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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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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
关于抄袭,大家几乎都有共同的理念:缺乏职业操守,应该群起而攻之。其实,仔细想想:抄袭,有什么了不起?绝大多数人画漫画,天生注定没有机会成为一代宗师,更多的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或者纯粹是兴趣使然,顺带得到一点零花钱,补贴家用而已。既然是这样,那么,如果没有天分和能力成为一代大师,不妨多想想办法,怎样能让自己的作品得以发表,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才是最重要的。是不是抄袭,不是我们这些创作者和爱好者应该操心的事情,那是那些握有稿件生杀予夺大权的编辑的事情。为什么只允许他们转载已经发表过的漫画,就不允许抄袭几幅漫画考验一下他们的鉴别能力?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几幅抄袭的漫画,掀不起什么大浪,我们作为旁观者,大可不必费心劳力地去担当那些管理者的职责,你没有这个责任,也没有这个义务。比起那些卖假药、卖地沟油、卖官鬻爵的没有良心的人,抄袭几幅漫画,算得了什么?
虽是一家之言,但自以为很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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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18 11:12|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
    关于抄袭,大家几乎都有共同的理念:缺乏职业操守,应该群起而攻之。其实,仔细想想:抄袭,有什么了不起?绝大多数人画漫画,天生注定没有机会成为一代宗师,更多的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或者纯粹是兴趣使然,顺带得到一点零花钱,补贴家用而已。既然是这样,那么,如果没有天分和能力成为一代大师,不妨多想想办法,怎样能让自己的作品得以发表,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才是最重要的。是不是抄袭,不是我们这些创作者和爱好者应该操心的事情,那是那些握有稿件生杀予夺大权的编辑的事情。为什么只允许他们转载已经发表过的漫画,就不允许抄袭几幅漫画考验一下他们的鉴别能力?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几幅抄袭的漫画,掀不起什么大浪,我们作为旁观者,大可不必费心劳力地去担当那些管理者的职责,你没有这个责任,也没有这个义务。比起那些卖假药、卖地沟油、卖官鬻爵的没有良心的人,抄袭几幅漫画,算得了什么?
    虽是一家之言,但自以为很现实。 本贴最后由 woshizongdai 于 2013-07-18 12:0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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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19 08:32|

    意犹未尽,再补充几句:站在道德和法制的高度,抄袭别人的作品,都不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情,但是,在当今中国这个道德沦丧的社会,在有钱便是爷---不管你的财富是用如何肮脏手段取得的、没有是非的年代,谁也没有资格假眉三道装正神,以一副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的形象出来指责别人。
    文人相轻!!既然没有胆量向权贵叫板,最好也不要对自己的同行过于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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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 老油发表于2013-07-19 08:56|

    如果撞的是同行的作品,这道理又怎么说呢?

    不讲道德讲风格? 本贴最后由 老油 于 2013-07-19 08:5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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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楼

  • 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19 17:04|

    对于楼上老油教授的发问,说句心里话:我没有搞清楚具体所指的意思是什么,所以,我的回答可能南辕北辙。如果回答错了,您批评指正。
    任何抄袭的行为,从道义上来讲,都是令人无法接受的:不管抄袭的对象是同行还是其它文艺种类。但是,如果有人只是将漫画当做纯粹的谋生手段,那么我们就不妨多一点宽容:当他已经家徒四壁,已经走投无路,除了漫画又没有其它更好赚钱办法的时候,抄袭几幅漫画以解燃眉之急,我想大家都应该给予谅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江苏的一位作者,因为开了中国漫坛大规模抄袭的先例,结果当时被大家批的土头灰脸,满地找牙。逼得那位作者不得不出来声明自己是下岗职工,为了养家糊口,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仍然很少有人会原谅他。
    我常想:抄袭,跟一个人的生存相比,真的那么重要吗?
    如果有人画漫画只是为了玩票,捞一点稿费,那么抄袭也不是什么无法原谅的恶行,比起那些朗朗乾坤之下,堂堂庙堂之上,官商勾结、把同一种药品换个名称再标高价出售、榨取老百姓血汗钱、保命钱的罪恶勾当,抄袭几幅漫画,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世界皆浊,漫画能独清吗?
    漫画,毕竟只是文化领域的一个小小分支,影响力很小,经济价值极低。即使有同行发现自己的漫画被抄袭了,感到被冒犯了,我想也断不至于为此将抄袭者告上法庭,那样的话,即使官司打赢了,即使算上精神损失费,估计最后的结果还是得不偿失。
    最好的办法,还是应该有邝飚先生那样的心态:“很好,权当给我做宣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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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楼

