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版块

[转帖]95年为朱令测铊中毒教授 为何震惊不已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15

19071

[转帖] 已有10万人在白宫网站签名要求驱逐朱令案嫌疑人
1080 次点击
13 个回复老傻 于 2013/5/7 5:58:0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10万人白宫网站签名要求驱逐朱令案嫌疑人
中原网-郑州晚报2013-05-07

3日,美国白宫网站上出现关于朱令案的请愿。至5月6日16时04分,朱令案白宫官网请愿量突破10万人。按照美国的相关规定,签名人数达到10万人,白宫就要进行回复。

请愿发起人在白宫网站上写道:清华大学学生朱令于1994年、1995年遭人两次蓄意用致命化学物铊下毒,由此导致其终身瘫痪。有迹象显示其室友孙某有作案动机,而且有机会获取此致命化学物……也有资料显示孙改了名字并通过婚姻造假进入美国。为保护我们公民的安全,我们吁请政府开展调查,并将孙驱逐出境。

根据2013年1月的新规,请愿内容如在30天内达到150人签名支持,则能在白宫网站上获得内容搜索支持。如在30天内达到10万人签名支持,则能得到白宫的答复。

在签名支持者中,有不少用户是中国人。据报道,白宫网站请愿信所指嫌疑人孙某,系清华大学学生、朱令室友孙维。此前有报道称公安机关于1998年已解除孙维的嫌疑。

嫌疑人家世显赫

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学孙维,被警方认定为是唯一能够合法取得铊盐并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经过详细调查,警方正式将其列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当时孙维的祖父孙越崎和伯父孙孚凌都担任要职,而正是显赫的家庭背景,被认为是本案件的调查不能顺利进行的原因。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级即将全部毕业,人证即将难以获得为由,上书北京市公安局长。1997年4月2日,孙维作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带走,并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纸上签字。在被连续侦讯审问8个小时后,孙维被家人接回家。

警方确定有人投毒

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事件是指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

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2013年4月,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破,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方面的广泛争议。

被确诊铊中毒后,警方立案

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3月6日,朱令的病情又恶化。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铊中毒确诊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曾发生离奇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

案件曾“只剩一层窗户纸了”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两年之后,北京警方对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孙维采取了第一次突审。此前,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1996年,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办案警察称“此事很敏感”

在朱令母亲朱明新1997年11月发表在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上的一封信中提到 ,警方迄今一直怀疑与朱令同宿舍和同班同学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凶,表示不会放弃并有自信心在公开的法庭上给嫌疑人定罪。但是,从1995年5月7日以来的11年间(2006年),这个案件没有进入法庭阶段,北京警方一直没有宣布侦破此案,也没有公开任何有关的细节和原因。但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在2006年对采访他的记者提及“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且“这件事情很敏感”。

复旦投毒案让清华朱令案被再度关注

新华网七问朱令案:

新华网昨日刊文称,复旦研究生投毒案让沉寂已久的清华大学朱令案再度成为坊间的热门话题。1994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朱令离奇发病,被证实为稀有的“铊中毒”,中毒导致她全身瘫痪。警方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最终此案不了了之。

近20年来,有关“谁是凶手”的各种猜测和传说,坊间从来没有间断过,尤其是朱令的室友孙维,一直被认为是主要嫌疑人。今年4月18日,在复旦投毒案的风口浪尖上,孙维在网上发帖自证清白:“我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以法。”这一言论再加上其不普通的家庭背景,加剧了种种传言的散播。随后,此案也引起陈坤、姚晨、范冰冰、李冰冰、水木年华卢庚戌等明星的注意,他们纷纷转发微博试图让网民更多关注朱令案,也希望网民能够捐款帮助朱令。

近20年来面对此案的种种传言,甚至是直指司法不公的传言,警方并没有及时予以澄清。目前这种“全民福尔摩斯”式的以讹传讹,无论对于受害者朱令,还是“嫌疑人”孙某,都是不公平的。

舆论认为警方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澄清并及时回应:

1.朱令案到目前为止19年悬而未决的局面,究竟是何原因?

2.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

3.案子卡在哪里?

4.当初警方那些“只剩一层窗户纸了”的表态是否属实,又指向哪个嫌疑人?

5.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究竟为何搪塞、不予告知?

6.玄之又玄的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指的是什么?

7.特别是公众质疑的,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新华

本报综合



回帖人:.心古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5:59:40    跟帖回复: 天猫童装——美应从小孩子抓起   沙发.
“白宫网站现在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信访局”,国营商业杂志“财经”的副总编罗昌平说。 .



回帖人:.sxedssbd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6:02:21    跟帖回复:    第 3 楼 寻找广州凯迪网友.
白宫网页显示:
请愿书美东时间5月3日贴出来,5月6日共收到11万5487个签名。已达到所需的6月2日前收集10万个签名的数量。


Signatures needed by June 02, 2013 to reach goal of 100,000

Total signatures on this petition
115,487.



回帖人:.qdjnnxx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6:10:59    跟帖回复: 第 6 楼.
               让你明白法大还是权大。.


