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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批判:[转贴]金满楼:“焚书坑儒”的传统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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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焚书坑儒”的传统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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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次转到微评 金满楼 于 2010-9-2 22:27:0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焚书坑儒”的传统不能丢

作者:金满楼

记者,律师,作家,号称公民社会的三大支柱,不过最近挨打比较多,不过想想也正常。俗话说得好,命苦不能怨政府,挨打不能怪社会,既然该国斯文丧尽,文人便理当挨打,存在就是合理,不要想不通。

不过有一点颇令人不解,记者被抓,各方群起声讨;作家被抓,舆论鸦雀无声。同样是文化人,待遇咋就这么大的差别捏。记得去年唐德刚唐老死的时候,国内也是这样的沉寂,哪里比得过季羡林季老和任继愈任老的身后哀荣与风光。咳,不服不行,带着怨气下地府,阎王老爷他不答应。

谢朝平,陕西渭南人,五十多岁的老人家,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作家,最近自费出了本书,得罪了领导,被当地公共安全专家们千里迢迢的追来,在北京的家中,抓了,押回原籍,重重惩处,以儆效尤。狗奴才们不畏强权,敢上首都抓人,牛逼得很,您想想,北京是啥地方啊,那是首善之区,随便掉下个石头,至少也砸死好几个处长,这里都敢撒野,陕西牛的逼可真不小……啥意思?大大的牛逼呗。

各位看官,您要知道,现在的警察不太敢随便抓记者了,因为有总理讲话撑腰,最近风向变了。记者的安全度得到了提高,幅度还不小。这不,年初抢夺小记者录音笔的湖北李巡抚前两天还写文章,说要虚心听取忠言逆言,当然,文章是让秘书写的,官话连篇,令人作呕,所以其态度是否端正,尚不得而知,但总算为年初的事件做了个收尾,算记者们先胜一局。

记者被打,律师被黑,好歹他们有组织和渠道保护,记者们掌握了发言权和发言的渠道,同行被打,群起声讨本是分内事;律师被黑,还有律师协会偶然帮忙过问一下,毕竟做律师就得加入律协,关键还交了钱的。谢老人家被抓的问题就比较麻烦,因为他既没有组织,也没有渠道,他又不是作鞋的,纯体制外的人,靠码文混饭吃。谁来为他喊冤?谁来为他叫屈?记者吗?律师吗?新华社的记者们很忙,当然不会吭声,人家都是管国家大事的,屁大点事,人家也不爱管,再说领导还没有发话呢。至于民众嘛,都是一些乌合之众,更指望不上了。

“焚书坑儒”的传统不能丢,陕西渭南树了个好榜样。陕西是多牛逼的地方啊,焚书坑儒的故乡啊。这下算全明白了。历史的好传统还在延续,实在是令人欣慰。谢老人家自费印刷的一万本书,据说大部分已经被查没了,现在人也逮住了。好嘛,好戏要开场了,焚书坑儒,杀只鸡,儆两猴,威风大大的。

本国六十年来就没有体制外写作,体制外写作只能自娱自乐。但凡是公开出版物,均为体制内产物,谢老人家自己印刷作品,自行销售,犯了大大的忌讳。不过最近听说印刷厂可以帮私人印刷不公开流通的图书,谢老人家虽说无罪,但得罪了领导,那可是大大的罪。

常有领导念叨,为啥子中国不能出大师,为啥子中国人不能获诺贝尔奖……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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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 吴之如发表于2010-09-03 13:46|

    [原创]“焚书坑儒”的传统不能丢
    180 次点击
    7 个回复
    0 次转到微评 金满楼 于 2010-9-2 22:27:0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焚书坑儒”的传统不能丢

    作者:金满楼

    记者,律师,作家,号称公民社会的三大支柱,不过最近挨打比较多,不过想想也正常。俗话说得好,命苦不能怨政府,挨打不能怪社会,既然该国斯文丧尽,文人便理当挨打,存在就是合理,不要想不通。

    不过有一点颇令人不解,记者被抓,各方群起声讨;作家被抓,舆论鸦雀无声。同样是文化人,待遇咋就这么大的差别捏。记得去年唐德刚唐老死的时候,国内也是这样的沉寂,哪里比得过季羡林季老和任继愈任老的身后哀荣与风光。咳,不服不行,带着怨气下地府,阎王老爷他不答应。

    谢朝平,陕西渭南人,五十多岁的老人家,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作家,最近自费出了本书,得罪了领导,被当地公共安全专家们千里迢迢的追来,在北京的家中,抓了,押回原籍,重重惩处,以儆效尤。狗奴才们不畏强权,敢上首都抓人,牛逼得很,您想想,北京是啥地方啊,那是首善之区,随便掉下个石头,至少也砸死好几个处长,这里都敢撒野,陕西牛的逼可真不小……啥意思?大大的牛逼呗。

