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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申明不与油先生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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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先生说:“我要再次发起对老罗的论战!”还说“如果你没有能力逐条地驳斥我或者根本没还手之力”云云。看来,先生宣战的理由就是这个了。我在前面的帖子里已经对你明确表态,没兴趣与你论战,理由也说清楚了。你是认定了我“根本 没还手之力”,那么你自己把你的论点及论证掛在人民网上,叫高手来与你论战行不行?
老油的论点:“用当年毛泽东的教导 去看,我们今天所走的就是赫鲁晓夫的修正 主义路线。在我们中国,轰然倒塌的恰恰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极左路线。”
本来中国新闻漫画网的管理人已把你这两句话删了,已表明了他的观点。可是油先生还嫌人家多事,竟然删除教授的帖子。当然 ,人家也就只好按你的要求存你的帖子了。于是你沿着自己的这个思路进行论证:“‘两个凡是’一破,极左路线才轰然倒塌。从此,中国共产党走上了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这条着道路,倒是继承文革前刘少奇的思维。”“我读小学一年级,语文课本 就有一句口号——打倒中国的赫鲁晓夫刘少奇!站在文革看今天,难道不正是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吗?”我以为,先生没有必要去一次次地完善自己的思想了。你真的要叫阵高人来逐条逐条驳斥吗?不要罢!
以上是回答油先生要再次发起论战的问题。
我写《中国漫画风格答诘难——回帖油先生》是有的放矢回答 油先生要我回答 的问题。也没有要论战的意思。只是如同学生回答老师的考试而已。说到老师,不知广州美术学院迟轲教授是不是你的直接导师,如果迟轲先生能在中国《美术》上去为你写篇评价老油的人物油画肖像创作,可能油先生早就该升正教授了。老实说,我做雕塑的时候,美女人体雕塑的每一处都留了我的指纹,我对性感人体可以说已经厌了,所以我看见常进先生那些水墨美女的刻意于神的创作,尤其欣赏。自然,我的欣赏水平及欣赏文字都是不高明的。因此我更想学习。如果能从迟轲教授对你老油的油画人物肖象的评价中学到欣赏与评价,实在是梦寐以求。有个朋友说看了我写常进的文章不知所云,我倒是自呜得意常进先生解了我对美女精神欣赏的馋。油先生在《我要再次发起对老罗的论战》这个帖子里有一句话:“许多人所谓的绘画风格,其实仅仅就是绘画方法。”我想,如果油先生请迟轲教授为你写一篇老油油画肖象风格谈,油先生限定迟轲教授只谈“仅仅就是绘画方法”,迟教授肯定会犯难,他必定得从美学角度去谈风格。美国抽象•派画家巴奈德•纽曼说:“艺术家看美学就等于鸟儿看鸟类学一样莫名奇妙。”要强迫迟轲教授接受巴奈德•纽曼的观点,只谈绘画方法,老人会难受的。用油画方法画肖像之“神”与用国画方法写肖像之“神”,那“味”就不一样。要把这“味”说清楚 ,就得讲美学。画十年油画,不一定能让迟轲看得上风格。迟轲赞扬廖冰兄的风格总体上是民族化的,而廖冰兄在具体作画时,却有油画方法、水墨方法、白描方法、斌彩方法等等。方法是形,风格是形而上。风格是艺术家艺术成熟的标志,是美感的炼化。有些人发表了很多年作品了,各种方法都用尽了,自己也称了画家了,要他说说自己的风格 ,不能“子曰”者,的确不乏其人。如果 老油先生真的能请到迟教授谈风格 ,谈“仅仅就是绘画方法”,那也聆听。比如狭义地讲绘画,如巴奈德•纽曼那样。你得要用些功夫才能请到。我的确不需与油先生论战。我应该学习的却远远没学到,怎么敢与先生论战呢?例如,我上面举的就是该学而没学到的例子。      
前不久看了《我的团长我的团》,里面一句台词“死啦死啦死烦啦!”现 在
才明白,真是一条真理哦。
罗兴发     200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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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兴发发表于2009-05-24 17:50|