回帖人:北方一狼主帖15粉丝7关注0..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北方一狼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6:33:36    跟帖回复: 第 14 楼.
既然中国警察破不了这个复杂的案子,就应该由国际刑警组织接管来侦破此案,其他的也照此办理,比如有毒食品、比如银行烂帐,比如红十字会,比如环境污染,比如官员腐败、、、、由联合国相关组织办理.

最新评论

正序排列

楼层直达:

只看楼主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07 06:39|

    [转帖] 已有10万人在白宫网站签名要求驱逐朱令案嫌疑人
    1080 次点击
    13 个回复老傻 于 2013/5/7 5:58:0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10万人白宫网站签名要求驱逐朱令案嫌疑人
    中原网-郑州晚报2013-05-07

    3日,美国白宫网站上出现关于朱令案的请愿。至5月6日16时04分,朱令案白宫官网请愿量突破10万人。按照美国的相关规定,签名人数达到10万人,白宫就要进行回复。

    请愿发起人在白宫网站上写道:清华大学学生朱令于1994年、1995年遭人两次蓄意用致命化学物铊下毒,由此导致其终身瘫痪。有迹象显示其室友孙某有作案动机,而且有机会获取此致命化学物……也有资料显示孙改了名字并通过婚姻造假进入美国。为保护我们公民的安全,我们吁请政府开展调查,并将孙驱逐出境。

    根据2013年1月的新规,请愿内容如在30天内达到150人签名支持,则能在白宫网站上获得内容搜索支持。如在30天内达到10万人签名支持,则能得到白宫的答复。

    在签名支持者中,有不少用户是中国人。据报道,白宫网站请愿信所指嫌疑人孙某,系清华大学学生、朱令室友孙维。此前有报道称公安机关于1998年已解除孙维的嫌疑。

    嫌疑人家世显赫

    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学孙维,被警方认定为是唯一能够合法取得铊盐并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经过详细调查,警方正式将其列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当时孙维的祖父孙越崎和伯父孙孚凌都担任要职,而正是显赫的家庭背景,被认为是本案件的调查不能顺利进行的原因。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级即将全部毕业,人证即将难以获得为由,上书北京市公安局长。1997年4月2日,孙维作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带走,并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纸上签字。在被连续侦讯审问8个小时后,孙维被家人接回家。

    警方确定有人投毒

    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事件是指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

    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2013年4月,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破,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方面的广泛争议。

    被确诊铊中毒后,警方立案

    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3月6日,朱令的病情又恶化。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铊中毒确诊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曾发生离奇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

    案件曾“只剩一层窗户纸了”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两年之后,北京警方对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孙维采取了第一次突审。此前,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1996年,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办案警察称“此事很敏感”

    在朱令母亲朱明新1997年11月发表在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上的一封信中提到 ,警方迄今一直怀疑与朱令同宿舍和同班同学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凶,表示不会放弃并有自信心在公开的法庭上给嫌疑人定罪。但是,从1995年5月7日以来的11年间(2006年),这个案件没有进入法庭阶段,北京警方一直没有宣布侦破此案,也没有公开任何有关的细节和原因。但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在2006年对采访他的记者提及“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且“这件事情很敏感”。

    复旦投毒案让清华朱令案被再度关注

    新华网七问朱令案:

    新华网昨日刊文称,复旦研究生投毒案让沉寂已久的清华大学朱令案再度成为坊间的热门话题。1994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朱令离奇发病,被证实为稀有的“铊中毒”,中毒导致她全身瘫痪。警方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最终此案不了了之。

    近20年来,有关“谁是凶手”的各种猜测和传说,坊间从来没有间断过,尤其是朱令的室友孙维,一直被认为是主要嫌疑人。今年4月18日,在复旦投毒案的风口浪尖上,孙维在网上发帖自证清白:“我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以法。”这一言论再加上其不普通的家庭背景,加剧了种种传言的散播。随后,此案也引起陈坤、姚晨、范冰冰、李冰冰、水木年华卢庚戌等明星的注意,他们纷纷转发微博试图让网民更多关注朱令案,也希望网民能够捐款帮助朱令。

    近20年来面对此案的种种传言,甚至是直指司法不公的传言,警方并没有及时予以澄清。目前这种“全民福尔摩斯”式的以讹传讹,无论对于受害者朱令,还是“嫌疑人”孙某,都是不公平的。

    舆论认为警方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澄清并及时回应:

    1.朱令案到目前为止19年悬而未决的局面,究竟是何原因?

    2.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

    3.案子卡在哪里?

    4.当初警方那些“只剩一层窗户纸了”的表态是否属实,又指向哪个嫌疑人?

    5.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究竟为何搪塞、不予告知?

    6.玄之又玄的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指的是什么?

    7.特别是公众质疑的,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新华

    本报综合



    回帖人:.心古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5:59:40    跟帖回复: 天猫童装——美应从小孩子抓起   沙发.
    “白宫网站现在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信访局”,国营商业杂志“财经”的副总编罗昌平说。 .



    回帖人:.sxedssbd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6:02:21    跟帖回复:    第 3 楼 寻找广州凯迪网友.
    白宫网页显示:
    请愿书美东时间5月3日贴出来,5月6日共收到11万5487个签名。已达到所需的6月2日前收集10万个签名的数量。


    Signatures needed by June 02, 2013 to reach goal of 100,000

    Total signatures on this petition
    115,487.



