵的。就这件事而言,保健品商家的说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因为你不能指定消费者去选择告厂家。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消费者既可以找商家索赔,也可以找厂家索赔。一旦打起官司来,交涉过程中他也可以找两家来共同处理这个纠纷。所以,当消费者找不到厂家时,商家应该先担起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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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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