    油先生说:“我要再次发起对老罗的论战!”还说“如果你没有能力逐条地驳斥我或者根本没还手之力”云云。看来,先生宣战的理由就是这个了。我在前面的帖子里已经对你明确表态,没兴趣与你论战,理由也说清楚了。你是认定了我“根本 没还手之力”,那么你自己把你的论点及论证掛在人民网上,叫高手来与你论战行不行?
    老油的论点:“用当年毛泽东的教导 去看,我们今天所走的就是赫鲁晓夫的修正 主义路线。在我们中国,轰然倒塌的恰恰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极左路线。”
    本来中国新闻漫画网的管理人已把你这两句话删了,已表明了他的观点。可是油先生还嫌人家多事,竟然删除教授的帖子。当然 ,人家也就只好按你的要求存你的帖子了。于是你沿着自己的这个思路进行论证:“‘两个凡是’一破,极左路线才轰然倒塌。从此,中国共产党走上了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这条着道路,倒是继承文革前刘少奇的思维。”“我读小学一年级,语文课本 就有一句口号——打倒中国的赫鲁晓夫刘少奇!站在文革看今天,难道不正是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吗?”我以为,先生没有必要去一次次地完善自己的思想了。你真的要叫阵高人来逐条逐条驳斥吗?不要罢!
    以上是回答油先生要再次发起论战的问题。
    我写《中国漫画风格答诘难——回帖油先生》是有的放矢回答 油先生要我回答 的问题。也没有要论战的意思。只是如同学生回答老师的考试而已。说到老师,不知广州美术学院迟轲教授是不是你的直接导师,如果迟轲先生能在中国《美术》上去为你写篇评价老油的人物油画肖像创作,可能油先生早就该升正教授了。老实说,我做雕塑的时候,美女人体雕塑的每一处都留了我的指纹,我对性感人体可以说已经厌了,所以我看见常进先生那些水墨美女的刻意于神的创作,尤其欣赏。自然,我的欣赏水平及欣赏文字都是不高明的。因此我更想学习。如果能从迟轲教授对你老油的油画人物肖象的评价中学到欣赏与评价,实在是梦寐以求。有个朋友说看了我写常进的文章不知所云,我倒是自呜得意常进先生解了我对美女精神欣赏的馋。油先生在《我要再次发起对老罗的论战》这个帖子里有一句话:“许多人所谓的绘画风格,其实仅仅就是绘画方法。”我想,如果油先生请迟轲教授为你写一篇老油油画肖象风格谈,油先生限定迟轲教授只谈“仅仅就是绘画方法”,迟教授肯定会犯难,他必定得从美学角度去谈风格。美国抽象•派画家巴奈德•纽曼说:“艺术家看美学就等于鸟儿看鸟类学一样莫名奇妙。”要强迫迟轲教授接受巴奈德•纽曼的观点,只谈绘画方法,老人会难受的。用油画方法画肖像之“神”与用国画方法写肖像之“神”,那“味”就不一样。要把这“味”说清楚 ,就得讲美学。画十年油画,不一定能让迟轲看得上风格。迟轲赞扬廖冰兄的风格总体上是民族化的,而廖冰兄在具体作画时,却有油画方法、水墨方法、白描方法、斌彩方法等等。方法是形,风格是形而上。风格是艺术家艺术成熟的标志,是美感的炼化。有些人发表了很多年作品了,各种方法都用尽了,自己也称了画家了,要他说说自己的风格 ,不能“子曰”者,的确不乏其人。如果 老油先生真的能请到迟教授谈风格 ,谈“仅仅就是绘画方法”,那也聆听。比如狭义地讲绘画,如巴奈德•纽曼那样。你得要用些功夫才能请到。我的确不需与油先生论战。我应该学习的却远远没学到,怎么敢与先生论战呢?例如,我上面举的就是该学而没学到的例子。      
    前不久看了《我的团长我的团》,里面一句台词“死啦死啦死烦啦!”现 在
    才明白,真是一条真理哦。
    罗兴发     200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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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一笑发表于2009-05-24 19:31|

    哈哈
    忽然发现
    人老了之后
    是不是就会变的和小时候一样可爱
    比方说俩小孩打架
    小甲打不过小乙
    小乙抹了一把鼻涕说

    你打的过小丙么


    给大家再猜个谜语
    什么动物小时候四条腿,长大两条腿,老了三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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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 laobing发表于2009-05-24 19:34|