  • 老油发表于2013-07-19 19:17|

    林先生的回答很对题,但观点不敢苟同。

    中国有再多黑暗面,都不是我们纵容黑暗的理由。我赞成一种说法:中国就是你自己,你不黑暗中国就有光明。

    邝飚纵容的仅仅是报刊的免费使用,因为他看到了效益,这是两码事。

    抄袭同行的作品就是侵害了同行的权益;这里的是与非不容否认。同行是否计较是他们的个人权利;作为旁人无权代表他们表态,更不应该对正当的维权有所微词。

    假作真时真亦假,试想一下:你的得意之作被人抄袭之后还获了奖,你反而成了抄袭嫌疑者。你想维权还被人说欺软怕硬……这还让人活不?

    林先生的潇洒言论值得尊重,言论自由嘛!但潇洒谁不会?不是有人也体谅天一吗?但当你是被侵害者的时候,你还会那么潇洒吗?

    我个人的观点就是:永远谴责一切抄袭行为;对于无意的雷同,一经发现,后者应当礼让前者。漫画人地位再低,都不能没有自尊;漫画人心胸再宽阔,也都不应当纵容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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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楼

  • 冯会仓发表于2013-07-20 07:57|

    老油老师这话好:中国就是你自己,你不黑暗中国就有光明。做好自己是第一要务。不过对于漫画撞车或抄袭倒也不必担忧:一者漫画稿费或奖金太低,靠抄袭也发不了财;二者抄袭过多很容易暴露,如过街老鼠无地自容;三者被人抄袭仿冒,嘿嘿......说明你优秀你有名啊,也是一种荣耀啊!我倒希望有人将绘画水平一般的漫画进行专业加工打造精品,进而推向市场成为商业漫画,只要能够注明作者姓名,即使赚了钱也未尝不可---权当免费的宣传推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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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楼

  • 海边人发表于2013-07-20 08:24|

    支持六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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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楼

  • 冯会仓发表于2013-07-20 08:24|

    俺有些阿Q精神胜利法:我本无能无用,弄一个涂鸦漫画,若能让某人抄袭获得一点生活补贴,舍得舍得,助人为乐,足矣。唉,听说被仿冒的都是名牌,可惜至今无人仿冒拙作,惭愧!woshizongdai,ninhaonin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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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楼

  • 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20 11:36|

    冯先生,你好!
    我想冯先生是过于谦虚了,以前画漫画的时候,经常能拜读到你的大作,说不定你的作品早已经启发了许多人,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
    冯先生的观点,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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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楼

  • 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20 12:11|

    老油教授为人师表,多一点正能量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漫画的抄袭行为,我想我们不必高度重视,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必予灭之而后快。这种抄袭,对社会的破坏力几乎为零,所以我们不必人为拔高它的危害性。比起泛滥成灾的职称论文、技术论文的抄袭行为,漫画界,纯洁的很。
    我还是那个观点:漫画抄袭,不是洪水猛兽,大家不必穷追猛打,它跟一个人的生存比起来,一文不值。 本贴最后由 woshizongdai 于 2013-07-20 12:1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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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楼

  • 冯会仓发表于2013-07-20 12:27|

    其实,比起女明星的丰乳肥臀花边新闻来,传统讽刺幽默漫画是一个很边缘化的画种,发展空间备受挤压,也没有多少国人去关注,如今许多漫画前辈都转向水墨人文画了,更多的新锐漫画家在故事漫画的康庄大道上高歌猛进,倒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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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楼

  • 海边人发表于2013-07-20 13:01|

    我想,漫画比其它画种更可注入作者的情感,特别是水墨漫画。如果一件作品沒有情感元素,单靠技巧是很难打动人的。

        我近来就努力去忘却看过别人作品所留下的印象。观赏学习别人的作品是为了打通自已的思路,当有了想法后,在创作上用绘画这个载体就要注入自已情感。

        在创作上,情感重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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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楼

  • 老油发表于2013-07-20 13:12|

    抄袭同行的作品其实就是在穷人的碗里抢食,而抢食者或许还不是穷人。

    本来,雷同的几率就让漫画事业难以为继,再加上抄袭的伤害,漫画不死才怪!