    回帖人:.qdjnnxx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6:10:59    跟帖回复: 第 6 楼.
                   让你明白法大还是权大。.


    回帖人:北方一狼主帖15粉丝7关注0..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北方一狼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6:33:36    跟帖回复: 第 14 楼.
    既然中国警察破不了这个复杂的案子,就应该由国际刑警组织接管来侦破此案,其他的也照此办理,比如有毒食品、比如银行烂帐,比如红十字会,比如环境污染,比如官员腐败、、、、由联合国相关组织办理. 本贴最后由 吴之如 于 2013-05-22 16:17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 1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07 10:19|

    [转帖]欢呼:一系列形势表明朱令案出现重大转折!
    16526 次点击
    126 个回复
    1 个赞同何清适 于 2013/5/6 22:10:53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lygss16:
    ——【凤凰网】开始“朱令铊中毒案”专区,【新浪微博】解禁“朱令”搜索,【腾讯网】连续发声关注清华朱令被投毒案,【中国警察网】(大案要案 > 大案坊)发声朱令案,【新华网】七问朱令案:有哪些证据 案子卡在哪里......孙铊,你离被审判不远了!!!



    回帖人:.中国制魏格纳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6 22:25:00    跟帖回复: 第 11 楼.
    该案,当时,本质上已经侦破!
    公安机关已经将凶犯拘捕!后,又迫于外力放出!
    当时,现在或任何时候
    只须依据当时取得的证据链,公安机关完全足以将凶犯逮捕!
    只须依据当时取得的证据链,检察院完全足以将凶犯起诉!
    只须依据当时取得的证据链,法院完全足以将凶犯判处死刑执行或死缓无期!.



    回帖人:漂流木主帖152粉丝50关注0..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漂流木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6 22:39:04    跟帖回复: 第 19 楼.
    今晚成都二台也播了朱令案的专题,矛头直指孙维和北京警方.


    回帖人:南极熊主帖0粉丝5关注0..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南极熊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6 22:49:28    跟帖回复: 第 28 楼.
    这个案子是新班子的一道大餐,不吃白不吃,还有更大的一道菜,看有没有胆量动筷子。.



    回帖人:.chenhd918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6 23:04:06    跟帖回复: 第 42 楼.
    高兴的太早了!M3+的事情还被长篇报道了呢!

    结果怎么样?!最后被封杀屏蔽。

    恶势力是很强大的。.



    回帖人:.沙流水随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6 23:26:26    跟帖回复: 第 58 楼.
    个人估计,呵呵,仅仅是个人。

    这个事的推动有个有趣的现象,左派,毛左,右派,极右,还有五毛,观点几乎空前一致。

    上面在无法全面应对之前,是不会让压力锅的锅盖紧闭的。

    新浪只能第一个自打耳光。

    而各派空前一致的重要原因是,人毕竟是人,是异于禽兽的。.




    回帖人:何清适主帖42粉丝3关注1..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何清适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6 23:43:24    跟帖回复: 第 62 楼.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也转载了央广记者访朱令妈妈。.



    回帖人:.笑看人生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6 23:57:31    跟帖回复: 第 73 楼.
    12万人签名,出口转内销了?信访到美帝哪里了,能不重视吗?.


    回帖人:.dyrz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7 0:51:08    跟帖回复: 第 102 楼.
    这个案子不管是不是孙维做的,但案件本身所引起的社会影响是勿容质疑的,所以警方有义务向公众公布当年案件侦办的详细信息,而不是采用‘不回应、不评价’的老套路,等待事件的热度自然冷却,以一个新的热点事件转移公众的注意力,就如同动车事件、周克华事件一样。这些大家都看透了,政府的公信力会丧失殆尽的。..

    举报 回复

    # 2楼

  • xueli发表于2013-05-07 15:41|

    关注中。。。

    举报 回复

    # 3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08 20:44|

    [转帖]北京警方回应朱令令铊中毒案:物证灭失无法侦破
    6275 次点击
    90 个回复JY6019 于 2013/5/8 18:25:3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新华网北京5月8日消息: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对“朱令令案”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全文如下:

        感谢社会各界对“朱令令案”的关注。这起案件未能侦破,我们至今深感遗憾。对朱令令个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承受的痛苦,我们深表理解和同情。

        1994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学生朱令令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被确认为铊盐中毒。同年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向我局报案。我局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依法立案侦查,组成专家组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根据朱令令的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走访了130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全部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因从朱令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警方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其家属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报请政府协助学校和社会相关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予以生活补偿。

        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收到任何干扰。公安机关和侦查人员对所有的刑事案件特别是严重侵害公民生命安全的案件,都会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但也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对此,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完)





    回帖人:.小魔怪不魔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22:02    跟帖回复: 第 226 楼.
    ..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任何干扰"====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高级黑啊!
    ◆◆@平安北京
    【北京警方回应“朱令令案” 】



