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标题:驱逐下车

作者:张兮兮 创作时间:2007-09-14

尺寸:1667 x 1243 发布时间:2007-09-14

类别:社会生活 点击:19985

说明:

谁造成了“卸磨杀驴”式的伤害? 该如何规避“卸磨杀驴”式的伤害? 老员工遭遇资本软暴力是谁的尴尬? ■张兮兮 工作或下岗?在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是个问题!就在这一法规实施前,处在在改革最前沿的深圳经济特区,部分在市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用人单位,出于成本因素的考虑,开始辞退员工,对内部结构进进行重新“洗牌”。沃尔玛炒人事件、龙华清湖小学一代课10年老师面临清退吐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辞工高潮还在继续。有专家甚至担心,从劳动者切身利益出发制定的一部法规,经如此演绎,其结果可能会是“名善善实恶”。(《南方都市报》9月12日)   就在不久前,有关人士就提醒劳动者,要警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对企业老员工的大规模裁减。但如今这种担心不幸变成了事实,正有用人单位对内部结构进进行重新“洗牌”,对老员工动用资本软暴力,上演着一幕幕现实版的“卸磨杀驴”,并且这种伤害正呈现蔓延的趋势。 的确,与正在实施的《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在许多方面都有突破,《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设置了诸多限制,增加了更多的社会责任,设定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义务。比如,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短期化,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违约金不能随意设定,拖欠劳动报酬将面临严厉处罚等等。但也正因如此,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即将实施会产生一种对新增义务和责任的恐慌,生怕到了那一天难以甩掉一些“廉颇老矣”的员工。    按照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任何新法都不具有溯及力,《劳动合同法》为用人单位增设的法律义务统统都从法律正式实施之日起算。于是某些用人单位就会在综合权衡利弊的情况下,考虑新法实施后难以裁员的现实,就有可能动了打时间差而裁员的念头。如此做法,可以在招聘新员工方便管理的同时,也减轻老员工工龄附加的工资负担,对于企业来说是动用资本软暴力后能得到的两全其美的结果,但这是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完全背离的。 企业使用资本软暴力“卸磨杀驴”,其威力甚至大于直接的暴力伤害,伤人于不见血之中。但你无法用道德来对这种行为进行谴责,无法用“老员工是财富”来进行感情规劝, 甚至无法用“鼠目寸光”来对其进行嘲讽。因为他们没有违规之处,所以一切非法律的手段只能是苍白无力的。 《劳动合同法》在实施前的阵痛给老员工带来企业的无情抛弃,并将这种负担抛给了社会。那么该如何规避这种资本软暴力“卸磨杀驴”式的伤害?既然《劳动合同法》已经成文并向社会公布,为何还要给企业留下一个政策上的缓冲期?在缓冲期内是否该有健全配适的社会保障机制来防范这股辞工风暴?这些疑问,不能说不是立法者思考的遗疏,也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和尴尬。

0

张兮兮

关注

火箭升迁

社会生活

2889
3924 x 3235 px

杞人之忧

社会生活

2882
2264 x 1928 px

纠结的让座

社会生活

2891
1880 x 1568 px

张兮兮

关注
驱逐下车
19985
0
发布时间:2007-09-14
61.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