    现在我很少发表漫画,就是为了减少雷同的可能,也是不希望给人剽窃的机会,一旦发表,就要广而告知。

    抄袭的危害就是给本已苟延残喘的漫画界再加一刀;很可能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

    越是艰难时世,坚守漫画的弱势群体更应相互尊重与支持,而不是相互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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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楼

  • 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20 15:50|

    一部好的电视剧,会先后在几十个电视台播放,并且有时是反复播放,但是没有造成电视剧的灭亡;一首好歌,会发行无数唱片,当然也会出现很多盗版,但是也没有发现歌曲没有人唱。漫画是否灭亡,不在于抄袭行为有多少,纯粹取决于时代是否需要。如果很多人都争先恐后地跑来抄袭漫画,那正好说明一个问题:漫画事业蒸蒸日上。
    抄袭,会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吗?我想老油教授言重了。对于原作者,抄袭或许会对他造成一定的伤害;但是,对于广大读者而言,绝大部分人是没有兴趣去关注作者是谁的,只要能欣赏到精彩的作品就可以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抄袭,扩大了优秀作品的传播范围,反而是一件好事,就像某些盗版一样,虽然不合法,但是有时候给大家带来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实惠。 本贴最后由 woshizongdai 于 2013-07-20 16:3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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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楼

  • 冯会仓发表于2013-07-20 16:57|

    zongdai先生说的这个盗版问题,恐怕有点问题:电脑方面,可能我们现在大多数人都在使用免费的盗版的Windows操作系统,固然很实惠,但是于心不安,很是忐忑!试想,要是英国的《哈利.波特》遭遇中国式的盗版飓风,那个J.K罗琳还能一夜暴富身价百倍么?唉,诚如漫画大师廖冰兄所言:漫画死了!--传统漫画就像官家的小三,需要你时无限拔高天天宠着,不需要时一脚踢开视若肉中刺,任其自生自灭......若要问漫画人的期待,我们很想知道:中国美协漫画艺委会每天都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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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楼

  • 老油发表于2013-07-20 17:09|

    不知道林先生对漫画界的了解有多深入。

    就我个人的看法,对漫画弱势群体来说,支撑他们坚持下去的并不是读者的关注,而是编辑和评委的“施舍”。就这点稀饭还有人来抢,你还说没什么了不起?

    抄袭和盗版不是一码事,盗版光碟还会尊重原作者,客观上还在宣传原作者。漫画弱势群体做梦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有被盗版的那一天。抄袭是直接否定原作者,甚至把原作者贬为抄袭嫌疑者。

    盗版仅仅是拷贝你的东西,抄袭是用拷贝你的东西冒充他的东西。

    对一个营养过剩者可以说少吃点没什么了不起,对一个饥寒交迫者就别这么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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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楼

  • 老土发表于2013-07-20 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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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楼

  • CSB发表于2013-07-20 21:44|

    你不担心连堕落都会没有自己的份么?
    ·罗兴发·
    公然支持漫画创作可以剽窃的声音很大,颇有为漫画作者多捞一点稿费的大义情怀,漫画投稿者挣那么一点稿费实在太可怜了。不过,支持剽窃的声音却缺乏严密的逻辑思考。如果这个背弃道德正义的“大义”成了哪怕是一种潜规则,漫画也就彻彻底底人为地堕落了。最后,最最反讽与可怜的是,这种大义凛然之自己,也可能落得连自己去做堕落都会没有了份儿。你想想,那些掌握银子的手,早就剽窃十回八回了,银子在他们酒肉肠子里穿梭往来了无数遍了,未必他还有半点责任应该向你施舍。你双手支持破坏道德正义的“务实”,你真的相信,你虽然不能先富,但可以后富?
    道德乱,也就没有法治了。因为,法得人护。人也,德也。非德,兽也。德乱,人乱也。乱人岂能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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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楼

  • 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20 21:52|

    老油教授把我驳倒了!其实,我早知道,无论我怎么辩解,我都处在必输无疑的境地,因为这个帖子的主题本身就是一个犯众怒的假命题。中午喝点酒,写那个盗版的帖子有些迷糊;晚上又喝点酒,看老油教授的帖子还是迷糊。也许,我对于抄袭的态度也过于迷糊了。既然这样,辩论下去也毫无意义,我想,得饶人处且饶人:抄袭,肯定不对。但是,如果有人为了生存而抄袭,大家就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棍子打死。
    张爱玲说过一句话:“不要说寸金难买寸光阴了,有多少人为了一口苦饭想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有人要嘞”。不禁让人潸然泪下。有些以传统漫画谋生的人,可能就是这种状态。
    教授,你是对的。 本贴最后由 woshizongdai 于 2013-07-20 22:55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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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楼

  • 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20 22:02|

    罗先生消失好久了,突然出现还要别人代为发帖,何必呢。但是罗先生的这个帖子写的非常棒,让我清醒了很多。罗先生,既然关心漫画,既然放不下漫画,咱就来这儿喊上几嗓子,对也好,错也罢,言论自由,其实不必当真。我不画漫画十多年了,但是我喜欢漫画,所以来跟各位漫友切磋,赢也好,输也罢,自在由我,乐在其中。
    欢迎罗先生回来。 本贴最后由 woshizongdai 于 2013-07-20 22:5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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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楼

  • 老油发表于2013-07-21 00:03|

    漫画人应该是有所担当的人,至少要对自己有所担当。

    当我写“漫画的弱势群体”时,头脑中呈现的并非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陈海林、李小乖……

    说生活的艰难与不幸,谁比得上陈海林?那些抄袭者,你们到了沦落街头、家庭破裂、挨打挨骂(两次求助110)、房产被盗、身患绝症……的地步了吗?