    罗兴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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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楼

  • 一笑发表于2009-05-24 19:41|

    也说一下漫画的绘画风格
    漫画家最好不要让读者注意到你的风格
    对了
    漫画不是画思想的艺术么
    就把你的思想用你最擅长的“武器”展示出来就OK了
    至于
    你喜欢拨浪鼓
    还是
    喜欢匕首
    呵呵
    不怕不怕啦
    随你高兴啦 本贴最后由 一笑 于 2009-05-24 22:5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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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5-24 22:24|

    什么叫顾左右而言他,什么叫做狐假虎威,老罗做了一番生动的表演。

    曹智在论坛也是这样,总爱说我的油画。你们又不买我油画,关心我的油画干什么呢?我还喜欢打网球、下围棋……你是不是也要关心一下呢?老罗还说:“美女人体雕塑的每一处都留了我的指纹”,我既不关心你的雕塑,又不是公安局的,你就是在美女尸体每一处都留下指纹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老江当年也是这样,自己出事了就假冒廖老召开记者会。这就像是小孩子打不过人家就找爸爸。老罗跟老江颇有共同点,这就是我向他论战的原因之一。拿华老开路是众所周知的了,那个“拍卖门”还没有水落石出。而后搬出自己的语文老师来掩饰逻辑谬误,现在又搬出迟轲……大家可以数一下他搬出了多少“爸爸”来吓我。

    老罗多大年纪我真的不知道,看观点不会比我年轻,但看他的写作水平,看他如此不自信的狐假虎威以及“乐此不疲”的“美言”,的确又很像那些未成年的“追星族”或“名人爱好者”。如果你已经成年了,我奉劝你走自己的路吧,但最好把基本功练好了再出来吓人。

    只要你不敢正面回应我的论战,说再多也只能是个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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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5-24 22:28|

    什么动物小时候四条腿,长大两条腿,老了三条腿?

    我知道的版本好像说:什么动物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下午三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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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楼

  • 茄子漫画发表于2009-05-24 22:41|

    罗老师,如果您真的不想与油老师论战,只需打上本贴的标题“再次申明不与油先生论战”即可,但您后面那一千多字给人感觉分明还是想论战。


    康老师,你说错了吧,应当是小甲抹了一把鼻涕说,你打得过小丙么 本贴最后由 茄子漫画 于 2009-05-24 22:4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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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楼

  • 一笑发表于2009-05-24 22:56|

    作者: 茄子漫画(2009-05-24 22:41 )  # 7楼  


    康老师,你说错了吧,应当是小甲抹了一把鼻涕说,你打得过小丙么

    本贴最后由 茄子漫画 于 2009-05-24 22:42 编辑过。  

    嘿嘿
    看来逻辑不能乱
    逻辑一乱
    就要出笑话
    赶紧修正主义一下----

    “哈哈
    忽然发现
    人老了之后
    是不是就会变的和小时候一样可爱
    比方说俩小孩打架
    小甲打不过小乙
    小甲抹了一把鼻涕说

    你打的过小丙么


    给大家再猜个谜语
    什么动物小时候四条腿,长大两条腿,老了三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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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楼

  • 一笑发表于2009-05-24 23:13|

    什么动物小时候四条腿,长大两条腿,老了三条腿?
    我这个版本说的是人
    意思是人小时候还没有什么走路的能力,只能用手和脚在地上爬,长大了学了些本事就可以用两条腿走路了,等老了的时候呢,腰也酸了背也痛了走路也没有劲儿了就只好找了根拐棍儿柱着。

    不知道油教授
    不对
    不知道油副教授版本说的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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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楼

  • laobing发表于2009-05-25 00:42|

    一笑老师学过生物没?

    人也是动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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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楼

  • 邝飚发表于2009-05-25 10:14|

    条件:
      
      1.猪是活猪,任何解决方案都不得切割猪
      
      2.故事发生在猪王国,不要引入人的因素
      
      3.是过桥,不是过河,不要说是游泳过去
      
      4.是过桥,不是过涧,不要说是飞过去丫
      
      5.桥是承重两百斤的桥,把桥挪到平地上抑或过另一座承重超过四百斤的桥都属改变性状
      
      6.不是文字游戏,不要说“猪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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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5-25 11:04|

    “斯芬克斯”的秘密是“诱惑”和“恐吓” 或“现实社会”,谁将它解开,“斯芬克斯”就死在谁的脚下;否则,谁就死在“斯芬克斯”的脚下!