    回帖人:小魔怪不魔怪主帖18粉丝7关注4..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小魔怪不魔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22:42    跟帖回复:
    @朱令幕后真相
    大家别灰心:告诉你们吧,这案子并没有消沉,现在上面正在火拼呢,只是你们看不到。但是我看得很清楚。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朱令。要知道,我们的明天有可能是朱令的昨天,每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即使你现在生活不愁。试想连法律也没用,那你还想自保??对于北京警方的无奈之举。我回这个表情



    回帖人:.绛珠小草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22:53    跟帖回复: 第 228 楼.
    【转】我是物化2班的团支书,我真的不忍心看到有关朱朱的所有东西,这些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自责于内疚之中,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其实这件事要真的查出真相一点都不难,国务院督办!我能说的就是当年朱朱第二次中毒孙维被传的时候,院领导和系部召开了一次很秘密的会议,我是唯一一个参加会议的在校学生,也许他们知道通知我开会是个很大的错误,当中讲了一会儿的时候系主任叫我回去了,但我在我所在场的18分钟内,我已经知道内容大概了,我的任务是事件保密和按护全班同学,不准单独核查和不准猜测议论,在会议中提到是孙主席指示的,而且有关方面在为维维准备出国手续,后来我知道是孙..。

        到这里大家心理也很清楚,这件事如果中央不出面的话,...朱事件只有沉冤!!!光凭一个贝志诚是不够的。

        这些年我没有站出来,我有我的苦衷,包括我们2班所有同学。我们经常会收到拿我们自己性命和家人性命以及工作等等相关的威胁!株连九族大家或许只在电视上见过,可这些随时可以发生在我们2班同学身上。

        我希望中央能真的重视这个案件,还朱朱一个公道。
    ===============
    这个很有说服力。.



    回帖人:.小魔怪不魔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26:40    跟帖回复: 第 237 楼.
    大家都看到了,北京警方是以三无产品方式公布案情,并不是以正式声明签字文件作为文本发布,这本身就有猫腻.



    回帖人:.铲车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27:53    引用回复: 第 239 楼.
    转至第193楼第 193 楼 铲车 2013/5/8 20:00:42  的原帖:
    这篇网文是谁发布的?是派出所是刑侦队还是专案组,或是几个人或是北京市公安局?无落款单位(人)和日期。网络不是乱发公文之地。
    转至第219楼第 219 楼 荒旦 2013/5/8 20:18:17  的原帖:
    此文据胡锡进说体制内无人愿意签字。
    让人感觉像"休假式治疗"的文风..



    回帖人:.五十万瓶茅台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29:36    跟帖回复: 第 240 楼.
    既然承认破不了此案
    还可以悬赏
    还可以公开信息,向社会征集建议
    还可以求助于国际刑警吗.



    回帖人:.马可马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31:12    跟帖回复: 第 242 楼.
    呼吁公安部向全国全社会悬赏破案,辑拿真凶。
    .



    回帖人:.仗剑看繁华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46:35    跟帖回复: 第 266 楼.
    铊派党大捷!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哈哈,苦笑一声!无语!!.



    回帖人:.zcjzhdr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46:59    跟帖回复: 第 267 楼.
    调查了100余家单位,走访了130余人,逮了1人,放了1人,案子无法侦破了。
    公安威武!吾黄万岁!上上黄万万岁!
    .



    回帖人:.毛线虫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48:28    跟帖回复: 第 268 楼.
    天理难容啊.


    回帖人:.6832771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18:48:28    跟帖回复: 第 17 楼.
    查出来公布的麻烦大于查不出来的,所以就查不出来了。。.


    回帖人:.昆山201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19:20:22    第 37 楼.
    转至第2楼第 2 楼 JY6019 2013/5/8 18:27:54  的原帖:
        “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收到任何干扰。”这个跟事实好像不符!
    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孙维没偷铊!
    孙晓改名孙晓明,孙维改名孙释颜。
    再改生日拿护照,美孙维中国横行。
    万亿子孙同一哭,庙堂里怎么都是黄皮肤的外国人?



    回帖人:.lhl7251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07:33    跟帖回复: 第 75 楼.
    专案组未受干扰这话有点,看薄主导的重庆,什么公安、法院、检察办案不受干扰吗?何况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



    回帖人:sujian6712主帖119粉丝17关注0..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sujian671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0:14:35    跟帖回复: 第 90 楼.
    警方的意思很明确,我们不行了,你们看着办。.




    [转帖]朱令已经载入史册 求助美国是绝望的象征
    1738 次点击
    18 个回复
    1 个赞同戈壁群狼 于 2013/5/8 13:05:2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朱令已经载入史册 求助美国是绝望的象征

    2013-05-07 16:20:35  

      朱令的名字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了一个符号,一个象征。

      朱令原先是北京清华大学学生,19年前因在学校被两次投毒而受害,导致终生伤残。如今,朱令的名字在中国公众和中国网民心目中已经成为黑暗的象征,成为中国人际关系险恶、政治黑暗的象征。

      19年来,中国司法部门和舆论管制部门对朱令案极尽封锁、掩盖、压制、封杀之能事,导致众多绝望的中国公众和网民试图通过美国的司法来为朱令讨公道,导致美国总统奥巴马一觉醒来成为中国网民所戏称的中国国家信访办主任,奥巴马的总统官邸白宫成为许多中国人申诉冤情冤案的国家信访办公室。

