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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范曾大师流水式作画!!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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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矫健发表于2010-12-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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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最后由 矫健 于 2010-12-29 13:0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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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10-12-29 21:03|

    范大师搞动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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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 茄子漫画发表于2010-12-29 22:39|

    不是范大师要搞动画了,这是近日收藏家郭庆祥写文章爆料,说范曾搞“流水式”作画,没有画德云云,惹的范大师老大不高兴,还把他告了,说他胡说,现在正打官司着呢。

    转贴一篇报道:

    范曾被曝"流水式"作画 与收藏家郭庆祥对簿公堂


    [提要]  上海一家报社先后刊登了三篇文章,提到著名画家范曾的自评,并称“范某人”被钱通了笔墨。”   据悉,与郭庆祥同时被范曾列为被告的还有上海画家谢春彥,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对范曾也有批评。

      上海一家报社先后刊登了三篇文章,提到著名画家范曾的自评,并称“范某人”被钱通了笔墨。近日,范曾将收藏家郭庆祥等人诉至法院,称名誉权被侵犯 ,索赔540万元。昌平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日开庭审理 。而郭庆祥针对范曾的质疑,明确作出回应,称其发文评价范曾并不存在个人名誉攻击,他针对的是一种艺术收藏界的不正常现象,而文中他对范曾“流水式作画”的描述都是“亲眼所见”。

      范曾起诉

      名誉权受损,索赔540万

      生于1938年的范曾是著名画家、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教授。他诉称,今年5月至6月间,上海一家报纸先后发表三篇署名文章,署名为郭庆祥的《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提到他的24字自评,署名为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一文称“钱眼下真的也通了不少国画大师、小师的宝贝‘笔墨’……范某人卖画之八字秘窍即最典型之个案也。”

      范曾起诉该报社及郭庆祥、谢春彦,称三文章使用侮辱、诋毁的语言,侵害自己名誉权。范曾认为,被告随意贬损原告名誉,侮辱原告人格,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并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该报社应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郭庆祥和谢春彦分别赔偿500万元和20万元。

      范曾表示 ,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郭庆祥等人的文章主观武断,横加指责,使用侮辱性语言,直接攻击其人品、作画方法、创作意图、作品价格等。

      郭庆祥回应

      亲眼所见,不是诋毁


      被告郭庆祥回应称,所谓“没有事实依据”是不存在的:“1995年荣宝斋业务经理米景阳找到我,称他的好友范曾在法国购买了一处房产,因没钱支付房款了,请我帮忙购买范曾200张画。当时的价格是每平方尺4000元。我随即打了200多万元过去。很快拿到了第一批画,展开一看,题材与技法严重雷同,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疑问之下,到其画室一看,很多3平方尺的宣纸都用吸铁石整齐地吸在画墙上,‘老子出关’、‘钟馗’、‘达摩’等题材几乎和前100张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这几个人物造型来回组合。我认为他的这种程式化 、模式化的制作过程既不是一个艺术家的创作,也不如一个美术工作者的水平,简直就是画匠的商品画,也就是一个工匠的简单劳动。工作现场就像是工厂车间的流水线,自己复制自己的作品,已和印刷品没有什么区别。在了解了这200幅画的内容和制作过程后,认为作品题材重复过多,就叫朋友赵刚拿了其中数十幅作品要求范曾换一些新的题材,后来换了一些花卉画。”

      据悉,与郭庆祥同时被范曾列为被告的还有上海画家谢春彥,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对范曾也有批评。谢春彥家人此前表示谢春彥并不在家,不便表态。

      郭庆祥称,《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所写的流水作画其实是对1995年亲眼所见事实的记录,并无夸张之处,其中也加入了他对艺术收藏现象的感悟。他现在依然认为,艺术家最重要的是真诚,像这样不断复制自己,既是对艺术的侮辱,也是对收藏家的不公平。

      “批评诸如范曾这类现象,不存在个人名誉攻击,而是体现了当下一名艺术品收藏者的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郭庆祥认为,作为一名收藏家应该有对文艺作品和现象发表评论的责任和权利。艺术家不能把自己的水平夸大宣传,其作品也不能一味去迎合市场和大众的趣味。

      范曾书画在业内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赞之者称之为画坛奇才,而批评者则指其字画难逃俗态,近于复制 。据《新快报》


    来源:半岛都市报 本贴最后由 茄子漫画 于 2010-12-29 22:44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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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楼

  • 茄子漫画发表于2010-12-29 22:45|

    郭庆祥在其博客上贴出范曾“流水式”作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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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楼

  • 茄子漫画发表于2010-12-29 22:4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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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楼

  • 茄子漫画发表于2010-12-29 22:4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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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楼

  • 茄子漫画发表于2010-12-29 22:56|

    郭庆祥跟范曾较上劲了,这不,专门为批范大师建起了新浪博客,内容全是批老范的——

    郭庆祥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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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楼

  • 大涤子发表于2010-12-30 08:54|

    老 范的画价会不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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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楼

  • 大涤子发表于2010-12-30 09:00|

    老范啥艺术家?奸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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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楼

  • 老油发表于2011-01-01 10:43|

    流水并不违法。就是一张画复制千万遍,也是作者的权利,除非作者卖画的时候保证没有相同和近似的作品。

    这就跟我们曾经争论过的“万能漫画”一样,与道德没什么关系。

    一个歌手可以几十年反复唱一首歌,千万张地复制一个光碟,人们不仅不骂,反而说他了不起。

    你把他当作手工业者看待,他就没什么可挑剔的。

    至于这样的手工业品值不值得买,有没有收藏价值,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其实,画原本是拿来消费的,觉得好看,买回来欣赏,目的就达到了。既然有那么多人喜欢,那就尽可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有什么不对呢?

    对于把画画当作谋生手段的人来说,能做到这种地步就是最高境界了。

    古今中外复制自己作品再卖的画家何止千千万万,包括堪称伟大的艺术家也是如此,区别也许仅仅是复制的数量。

    复制的有限量与无限量都是个人的权利,只要不在这个问题上欺骗买家,那就无可厚非。

    人们习惯于把艺术家的标准定得很神圣,而后用这种神圣的标准去批判艺术家。我倒觉得艺术家和广大劳动人民一样,都是卖力气的谋生者。没必要因为他的力气卖得很贵,就要他很高尚。

    通常,对这些有影响力的人,只需要他们担当多一些社会义务,用公德与法律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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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楼

  • 布告发表于2011-01-01 11:18|

    流水作画也有好处,那就是刺激才思,娴熟用笔,集中高效,大胆发挥,和而不同,筛出神品。

    有些是在画成之后,要淘汰成废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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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楼

  • 虎川漫画发表于2011-01-01 11:43|

    仔细看,每幅画还是有点区别的,很强的作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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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楼

  • 茄子漫画发表于2011-01-02 09:17|

    我上面只是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件事,没发表意见。我认为,收藏者拿到所钟爱的名家的作品,是真迹,可供欣赏或升值,就可以了,不必管人家是“流水式”画的,还是一张张画的,你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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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11-01-02 12:59|

    艺术品是商品,是商品就有供求关系,市场决定好卖的东西就得加班生产,就得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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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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