    曾经使哲学家亚里斯多德着迷的伟大的古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寓意无穷,特别是其提到的“斯芬克斯之谜”,更是永恒地吸引并考验、锻造着无数哲学、语言学、心理学、文学、美学等方面的思想者的智慧,千百年来,人们对它的阐释构成了一道人类自我意识和认知的亮丽风景。但,它却没有引起当下思想界普遍的、足够的重视。笔者认为,现代哲学和语言学,有可能对这一千古人生之谜做出自己全新的深度阐释。而我们的现代人生哲学,就出色地完成了这一任务。
    “斯芬克斯”者,“现实社会”也!
    “斯芬克斯之谜”尽人皆知:一种动物早晨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走路;腿最多时最无能。千百年来,人们早已认定并认同,这个“谜”已被俄狄浦斯回答:“人”。
    我们对斯芬克斯之谜的深度阐释将表明:俄狄浦斯对“斯芬克斯之谜”的解答是“表象”的、“动物”层面的,换言之,他并没有真正地解开“斯芬克斯之谜”。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德尔菲神庙前石碑上镌刻着的“认识你自己”几个大字仍然是一个“谜”,迄今,它仍是横亘在当代人类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索福克勒斯在著名的《俄狄浦斯王》中为我们展示了一幕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惨绝人寰的个体人生悲剧:
    田间麦穗枯萎,牧场上牛羊瘟死,妇人流产,哀鸿遍野;带火的瘟神降临到这城邦——特拜。神谕明示消灾的办法在于缉拿杀害前国王的凶手问罪。——这样大家的目光均被吸引到谁是凶手的问题上去了。
    紧接着,剧本以倒叙的形式让俄狄浦斯显身:
    无子的特拜国王拉伊俄斯曾经诱拐了皮萨国王佩洛普斯的小儿子克律西波斯,导致他自杀。佩洛普斯向主神宙斯祈祷降祸于拉伊俄斯。当拉伊俄斯祈求神恩赐他一个儿子的时候,神一边答应了他的请求,一边预言他的儿子将杀父娶母。为了逃避神谕的实现,拉伊俄斯夫妇一等儿子降生即钉住他的双足(——俄狄浦斯乃双脚肿胀之意),派一位仆人把他扔进山谷。但心地善良的仆人却将俄狄浦斯送给了科任斯国的牧羊人,以致于俄狄浦斯被无子的科任斯国王波吕玻斯收养。逐渐长大了的俄狄浦斯在一次宴会中偶然闻知自己非科任斯国王亲生子,便去求问神谕,得知自己命将弑父娶母。为避厄运,离开了科任斯,来到了特拜边境。在一个三岔路口,为争夺道路,与一个老人争执起来,一怒之下,他用手杖打死了这个老人。俄狄浦斯不知,这老人就是要去德尔斐神庙求解解除斯芬克斯灾难的他的父亲。因为此时,特拜城正遭受狮身人面鸟翼怪兽——斯芬克斯的灾难。俄狄浦斯来到斯芬克斯面前,毫不犹豫地出色地回答了“斯芬克斯之谜”,于是,斯芬克斯一头扎入大海。俄狄浦斯被特拜民众拥戴为新国王,并娶王后为妻。至此,“杀父娶母”的神谕得以彻底实现。
    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这一悲剧事件,曾经被弗洛伊德解读为普遍的人的先天的“恋母情结”而广为人知。“恋母情结”,构成整个弗洛伊德理论的基础。
    我们看到,俄狄浦斯的命运是被神谕“注定”了的:俄狄浦斯愈是想逃避神谕的实现愈是落入神谕的圈套之中。——这就是“预言的自我实现功能”。这个故事的真意早为英国思想家波普尔的“俄狄浦斯效应”一语说破:经验事实大都会符合理论预见,只有在理论的指导下我们才能观察到对象,连各种“偶然发现”其实也是相对于预见失败了而言的,那些作出偶然发现的人刚开始时并不追求偶然,而是一心想完成一项能够证明某个理论预见的实验。 笔者在“命名即创造”这个命题中也已说出:预言具有自我实现的功能。
    一般来说,一个真正认识了自己的人,是应该具有斩断“悲剧”命运,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能力的。而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悲剧表明,生理上处于青年时代的俄狄浦斯,其心理(理智或理性)是并不成熟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认识自己”。——这里出现了一个吊诡。因为,剧本明确地告诉我们,俄狄浦斯在被特拜民众拥戴为国王之前有这样一个“细节”:回答了“斯芬克斯之谜”,解除了特拜城的灾难。 既然俄狄浦斯正确地回答了难倒所有人的“斯芬克斯之谜”,那我们有什么理由说他的心智不成熟,说他没有真正地“认识自己”呢?——问题就在这里。

