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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论坛报》本期评论主题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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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画友:大家好!
    我们栏目本期的评论主题是“制度不能让医生左右为难”,请大家予以配画漫画。来稿请寄:zhengsh@cmt.com.cn 截稿日期为周二(24日)上午8时。谢谢大家的支持。
    文章见下

制度不能让医生左右为难

  一名产妇大出血,可是接生的医院却没有血,家属要求临时采血应急,医院却以“不得私自采血”为由拒绝,最终导致母婴双双死亡(据《中国青年报》)。这样的事件在今天看来,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接受的。
  以当今的医疗水平,产妇大出血实在不应该是一个致人死亡的疾病,只要救治及时,并不需要多么先进的医疗手段,病人就能康复。让可治的患者死亡,这是医学的耻辱。可是,回顾这个事件的始末,让人耻辱的并不只是患者死亡,对病人的救治过程更加让人无法忍受。
  一方面病人急救需要输血,可是医院却没有备血,作为一家相对偏远的医  院,到中心血站取血的路程至少需要3个小时。另一方面,医院又无视一个个卷起袖子愿意献血的家属的存在,在“不得私自采血”的制度面前无所作为,使抢救的最佳时机白白溜走。
  可是我们能因此指责当事的医院过于死板,不尊重生命吗?不能,因为同样是面对产妇出血,同样是接生的医院没有备血。在两年前的昆明某医院,接诊的医生非常果敢地自己献血抢救了患者,保证了母婴平安,但事后得到的却是:省卫生厅法监处经过调查认定:该医院私自采血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医院6万元的经济处罚(据《中国青年报》)。
  或许有些管理者会说,出现抢救的时候没有备血,这只能说明当事的医院缺乏完善的用血计划,如果能事先做好准备,怎么会出现危重病人无血可用的现象呢?
  这样的要求表面看很有道理理,但在临床工作中却很难做到。因为我国的献血人数还很少,血源很紧缺。并且,血液的保存时间有限,几个月就会过期,这使得医院很难得到充足的备血。另外,输血并不是一项常规的治疗,很多医院的用血量都很难预计,同样是备1000ml血,有时可能放到过期也用不上,有时却存在很大的缺口。因此,让医院总保持足够的备血,在目前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虽然《献血法》也规定,“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一个“用血安全”其实又成为了很多医院难以跨越的门槛。因为,建立中心血站,统一采血、配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病人因为输血而被感染传染病。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一套严格的血液检测设备,而这些设备显然是一些边远医院不可能具备的(假如边远医院都具有了保证“用血安全”的设备,那么,统一采血的做法也就没有意义了。),因此,这样的“通融”,很难在临床工作中实现。
  医疗中的任何一个制度,都应该以保证医疗安全为最高目标,但目前我们国家在输血管理中的某些制度,却有些像一把枷锁,捆住了医院的手脚,这显然有违制定这些制度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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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述发表于2007-07-22 20:24|

    各位画友:大家好!
        我们栏目本期的评论主题是“制度不能让医生左右为难”,请大家予以配画漫画。来稿请寄:zhengsh@cmt.com.cn 截稿日期为周二(24日)上午8时。谢谢大家的支持。
        文章见下

    制度不能让医生左右为难

      一名产妇大出血,可是接生的医院却没有血,家属要求临时采血应急,医院却以“不得私自采血”为由拒绝,最终导致母婴双双死亡(据《中国青年报》)。这样的事件在今天看来,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接受的。
      以当今的医疗水平,产妇大出血实在不应该是一个致人死亡的疾病,只要救治及时,并不需要多么先进的医疗手段,病人就能康复。让可治的患者死亡,这是医学的耻辱。可是,回顾这个事件的始末,让人耻辱的并不只是患者死亡,对病人的救治过程更加让人无法忍受。
      一方面病人急救需要输血,可是医院却没有备血,作为一家相对偏远的医  院,到中心血站取血的路程至少需要3个小时。另一方面,医院又无视一个个卷起袖子愿意献血的家属的存在,在“不得私自采血”的制度面前无所作为,使抢救的最佳时机白白溜走。
      可是我们能因此指责当事的医院过于死板,不尊重生命吗?不能,因为同样是面对产妇出血,同样是接生的医院没有备血。在两年前的昆明某医院,接诊的医生非常果敢地自己献血抢救了患者,保证了母婴平安,但事后得到的却是:省卫生厅法监处经过调查认定:该医院私自采血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医院6万元的经济处罚(据《中国青年报》)。
      或许有些管理者会说,出现抢救的时候没有备血,这只能说明当事的医院缺乏完善的用血计划,如果能事先做好准备,怎么会出现危重病人无血可用的现象呢?
      这样的要求表面看很有道理理,但在临床工作中却很难做到。因为我国的献血人数还很少,血源很紧缺。并且,血液的保存时间有限,几个月就会过期,这使得医院很难得到充足的备血。另外,输血并不是一项常规的治疗,很多医院的用血量都很难预计,同样是备1000ml血,有时可能放到过期也用不上,有时却存在很大的缺口。因此,让医院总保持足够的备血,在目前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虽然《献血法》也规定,“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一个“用血安全”其实又成为了很多医院难以跨越的门槛。因为,建立中心血站,统一采血、配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病人因为输血而被感染传染病。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一套严格的血液检测设备,而这些设备显然是一些边远医院不可能具备的(假如边远医院都具有了保证“用血安全”的设备,那么,统一采血的做法也就没有意义了。),因此,这样的“通融”,很难在临床工作中实现。
      医疗中的任何一个制度,都应该以保证医疗安全为最高目标,但目前我们国家在输血管理中的某些制度,却有些像一把枷锁,捆住了医院的手脚,这显然有违制定这些制度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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