    各位看官,您要知道,现在的警察不太敢随便抓记者了,因为有总理讲话撑腰,最近风向变了。记者的安全度得到了提高,幅度还不小。这不,年初抢夺小记者录音笔的湖北李巡抚前两天还写文章,说要虚心听取忠言逆言,当然,文章是让秘书写的,官话连篇,令人作呕,所以其态度是否端正,尚不得而知,但总算为年初的事件做了个收尾,算记者们先胜一局。

    记者被打,律师被黑,好歹他们有组织和渠道保护,记者们掌握了发言权和发言的渠道,同行被打,群起声讨本是分内事;律师被黑,还有律师协会偶然帮忙过问一下,毕竟做律师就得加入律协,关键还交了钱的。谢老人家被抓的问题就比较麻烦,因为他既没有组织,也没有渠道,他又不是作鞋的,纯体制外的人,靠码文混饭吃。谁来为他喊冤?谁来为他叫屈?记者吗?律师吗?新华社的记者们很忙,当然不会吭声,人家都是管国家大事的,屁大点事,人家也不爱管,再说领导还没有发话呢。至于民众嘛,都是一些乌合之众,更指望不上了。

    “焚书坑儒”的传统不能丢,陕西渭南树了个好榜样。陕西是多牛逼的地方啊,焚书坑儒的故乡啊。这下算全明白了。历史的好传统还在延续,实在是令人欣慰。谢老人家自费印刷的一万本书,据说大部分已经被查没了,现在人也逮住了。好嘛,好戏要开场了,焚书坑儒,杀只鸡,儆两猴,威风大大的。

    本国六十年来就没有体制外写作,体制外写作只能自娱自乐。但凡是公开出版物,均为体制内产物,谢老人家自己印刷作品,自行销售,犯了大大的忌讳。不过最近听说印刷厂可以帮私人印刷不公开流通的图书,谢老人家虽说无罪,但得罪了领导,那可是大大的罪。

    常有领导念叨,为啥子中国不能出大师,为啥子中国人不能获诺贝尔奖……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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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张兮兮发表于2010-09-03 14:09|

    作家被抓,舆论鸦雀无声。

    不是舆论鸦雀无声,而是被河蟹了,声音寥寥……

    下为拙文——

    “进京抓作家”源于语境“纵容”  

    张兮兮­

    ­

    8月30日,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谢朝平的作品《大迁徙》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移民是作品主角。出版后被渭南市文化稽查队全部没收,当地新闻部门和警方曾多次找出版方交涉。(新京报9月1日报道)­

    ­

    ­

    ­

    有一句成语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此时用在作家谢朝平的身上,最恰当不过。因为,尽管出版方在程序上确有违规之处,但渭南警方那个所谓“涉嫌非法经营”的抓人理由,根本与谢朝平八竿子也打不着。所以这件事其实并不吊诡,只不过是继跨省抓捕网民、通缉记者、抓记者等等权力滥用和警力滥用的变种和延续,根本目的是进行公权力“封口”——从中映射出公民监督所处的绝对尴尬地位!­

    ­

    调查采访三年,自费出版书籍,谢朝平的勇气和精神,可赞可嘉。他所面对的,是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所要寻求解决的,是平民的哀怨和困苦。而这些问题,本该是一地政府的责任,如今由一个作家来承担,本身已经显现出行政职能的缺位和不作为。就算是这些出版物,因为在程序上不合乎规定,可视作违规印刷品,那么如果其中所谈问题为真,百姓呼声为真,为何不能将其视为一封谏言信,视作一封公民上书?而且如果说一份出版物违规,那么最该追责问罪的,理应是出版者,缘何要抓走自身没有出版权力的作者?这就好比你去饭店吃到一个臭鸡蛋,不去向饭店讨公道,却去抓母鸡来要因由,岂非程序错乱且逻辑错乱?­

    ­

    而在这个办事程序和逻辑的双重错乱里,写书的谢朝平被抓,其实跟是否“非法经营”没半点关系。只因为他书里的内容,揭了渭南的疮疤——移民问题的遗留,是行政部不作为的佐证,更直接损害了渭南的地方形象。最主要的,地方官员的政绩利益,必然会因为谢朝平的揭疤行为而受到损害。这是最具体的原因,也最能触动具体某个官员的敏感神经,接而激发这个具体官员发出收缴出版物、与出版方交涉、进京抓作家的系列命令。如非有一个具体的、掌握地方大权的人施发号令,在移民问题久拖不办的一地行政拖沓、惰性的作风下,包括文化稽查和公安部门等,缘何会多个部门合作得如此紧密而且动作神速?又缘何胆敢连拘传手续都不出,连查抄清单都不留,就进京抓人?­