    其实,要合理地理解这一吊诡并不困难,关键是,需要我们直接从斯芬克斯之谜着手,需要我们对斯芬克斯之谜进行现代哲学和语言学意义上的深度阐释、阐发。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对斯芬克斯之谜的“谜面”和“谜底”予以这样的语言学置换、颠倒:谜面应该是——人是什么?谜底才是——这种动物早晨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走路;腿最多时最无能。——“谜面”和“谜底”的置换、颠倒,是正确地理解、解读俄狄浦斯悲剧的一把钥匙。
    通过对斯芬克斯之谜“谜面”和“谜底”的语言学置换、颠倒,我们发现,俄狄浦斯仅仅说出了“人”的“表象”或“假象”,仅仅说出了“人”的“动物性”本质。这充分证明,俄狄浦斯并没有真正地“认识自己”,因为,所谓“认识自己”,最起码应该像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更进一步,人必须认识到,自己首先需要走一条“人——从——众”的“社会化”之路,然后再走一条“众——从——人”的“个体化”之路。其实,俄狄浦斯没有认识自己的事实,早已为古代思想家们意识到。在遍访自以为有智慧的智者后,思想家苏格拉底说出了一句至理名言:我知道自己“无知”。 亚里斯多德在他著名的《诗学》中是这样说的:俄狄浦斯“之所以陷于厄运,不是由于他为非作恶,而是由于他犯了错误”;“犯了错误”,在这里指的是人的“无知”,而不是指“道德上的缺陷”。
    只要人不认识自己,注定要受“命运”的捉弄和支配,——就像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悲剧所昭示我们的;在巨大的现实面前,人往往无能为力,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认命”,——就像事实上应该知道事情真相的俄狄浦斯的母亲兼妻子所做的那样——当俄狄浦斯执意要彻底追查杀死前国王的凶手的时候,母亲兼妻子双重角色的伊俄卡斯特几乎在苦苦哀求俄狄浦斯:“看在天神面上,如果你关心自己的性命,就不要再追问了。” ——一个活脱脱被命运打败、“认命”了的人的无奈。——笔者痛心地看到,我们的现实中,遍地是这样甘愿服从“命运”的民众!
    俄狄浦斯在可怕的“预言”支配下演绎了一连串像是命中注定的悲剧之后,并没有退缩和认命,而是勇敢地背起了自己的“十字架”:他用别在母亲兼妻子伊俄卡斯特胸前的金别针戳瞎了自己的双眼,放逐了自己。——这是一个“慧眼”取代“肉眼”或以“肉眼”为代价换取“慧眼”的隐喻,也是一个个体“赎罪”和“拯救”的隐喻。它表明,俄狄浦斯的“智慧”成熟了,他“认识了自己”。而一旦认识了自己,人就能够“扼住命运的咽喉”,斩断多米诺骨牌效应那样的悲剧,让可怕的“预言”终止:拥有了一双“慧眼”的俄狄浦斯,自己做了自己的主人,再也不受命运的摆弄了。
    至此,我们已经清楚,俄狄浦斯对“斯芬克斯之谜”的解答,是一个低级的、表层的、表象的,实际上并不十分困难的解答。可就是这样的一个“谜底”,却难倒了特拜城的所有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秘密就在“斯芬克斯”——狮身人面鸟翼怪兽——本身。这种“形象”,往往会让“男人——贪欲者”,在天使般美女的诱惑面前心智迷乱;又往往会让“女人——懦弱者”,在野兽的咆哮中因恐惧而理智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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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楼