    这样不幸的一个人依然保持平和的心态、依然乐观向上,依然坚持原创,依然做自己的漫画美梦……他多次告诉我有人想出版他的漫画,我的直觉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儿,但我还是耐心地听……

    尽管他以其短暂的生命悲摧地演绎了“漫画人之死”,却因有所担当而赢得了一个人的尊严!这就是为中国添了光明!

    尽管我们不可能帮他什么,但在他有生之年毕竟给了他物质与精神方面的支持,尤其让他融入一个漫画大家庭,让他可以倾诉生活的不幸,让他感受同行的关爱,我觉得广东漫画界的朋友们也为中国添了光明!

    有位记者曾感慨道:她接触了很多艺术家,没想到还有像广东漫画界那样纯洁的艺术群体!

    这也是我即使不画漫画也不会离开漫画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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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楼

  • 邝飚发表于2013-07-21 01:08|

    我的感悟:只要不故意针对他人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都可以展开来谈!
    在这里,我是受益者。通过交流和探讨,得到了众亲指正,使我不断修正意识和方向,
    所以,我把这里当成我的家!

    而建强兄提出的这个命题,的确有意义!起码揭开了圈子里不愿碰的话题。

    站在不同的制高点,不同的角度和意识,肯定产生不同观点,不苛求说服对方是理智的表现。
    因为,毎个人都有独立的思维,心里都有杆秤。

    我个人观点:撞车难免,不要故意去上纲上线,这个没啥大不了的。
    而抄袭,肯定是不允许的,这个属于道德品格问题。
    此类作者肯定没出息,成不了事的!也发不了财。由此,也不要太过上心!

    我知道的,我的作品被摹仿的情况不少,有的还发表了,他们不单抄袭我同时还告诉我,在微博上与我互动。我很高兴,这证明我的作品还有利用价值。我们现在都是互粉的好友!哈哈

    以画会友,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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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楼

  • 冯会仓发表于2013-07-21 07:40|

    邝老师总结的很全面,很到位,很在理,也很宽容,让我等“持不同政见者”倍感温暖。事实上,在我们西北诸省,省级漫画学会早已名存实亡,所谓的漫画艺委会也是徒有其名,基本上一年都没有一次组织活动,加之主管民政部门每年要收一大笔年审费,学会没有经济来源,差不多要被注销了。大多数会员不再关心漫画,甚至有意抛弃漫画向纯水墨画看齐,很显然,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继承传统讽刺漫画的衣钵!搞艺术既需要勤奋,也需要天赋,大多数人注定是不能靠漫画吃饭的,更遑论靠抄袭漫画生存---就是抄袭了也没地方挣稿费!更多的漫画爱好者,还得靠工资吃饭,剩下的自由职业漫画人,全靠造化了......选择哪条路,都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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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楼

  • 海边人发表于2013-07-21 09:13|

    其实社会就是个大“导演”, 指导着人们在各自生活的位子上演好角色。也许反面角色有着存在的客观因素和需要,都属于正常现象。正面角色如果因剧情(生活)所需,犯些错失也更属正常,但必须止于底线。这底线因人而定,定得低,反作用愈大!

        社会这个大“导演” 也受约于观众所需导着他的大片,或幽黙、伦理、甚至战争的等等,努力追求着故事曲折而不止。漫画在剧本中有那么一段,一小段的剧情自然需要角色,这几个角色就更需要真本领和用心去演了,其它则是跑龙套的。

       我是属于跑龙套的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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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楼

  • 王军发表于2013-07-21 13:55|

    1994年,我的漫画《回头客》,发表在《中国漫画》杂志上,被一个知名漫画家抄袭在全国的漫画大赛上获了一等奖。细细数来,我被抄袭的漫画有10多副了,见怪不怪了,我也没有放声。现在哥们华丽转身开画廊玩油画了,一张报酬数万、几十万倍于漫画,在高档小区购置了3套海景房,这拿钱、花钱的感觉,一个字:爽 本贴最后由 王军 于 2013-07-21 20:4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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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楼