      现在还不清楚美国的司法究竟是否能或如何能帮助终生伤残的中国公民朱令。与此同时,众多的中国人试图通过美国来为朱令讨公道,从而使朱令案成为中国司法黑暗、黑暗得令公众绝望的象征。

      朱令已经载入史册

      1994年11月,投毒者使用杀伤神经的铊盐使朱令第一次中毒,但朱令侥幸幸存了下来。1995年2月或3月,朱令据信再次被下毒,毒剂还是铊盐,而且剂量超过致死剂量。朱令再度中毒,再度侥幸生存,但落下严重伤残。  
      

      用网络百科全书“维基百科”的话说就是,“由于铊中毒损伤的不可逆转性,朱令的智力、视觉、肌体和语言功能都没有得到恢复,留下永久的严重后遗症,朱令的生活根本无法自理,必须由年迈的父母照料生活起居。”

      在朱令第二次中毒生命垂危、北京的医院诊治无方,穷于应付之际,北京大学学生、朱令的中学同学贝志城和蔡全清等人通过当时中国还不发达的互联网向全世界发出求救信息,从而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例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求救并得到响应的案例。

      贝志城和蔡全清的求救信息迅速得到来自18个国家的响应。其中,美国学者、博士生xin li、john w. aldis博士和daniel valentino博士在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服务器上一起帮助创建了朱令铊中毒互联网远程诊断网,从而再次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例。

      跌宕起伏的投毒案

      已故的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被认为是20世纪的世界侦探小说女王。克里斯蒂写侦探小说,最喜欢、最擅长使用的情节是投毒杀人案。

      然而,朱令被投毒毒害的故事,其情节的起伏跌宕,惊心动魄,一波三折,扑朔迷离,结局难料,恐怕连阿加莎•克里斯蒂再世也要摇头叹息,自叹想象力不足,枉戴侦探小说女王的桂冠。

      朱令被确认是受到投毒之害之后,中国司法公安机关所采取的种种怪异措施,让世人惊叹,令朱令的家人和中国的公众深感绝望。

      中国当局先是对朱令投毒案的主要嫌疑人轻拿轻放。然后,再动用国家力量禁止公众和媒体谈论、报道、评论这一案件。朱令的名字也被列入了中国互联网禁忌词黑名单,让中国网民无法搜索。

      近日来,中国当局再度神神秘秘地给朱令的名字解禁,但又不对公众解释为什么给“朱令”解禁,就像以前不对公众解释为什么要把“朱令”打入不能搜索的互联网禁忌词冷宫一样。

      官媒人物的误导

      19年来,中国当局这种怪异至极的做法显然让中国政府的铁杆拥护者、中国执政党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也觉得不好意思了。

      5月6日,胡锡进通过新浪微博,以他惯有的无视基本逻辑而自信的语言,表示了他的混乱不堪、自以为是的意见:

      @胡锡进 :一,同情朱令和她的家人。二,反对对孙维下毒的有罪推定。三,断言孙维的“家庭背景”阻止了当年调查,这只能是臆测。四,唿吁官方出面回应舆论,介绍当年未能破案的情况,说明重审或不重审的理由。美国万众瞩目的辛普森案也没破了,19年前朱令中毒案破不了的可能性完全存在。官方缺公信力是症结。

      (注:孙维,朱令的同学,被中国公众和朱令家人认为是投毒案的最大嫌疑人。)

      在批评者看来,胡锡进的上述微博,除了最后一句“官方缺公信力是症结”还勉强说得过去之外,其余不是废话就是煳涂话,属于典型的顾左右而言他的插科打诨;而且,胡锡进回避了最根本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官方要对朱令案采取那种让阿加莎•克里斯蒂都难以想象的怪异处理做法。

      中国古代有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典故,说的是一个脑筋不灵光的人将三百两银子埋到地里储藏,但怕被人偷走,便在那块地上写下“此地无银三百两。”

      物换星移,时光荏苒。“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典故到了今日中国有了更新版,更现实,而且更离奇:那个脑筋不灵光的人不但在地上写下“此地无银三百两,”而且还阻拦人们向那个方向走,禁止人们向那个方向看,不准许人们议论那个地方;最妙的是,那个脑筋不灵光的人居然有绝对的权力,可以收放自如,任意阻拦、禁止、不准许,任意给人封嘴或解封。

      在批评者看来,如此比天方夜谭还天方夜谭的当今中国现实,怎能用胡锡进的一句“官方缺公信力是症结”了得。

      胡锡进长期担任主编的《环球时报》自创刊以来一直以报道国际新闻为主。但在提到美国的时候,胡锡进好像对美国的情况还远远没有入门。他提到美国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人案至今没有破案,并以此来为中国的朱令案迟迟没有破案做辩护。

      然而,胡锡进没有提到美国政府从来没有像中国政府一样、而且也不敢、更不能像中国政府一样阻止、禁止美国公民或美国媒体去挖掘、了解、报道、评论辛普森案。

      现在人们还不清楚胡锡进如此片面描述辛普森案是源于他缺乏最基本的美国知识,是属于无意的疏忽,还是源于他蓄意的误导。

      批评者长久以来抱怨说,胡锡进领导下的《环球时报》吃的就是商业民族主义(即通过煽动民族主义而赚钱)、误导读者的饭。

      美国为中国人讨公道?