  • 罗兴发发表于2009-05-25 12:46|

    向百度输入斯芬克斯,人们便可以看到关于斯芬克斯的好多文章。这使我想起至今还被漫画人所争论的一个帖子:撞车与剽窃。帖中引证,某大学规定,学术文章有三段与别人文章相同而又不注明出处,为剽窃。当然,有的大学“学术气氛很宽舒”,全袭也不算剽窃。在他们看来,只存在“学术方法不同而已”,不存在“风格问题”。不知多少人赞成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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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楼

  • mhahz发表于2009-05-25 14:55|

    现在大家就知道油某有多少料了吧?他和邝某都是好斗的公鸡,把广东漫画学会搞得不得安宁,现在的“教授”很多都是“叫兽”,有漫友就曾经断言,油某就是在油画界混不下去,才来漫画界,假如他真的有本事的话,就不会来漫画界搞搞阵了,邝某老是说别人没作品,哈哈,油某只会吹牛皮,也是个没作品的,连跟别人辩论的话也是在网上抄录的,把广东漫画人的脸都丢掉了! 本贴最后由 mhahz 于 2009-05-25 14:5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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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5-25 15:14|

    原来老罗也知道这个最简单的方法,如此看来全世界都应该知道了。

    那就请老罗宣判吧,这该如何处理呢?我看最严重的处罚无非就是永远开除出罗氏小区“母亲奶水”哺养院吧。但又不对了,我“欺骗”的是一笑,要处罚也是一笑同志的事。

    老罗这次如此神速的反应,看来还是长贴子很刺激神经。放心吧,老罗,除了你,谁会用这么长的文字回帖?有你一个人就够多的了。

    之前有一个长贴讲明是转贴,你却说“真想不到一个回先生的帖子竟引发您去写文革”,我还以为你不知道百度。原来还是懂的。

    老罗,真的,玩了那么久,还没问你今年多大了?不知道你有没有江沛扬那么大?他也是打字店的常客,他打字是拿来告状的,他打的数字比你多很多,上纲上线的力度也比你猛。如果他上网,你只能屈居亚军。

    至于曹马甲和老罗终于合并同类项,我觉得这是很完美的一个组合,也是我的一个美好心愿。恭喜你们了! 本贴最后由 老油 于 2009-05-25 15:3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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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5-25 15:28|

    其实大家均应用胸怀包容过失,谁对谁错一笔钩销,一起重返广东漫画大家庭!

    ………………

    本来还想抄一下曹马甲对老罗的“美言”,实在抄不出手,请原谅! 本贴最后由 老油 于 2009-05-25 15:3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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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楼

  • 罗兴发发表于2009-05-25 18:58|

    外表似是唐吉坷德,
    内心似是阿Q,
    却能招势几许喽罗。
    “斯芬克斯之迷”演尽,
    是好人,
    谁与污浊逐波?

    “斯芬克斯之迷”也是剽窃,
    估计还有喽罗为遮羞,
    浊污也只一小锅。
    善有善报,
    出门本想混个好世界,
    且莫行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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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楼

  • 罗兴发发表于2009-05-25 19:07|

    拟调笑令•蒜屁

    混世!
    混世!
    非在糊涂造事。
    人之初性本善,
    学狗叫成屁蒜。
    蒜屁!
    蒜屁!
    熏臭芳草一地。

         罗兴发    200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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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5-25 21:27|

    敬告罗兴发以及mhahz:

    1,“用当年毛泽东的教导去看,我们今天所走的就是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路线。”这句话本身明白无误地表明这是当年我们所熟知的观点,且有事实根据。是否正确你可探讨,但把这句话硬说成是老油自己观点的人,不是白痴就是流氓。

    2,老油讲明是转贴的帖子,被人说成是“想不到一个回先生的帖子竟引发您去写文革”,如此胡说八道者,不是白痴就是流氓。

    3,老油讲明“用最简单的方法回答一笑的问题”,只要你们不能说出有什么方法比转贴更为简单,那么,这里就是明白无误地讲明是转贴。明明是有言在先的转贴,竟被你们胡说为剽窃,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胡说八道上纲上线者,不是白痴就是流氓。

