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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主题全国漫画大赛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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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  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   承办单位:《讽刺与幽默》    顾问单位:中国保监会辽宁保监局
  一、大赛宗旨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提高国民保险意识、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通过漫画这种通俗易懂、形象直观、雅俗共赏的特有形式,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保险行业特点的保险知识与行业文化,推动商业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普及型、认知度和覆盖面。  
  二、大赛主题
  诚信 合规 创新
  立足保险消费者需求,通过漫画形式开展宣传,从人生面临的各种风险、保险功能作用、如何购买保险、保险理赔等具体环节入手,普及保险知识,使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消费者真正认识到保险功能作用、增强保险意识、了解保险消费知识。
  三、创作要求
  1、通过重大承保和重大理赔,阐述保险具有转嫁经济风险、消除后顾之忧、安定社会环境等功能;
  2、通过意外、医疗、家财、教育、养老、汽车等险种介绍,阐述保险具有合理规划理财、保证生活质量、彰显家庭亲情的作用;
  3、 坚持正面宣传导向,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充分体现保险业的行业特征。新作、近期创作、未公开出版和使用的原创漫画作品均可参加比赛;
  4、 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数量不限;
  5、 作品规格为A3和A4之间,电子稿件最小边长大于800,最大边长小于4000,分辨率为300。
  四、奖项及奖金
  一等奖1名  奖金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3名  各奖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5名  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10名 各奖人民币500元
  入围100名   颁发证书和画册
  征稿期间,本报将设专版陆续选登参赛作品,并付稿酬。
  五、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
  六、征稿方式
  1、通过邮局
  请将稿件寄至:100733 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 讽刺与幽默报穆兰小姐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保险大赛”字样)
  2、发送电子邮件
  请将作品发至:mulan@globaltimes.com.cn(邮件主题请提及“保险大赛”)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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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ujianjunzxmw发表于2009-04-17 22:00|

      主办单位: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  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   承办单位:《讽刺与幽默》    顾问单位:中国保监会辽宁保监局
      一、大赛宗旨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提高国民保险意识、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通过漫画这种通俗易懂、形象直观、雅俗共赏的特有形式,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保险行业特点的保险知识与行业文化,推动商业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普及型、认知度和覆盖面。  
      二、大赛主题
      诚信 合规 创新
      立足保险消费者需求,通过漫画形式开展宣传,从人生面临的各种风险、保险功能作用、如何购买保险、保险理赔等具体环节入手,普及保险知识,使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消费者真正认识到保险功能作用、增强保险意识、了解保险消费知识。
      三、创作要求
      1、通过重大承保和重大理赔,阐述保险具有转嫁经济风险、消除后顾之忧、安定社会环境等功能;
      2、通过意外、医疗、家财、教育、养老、汽车等险种介绍,阐述保险具有合理规划理财、保证生活质量、彰显家庭亲情的作用;
      3、 坚持正面宣传导向,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充分体现保险业的行业特征。新作、近期创作、未公开出版和使用的原创漫画作品均可参加比赛;
      4、 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数量不限;
      5、 作品规格为A3和A4之间,电子稿件最小边长大于800,最大边长小于4000,分辨率为300。
      四、奖项及奖金
      一等奖1名  奖金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3名  各奖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5名  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10名 各奖人民币500元
      入围100名   颁发证书和画册
      征稿期间,本报将设专版陆续选登参赛作品,并付稿酬。
      五、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
      六、征稿方式
      1、通过邮局
      请将稿件寄至:100733 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 讽刺与幽默报穆兰小姐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保险大赛”字样)
      2、发送电子邮件
      请将作品发至:mulan@globaltimes.com.cn(邮件主题请提及“保险大赛”)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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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gxjgxj发表于2009-04-24 14:38|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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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 jllcw发表于2009-04-25 21:34|

    从即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
    是2009年9月30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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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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