      19年来,朱令的家人悲痛欲绝,不断要求中国当局对朱令投毒受害案进行认真的调查。然而,在批评者看来,中国当局19年来采取了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虚应、搪塞、推脱、推诿、拖延、掩盖、封杀。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朱令在中毒受害之后再度受害。她的名字被打入冷宫,然后又莫名其妙地得到解禁。解禁之后再度被打入冷宫,被列入互联网搜索禁忌词,让中国网民无法搜索。

      在众多的中国网民发起向白宫请愿行动、唿吁美国政府介入朱令案件、将投毒犯罪嫌疑人孙维遣返中国之后,中国当局日前又神秘地将朱令的名字在互联网上解禁。

      中国着名作家、网络名人李承鹏通过新浪微博发出评论,表达了作为中国人的无奈,和无奈中的微弱希望:

      @李承鹏 :一桩在中国发生由中国人向中国人投毒的案子,中国司法无能为力,19年后中国人跑到美国网站请愿。它说明,公平从未远去,只在寻找栖身之所。它还说明,公平就是公平,并不管栖身之所性质。这些年奥巴马已成为中国信访办主任,不知道他是否得意,但我们确实尴尬。打造大国形象,就是打造追求公平的形象。

      李承鹏所说的“中国人跑到美国网站请愿,”指的是美国总统府白宫有一个网站专门接受来自民众的请愿。截至目前(即2013年5月7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2点55分),一通用错误百出的英文写的要求美国政府对孙维进行调查并将她递解出境的请愿书在白宫的请愿网站得到131,560个电子签名。

      另外,李承鹏所说的“这些年奥巴马已成为中国信访办主任,”显然是暗指先前中国山东盲人人权活动家陈光诚及其家人在世界媒体和中国公众的众目睽睽之下遭受中国政府雇佣的流氓打手多年的迫害、残害、殴打,导致陈光诚不得不向国际社会唿救,最后奥巴马行政当局作出决定,对陈光诚提供人道救援。

      李承鹏评论朱令案的微博得到5万多次转发,1万4千多条评论。许多评论跟李承鹏的一样,表达了对中国政府和中国状况的绝望,对中国政府和中国司法的绝望和调侃:

      @填平湘岸:19年后此案再次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南方某报甚至挖出不少内幕。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推动,白宫的网站已经有超过十二万人签名,按常规超过10万人的签名,白宫方面也会做出关注回应,继续期待后续。

      @a在那遥远的地方a:多年前的朱令案真让我疑惑:中国的神奇探警们,如果找不到疑犯,也会创造出一个凶手,比如赵作海,比如张高平叔侄,在这个案子上居然没找到一个像样的疑犯!要不,让聂海芬来审审?

      (注:“a在那遥远的地方a”在这里显然是在玩黑色幽默,讽刺中国无法无天的司法制度;赵作海,张高平叔侄都被公众认为是当局创造出来顶罪的人;聂海芬,杭州的公诉人,中国当局的劳动模范,但被公众认为是操纵刑讯逼供的高手。)

      @戴天琛:有人称唿美国为美帝,中国司法不做为,美国能不称帝吗?

      中国黎明依然遥远

      出于中国公众尚未知晓的原因,中国当局日前将朱令的名字解禁,从而让中国网民可以讨论、评论朱令案。

      同样出于中国公众尚未知晓的原因,中国官方的权威新闻机构、宣传机构中央电视台(通过其“央视新闻”的官方微博)、中国官方权威通讯社新华社、中国执政党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就朱令问题发言,罕见地对有关当局处理朱令案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央视新闻 :【舆论唿吁及时澄清“朱令案”传闻】1994年,清华女生朱令离奇发病,“铊中毒”导致全身瘫痪。警方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身边”。面对种种传言,警方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澄清:朱令案19年悬而未决,究竟是何原因?当时掌握哪些证据?案子卡在哪里?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新华网)

      @人民日报 :【清华大学校媒探访19年前中毒女生朱令】@清华大学清新时报 :每个人都在关注案件,期待真相。我们也同样如此。走近她,看到她睁着眼,无助地盯着天花板,心痛无以复加。同时,也请别忘记这些一直爱着她,帮助她的人们。这19年,他们一样不容易。

      然而,先前人民日报、新华社也对被误杀的河北聂树斌冤案、因抗议官员强奸自己未成年女儿的湖南唐慧被劳教案提出了质疑。截至目前,中国官方这些大牌的新闻宣传机构的质疑结果是,聂树斌案依然迟迟不见平反,唐慧依然不能得到应得的赔偿。

      与此同时,中国成千上万上亿的公众和网民抱怨说,在当今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凡是对公众有好处的事情总是姗姗来迟,或干脆就千唿万唤不出来。例如,公众强烈要求立法,规定官员公示财产。中国当局用了20多年的时间还没有完成立法,也没有报告有多少立法进展或立法时间表。