    4,把油画作品获省优秀奖三次,入全国展一次的事实,把漫画获省级奖多次,入全国美展三次的事实说成是在“油画界混不下去”,说成是“没作品”……如此胡说八道者,不是白痴就是流氓。

    ……

    无论上述胡说八道者是白痴还是流氓,时代不同了,还用文革那套胡说八道上纲上线,只能是自取其辱! 本贴最后由 老油 于 2009-05-26 00:1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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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5-25 21:33|

    鉴于我以上所列举的事实,完全可以判定罗兴发以及mhahz是两个故意歪曲无限上纲的诽谤者。其言论足以构成恶意诽谤,请求予以备份并删除。尤其是匿名马甲mhahz,早就屡犯众怒,应当对其实施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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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楼

  • 金鱼发表于2009-05-25 21:52|

    唉!有的人显得越多错得越多.

    还<调笑令>?先不说吟咏上的不和谐,词牌格式也极不规范,虽然本调个别处可以稍有破格,但如此乱七八糟还是头一回见到,粗略看了一下至少有七、八处错韵。建议先在家把平仄学好了,再出来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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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楼

  • 罗兴发发表于2009-05-25 22:13|

    天下人笑我不知‘拟’字“调’字怎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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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楼

  • 金鱼发表于2009-05-25 22:19|

    不要再猫盖屎了!

    不管你‘拟’也好,‘调’也好。你既然用了《调笑令》的词牌字格,就要基本遵循其词牌格式和平仄字韵,不然你就叫《打油诗》好了,哈哈哈!

    人老了,精神还不错,还知道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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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楼

  • 一笑发表于2009-05-25 22:48|

    有一种情绪叫气急败坏
    有一种行为叫穷凶恶极
    知不可为而为
    叫做强逞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叫做落寞
    纵知其为而不为众以为
    叫做故错
    纵知不为众以为而为之
    哈哈那
    就是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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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楼

  • 南大门发表于2009-05-25 22:52|

    请问“mhahz”,你在什么画种混得香? 我看你在儿童画种都混不了, 你有作品吗? 你根本就拿不出见得人的东西出来! 你除了长期向邝飚、老油泼脏水,干过什么见得人的事?

    这个罗兴发根本就是个不懂装懂、食古不化之人, 油教授跟他“论战”实有失身份,罗兴发如果在十年文革那个“文攻武卫”的年代, 肯定大有用武之地! 我怀疑罗兴发已经把他与油教授的“对话”保存起来, 若干年后拿出来“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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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楼

  • mhahz发表于2009-05-26 09:53|

    作者: 老油(2009-05-25 21:33 )  # 20楼  
    请管理员注意
    鉴于我以上所列举的事实,完全可以判定罗兴发以及mhahz是两个故意歪曲无限上纲的诽谤者。其言论足以构成恶意诽谤,请求予以备份并删除。尤其是匿名马甲mhahz,早就屡犯众怒,应当对其实施严厉的制裁!


    ------------------------------------

    哈哈,想起了小孩子吵架,有个被整哭了回家叫大人:“爸爸,他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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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楼

  • 南大门发表于2009-05-26 12:49|

    曹“mhahz”,看你这可怜样子, 你在农行的中层职位也很难混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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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楼

  • 陈海林发表于2009-05-26 15:04|

    作者: mhahz(2009-05-26 09:53 )  # 26楼  
    作者: 老油(2009-05-25 21:33 )  # 20楼  
    请管理员注意
    鉴于我以上所列举的事实,完全可以判定罗兴发以及mhahz是两个故意歪曲无限上纲的诽谤者。其言论足以构成恶意诽谤,请求予以备份并删除。尤其是匿名马甲mhahz,早就屡犯众怒,应当对其实施严厉的制裁!


    ------------------------------------

    哈哈,想起了小孩子吵架,有个被整哭了回家叫大人:“爸爸,他打我!”


    强装欢颜啊,呵呵,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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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楼

  • 火眼发表于2009-05-26 19:19|

    曹智就是一条搞事棍,缠上一条裹脚布,又长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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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楼

  • Whoami发表于2009-05-27 08:13|

    曹智想做孝子,就不要跟着人家说爸爸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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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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