    ­

    说白了,渭南进京抓作家,和过去西丰县委书记派人进京抓记者,是一个路数,是公权力对舆论监督乃至公民监督傲慢和粗暴的干涉和阻挠。这与中央一再强调的保障公民监督权和舆论监督权的要求,完全背离!而之所以这类公权暴力一再罔顾舆论呼吁以及高层要求而发生,皆与他们看到类似事件完全处于一种处置不力和处置无果的状态不无关系。每每滥用权力的行政一方从未有人受到惩戒,西丰县委书记被曝光之后转身调任,即是例证;反而是当事的公民和记者多数事后禁声,武汉姚姓记者因类似事件不得不避走南方工作,即是例证。在这种现实语境下,接次发生的公权力滥用“抓人”的恶劣行为非但不具镜鉴反思作用,反而事实在进行蛊惑和纵容——抓人封口,于己有利;即便失败,也无问责之虞。试问,语境如此,何乐而不为?­

    ­

    只不过,越来越为此感到悲哀甚至恐惧的,是公众。著名网友五岳散人在微博中写道:“在一个社会里,如果每一个记者写完一篇批评报道、每一个科普作家揭穿某个谎言、每一个哪怕在博客里发表了不同意见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安全到家,也不知道是不是会有牢狱之灾、通缉之令,这样的社会就是再无希望的地狱,只有魔鬼才能潇洒自如地生活吧。”这一段话,受到了网友们的热烈追捧,也映射了舆论监督以及公民监督的现实尴尬——不知道,如感同身受般的我们,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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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0-09-03 16:21|

    非常感谢兮兮先生贴上自己对“进京抓作家”事件的评论

    我也将自己在9月1日写的相关评论贴在下面
    (同样,评论文章未能在任何媒体上露面
    仅为这篇评论配的一幅漫画在一家报纸上刊出)

    ●戏画闲言       写书如何构成“非法经营”罪?
                  ·吴之如·文并画

      《新京报》报道,8月19日,55岁的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戴上手铐带走。带走时,警察只是口头留下一句“涉嫌非法经营”。“非法经营”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那是谢朝平三年的采访成果,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00901/n274614436.shtml)
      作家与出版单位约定自费出书,如何就成了“涉嫌非法经营”呢?假如出版单位对所出的书未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这违规的责任也该由出版单位来负,相关部门如何能将板子打到书稿作者头上去呢?因此,傻子也明白,陕西渭南警方不远千里赶赴京城,拿不出任何拘捕证件,仅仅口头上甩下一句“涉嫌非法经营”,就用手铐铐走了一位自费出书的作家,倒是实实在在地“涉嫌”了“非法”拘押公民。执法机关如此肆意枉法,真让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瞠目结舌。
      谢朝平自费出版的纪实文学《大迁徙》,讲述的已是五十多年前政府拍板建造黄河三门峡水坝后,原本肥沃丰饶的渭河平原却被拥塞倒灌的黄河水淹渍,多少万当地百姓被迫迁徙,成为多少年也未能圆满解决的移民难题的事。当年建造黄河三门峡水电站后来又不得不炸掉改建的史实,本身已经雄辩地说明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原则的水利专家黄万里坚决地反对建造这一大坝,完全是有科学依据的,是为民族的长远利益和黄河中上游数以百万计的百姓的现实利益考虑的。很可惜,在上下头脑一齐发昏的“大跃进”的历史背景下,科学的呼声终于被狂热的喧嚷所压倒所淹没。于是,三门峡大坝建起来了,其上游的渭河平原从鱼米之乡褪变成为不再适合人类居住的盐渍水浸湿地,成千上万的百姓只得背井离乡,而且由于种种原因,这段史实成了多少年无法彻底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至今依然是笼罩在许多人心头的挥之不去的阴影。
      一个作家,本着对民族对百姓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将自己通过大量采访相关当事人所获得的真实素材,整理撰写成纪实书稿,姑且不论其文学成就几何、社会效益多大,但至少这一行为并不违反迄今为止任何一部共和国法律条文。要知道,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明白白地载有公民有言论、出版等项自由,难道谢朝平写了《大迁徙》一书,就因此有罪了吗?人们希望拨开重重迷雾,而看到历史真相,并通反思历史而更真切地感受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恪守科学发展观的无比重要,不但是完全正当的愿望,而且在当前尤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假如渭南警方认为《大迁徙》书中有失实之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若以为书中有诽谤诬蔑造谣内容,可以向法院起诉作者。但是,即便他们真的这么认为了,也无权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随便拘捕一名作家,哪怕他们或他们的上司非常地不喜欢这个作家的作品。人们有理由质问:如此没有合法理由和合法手续就随意闯入民宅逮捕一个只是依据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写作的作家,这天下难道就真的没有“王法”啦?很明显,这一事件中,人们并没有看到被非法逮捕的作家有什么违法之处,而没有相关手续就闯入民宅随意抓人者,却脱不掉违法嫌疑。有道是:
      写书如何就有罪,“违法经营”帽乱飞?寄语身着制服者,莫忘《宪法》不可违!
      有必要提醒陕西渭南警方的某些人:咱们可是生活在法制国家中,一言一行,都不可违法蛮干。请千万不要给“境外反华势力”制造任何攻击的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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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楼

  • 茄子漫画发表于2010-09-0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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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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