      与此同时,中国成千上万上亿的公众和网民抱怨说,在党统治下的中国,凡是有利于当局损害或剥夺公众利益和自由的事情,中国当局总是可以雷厉风行。例如,中国当局提出加强互联网管制,从提出到中国名义上的最高立法机构人代会常委会完成和通过立法只用了10天。

      迁延19年的朱令案到底会如何了结?美国政府究竟能给中国公民朱令及其家人什么帮助?这些问题的答案现在尚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的是,朱令的名字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的象征。 本贴最后由 吴之如 于 2013-05-08 21:36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 4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08 21:59|

    [转帖] 朱令父亲披露案件沉浮
    2404 次点击
    22 个回复水煮舟 于 2013/5/8 13:11:3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复旦大学投毒案以来,沉寂多年的清华大学朱令案再次走进公众视野。朱令的父亲吴承之说,根据公安部的一份材料,朱令案已于1998年结办。而朱令父母2008年曾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公开朱令案的侦破过程和结果,却被北京市公安局拒绝,至今未有进一步回应。

    如果朱令案已经办结,为何警方不能公布调查结果?如果案件仍在调查,真相何时才能来到?

    如果能选择回忆,相信朱令更愿意记起,1994年12月11日,在北京音乐厅舞台中央,一袭白衣的女子轻抚古琴,独奏一曲《广陵散》。那一年,朱令就读于清华大学化学系,21岁。19年过去,美妙的音符早已变成沉默的挣扎。

    昨晚九点半,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南二环外的朱令家。记者坐在客厅里,发现没有一件新家具,一张朱令的同学从香格里拉求来的祈福画,挂在墙壁。朱令的父亲吴承之说,朱令至今不能说话,几乎没有任何生活能力,记忆还停留在中毒案发生之前。

    吴承之:生病以前的事情基本记得比较清楚,生病以后基本上没什么记忆力。

    记者:还能记起在学校的一些事情是吧?

    吴承之:对小学的中学的,大学的,她同学来了以后基本都认得,有些他们讲的事情她都记得。

    记者:她没法说话,怎么知道她记得?

    吴承之:她同学跟她说的时候,她点头,认出是谁。说话么,因为她现在气管没有封上,所以她出气不经过声带,这里给她堵上,她还能发音。

    记者:您平时跟她聊起过当时她的(铊)元素是怎么接触到的么?

    吴承之:她生病以后什么都不清楚了,我们也不愿意跟她提起这件事,干嘛要刺激她呢。

    吴承之告诉记者,朱令的体质极容易感染,因此不方便探望。吴承之靠在沙发上,不时微闭双眼,讲述了朱令案在十九年间的几多沉浮。朱令,户口本上的全名是朱令令,因习惯,大家叫她朱令。

    1995年4月28日,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 朱令的舅妈向清华大学当时的化学系老师提出报案请求,同时要求系里保卫部门封查宿舍。

    吴承之:报案以后当时提出来,要求宿舍的东西封存,当时学校觉得有困难没有封存。开学以后,假期完了以后派出所、公安局找我们正式立案,可当时就告诉我他们宿舍被盗了。

    记者:五一假期这几天被盗了?告诉你们丢了什么东西?

    吴承之:当时没有说的太明显,盗了什么东西,没有详细说,后来才知道,朱令的杯子,洗澡用的,放在竹篮里的洗澡液,这一些对象,就是日常用品,丢了。

    记者:日常用品丢了。

    吴承之:对。

    记者:只有朱令的丢了还是其他人的也丢了?

    吴承之:只有朱令的,其他东西没有丢。

    吴承之认为:报案的时间是4月28日,但警方立案时间是5月7日,此间朱令的东西丢失,给案件侦破带来难度。

    1995年,这是朱令案的第一年。警方的调查正在进行。据北京市公安局14处侦查员向吴承之的介绍,北京市当时大概有二十多个单位、二百多人有机会接触到铊,在排查后,警方找到了清华大学购买铊盐的,清华大学随后承认有铊盐。吴承之说,在"八九月份"的时候,警方就已经到他的单位调查他与孙某父亲的关系。而孙某,是朱令清华大学的同寝室室友。

    吴承之:调查了解我和孙某的父亲,在文化大革命当中,有没有过节,我从医院里回单位知道这个情况,我就知道,公安局派出所已经怀疑他们宿舍的同学孙某了。所以公安局工作做的比较细了,实际上对北京是进行了一次排查,最后找到清华有铊源,最后对象也比较确定。95年年底的时候,我给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打电话,问案子怎么样。他当时就说快了,我说你快了是什么意思。他说一层窗户纸,领导批了就短兵相接了。

    1996年,朱令案的第二年,吴承之说,他和清华大学派出所以及北京公安局14处的两位负责人联系,但得到的答复都是"还在调查中,还要请示。" 吴承之得知,朱令案成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专案。

    1997年,朱令案的第三年,在朱令的同学毕业前夕,案情峰回路转,4月2日,朱令同宿舍同学孙某被带走突审。孙某在2005年发表于天涯论坛的一份声明中也回忆了这个细节,她说: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