  • 冯会仓发表于2013-07-21 15:53|

    哥们真幸运啊!趁着前几年的经济泡沫和当代艺术泡沫发了大财,佩服!!听说最近两年当代艺术包括油画一落千丈,有价无市,弟兄们想跟风也晚了!哥们很明智啊,不像俺们一条道走到黑,至今连一间厨房都没挣到.....啧啧,老弟摆阔之余,能否将你的经营之道和生意经与弟兄们分享一下,好让俺们也学点致富诀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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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楼

  • CSB发表于2013-07-21 17:08|

    2013、7、21


    谢谢林先生
    ·罗兴发·

    林先生言罗石匠何必请人发帖子呢?石匠真的很羡慕先生还有能够发帖子的自由。进而,先生还能够喊一嗓子:“言论自由!”这就值得感谢了。

    油教授在一个帖子里说“漫画堕落了”,这大约在为他的那个“漫画兔代说”搞注脚吧。于是,我在前一个帖子里也谈到了漫画堕落。

    要堕落,也要争权夺利呢,也要对人划分为三六九等啊,你林先生就轮不上堕落的份儿,石匠就更没有份儿了,毕竟,林先生还有发帖子的自由,至少,比石匠还要高一个等级呢。

    林先生能够为“言论自由”喊一嗓子,德也,以德护法也,因为,那个“言论自由”早就入了法了。

    林先生说十年不画漫画了,很可惜。漫画是个好东西啊。杜甫写“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的时候,如果大唐盛世那个时候就有了漫画,杜甫一定也是漫画家。李白敢讽刺佞臣权贵,未必不敢给他们画几幅漫画。写《长恨歌》那个白居易敢于挖苦天子与妃夫人,肯定也是个大漫画家。我估计,这些大诗人在天堂里对我们现在有漫画这个好东西,肯定羡慕得要死。漫画既然是这么个好东东,为什么一定要让它堕落呢,还要争先恐后去堕落呢?

    林先生愤然十年不画漫画,愤杀自己,苦也!亦真可惜也!细细想想,漫画比诗歌还有味道。例如,以德为题材,“德猫”、“兽猫”就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用漫画来阐释它,肯定比用诗歌要顺手而且更耐人寻味。因为,“德猫”、“兽猫”在正常的语境里是没有它的逻辑滴,唯有漫画语境里才有它的逻辑。如果十年不愤然封杀自己,应该有多少耐人寻味之积啊。

    林先生为漫画的言论自由喊一嗓子,德也。积德一事,也应该用“胜造七级浮屠”以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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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7-21 17:16|

    在漫画创作中
    撞车是常有的事
    因为对某一事物所见略同
    甚至在创作涉及该事物的漫画时
    点子也大致相仿

    但是
    撞车与抄袭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形
    前者无意间出现
    后者则故意为之
    前者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需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
    不断开拓思路和画路
    努力探索具有独特风采的表现形式
    尽量避开别人用过了的或自己用滥了的表现形式
    以减少撞车的可能
    降低雷同的机率

    而抄袭
    则不仅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
    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
    因而对于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文艺作者来说
    都是不该涉足的禁区
    漫画作者当然理应有此觉悟

    生活困难
    不能成为抄袭他人作品的理由
    正如这一借口
    不能成为任何违法乱纪的理由一样

    漫画作者和其他所有公民一样
    应当遵守一切公共道德
    以及一切本行业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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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楼

  • 王军发表于2013-07-21 20:24|

    回26楼的哥们:油画和当代艺术是两回事,油画并没有一落千丈,真正的艺术品千古风流,永远不会有价无市,自古到今从来不乏大收藏家,即使战乱年代同样如此。兄弟并非摆阔,我知道自己能吃几碗干饭,我的经营之道就是发现好画家,用好作品说话!
    另外,说明一下,我认为,画观念的所谓当代艺术不是艺术,是炒作出来的东西,当代艺术的表现形式里油画是主要的载体,中国当代艺术的操盘手已经撤出中国了,当代艺术在拍卖市场的成交量有所下降,但是还有市场,也没有一落千丈,不在圈子里,不知道收藏家的大手笔,天价的作品不都是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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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楼

  • 王军发表于2013-07-21 20:41|

    纠结在漫画的稿酬上,这种胸襟出不了大漫画家,想在漫画上发财,尤其是靠抄袭来养家糊口的人,估计一辈子都要为钱奋斗,一穷到底了。当然卡通除外,我从来不把卡通当作漫画,一孔之见,我可能是老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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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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