    在完成对孙某的突审后,1998年8月25日,公安机关告知朱令父母,由于证据不足,解除对孙某的嫌疑,并取消之前对她的出国限制。吴承之整理了那次与警方的谈话记录。

    吴承之:从目前看,缺少直接的定罪证据还没有拿到,从法律要求解除限制出国。

    记者:您自己回忆的。

    吴承之:也没有说案子不做了,还说案子要继续侦破。

    1999年到2004年一共6年,作为受害人家属,吴承之在警方那里几乎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消息,案件一度沉寂。

    2005年,也就是朱令案的第十年。朱令的室友孙某在天涯论坛发表《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一文,逐条解释回应网络的怀疑,朱令案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2006年,吴承之说,有20多个政协委员做了一个关于朱令案的提案,被答复转交公安部处理。

    2007年,公安部关于十届政协五次会议部分委员来信的复函中提到,"经工作,排除了朱令令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但由于事发两个月才报案,证据已经灭失,案件终未侦破。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经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而这一天,也是公安局对孙某解除限制出国的日期。

    吴承之:那么这里面还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公安局实际认为孙某是唯一的,不然的话,放她走了,就不要结办此案啊,你还可以再办下去啊,对不对,你有其他人的话证据还可以找,案子还可以破啊。

    拿到这份复函的时候,朱令家才知道,早在1998年此案就已经办结,他们一直被"蒙在鼓里"。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5月12日朱令的母亲朱明新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案的侦破过程和结果。

    吴承之:这个案子都结办了,你应该把侦破情况告诉我们,我觉得我们的要求非常合理。也符合它的条例,当时还抢了一个02号,够及时的吧。

    不到一个月,5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由,对朱家的申请发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2009年3月16日,北京市政府决定撤销北京市公安局不予公开的决定。尽管如此,至今,相关案件的进一步信息仍未公开。

    对于吴承之讲述的警方办结朱令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也提出了他的看法:公安机关排除了孙某嫌疑后,这个案子从诉讼上就结束了,这一点完全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不符合公安部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以后,经过侦查,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呢?只有以下两种情况撤销案件,第一经过侦查犯罪事实不存在,第二经过侦查确认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犯罪嫌疑人死亡,比如说已经过了追诉时效,这个案件相关公安机关的这种结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案的条件,既有犯罪事实,而又没有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这个案子就不可以撤销,而是应该继续侦查。

    从2010年至2012年,朱令案再次沉寂。这三年,在吴承之的表述里,没有进展。

    2013年,朱令案的第十九年,上海复旦大学突发投毒案后,朱令案才又走进公众视角。吴承之说,这一次,舆论的关注似乎更为强烈,他仍然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开调查结果。

    吴承之:不是复旦的话,舆论也不会炒起来,所以我们要求信息公开,实际上很多事情就明了了,整个案子怎么破、怎么调查的,应该公开的。

    记者:这次你觉得会有更多的希望么?

    吴承之:我相信希望应该大一点,因为时代在进步嘛,咱们国家也在进步。

    记者昨晚采访结束时,已经接近11点,吴承之说,朱令已经睡去,而他还要在夜晚为120多斤的朱令翻身,这是他每天必做的事情。此刻仍在为生存挣扎的朱令,让人无法与曾经那个几乎完美的女孩勾连起来。

    这位曾经的才女在她高中时期的译作《大麦歌》里这样写道:"大麦俯身偃,既偃且复起,颠仆不能折,昂扬伤痛里;我生也柔弱,日夜逝如此,直把千古愁,化作灵风曲。"2013年的夏天,回首朱令案,沉浮19载,扑朔迷离,众说纷纭。真相是什么?真相何时能到来?



    回帖人:.nwwsyyn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14:29:56    跟帖回复: 第 15 楼.
    一、1995年4月28日,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
    二、同日,朱令的舅妈向清华大学报案,要求系里保卫部门封查宿舍。
    三、五一假期寢室被盗。
    四、警方立案时间是5月7日。
    五、1995年,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排查了全市二十多家有鉈鹽的單位,一一排除。
    六、清华大学随后承认有铊盐。
    七、1995年"八九月份",警方调查朱令父親与孫維父亲的关系。
    八、公安局十四處已经怀疑他们宿舍的同学孫維了。
    九、1995年底,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對朱令父親說,“快了!一层窗户纸。领导批了就短兵相接了。”
    十、1996年(朱令案第二年),朱令案成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专案。
    十一、北京公安局1十四處說:“还在调查中,还要请示。”
    十二、1997年(朱令案第三年)4月2日,朱令同宿舍同学孫維被公安十四處带走突审。
    十三、1998年8月25日,公安告知朱令父母,由于证据不足,解除对孙某的嫌疑。
    十四、1999年到2004年一共6年,作为受害人家属,吴承之在警方那里几乎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消息,案件一度沉寂。
    十五、2005年,朱令案的第十年。孫維在天涯论坛发表《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一文,逐条解释回应网络的怀疑,朱令案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十六、2006年,二十多个政协委员提出“朱令案提案”,被答复转交公安部处理。
    十七、2007年,公安部关于政协委员来信的复函中提到,"经工作,排除了朱令令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但由于事发两个月才报案,证据已经灭失,案件终未侦破。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经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而这一天,也是公安局对孙某解除限制出国的日期。拿到这份复函的时候,朱令家才知道,早在1998年此案就已经办结,他们一直被"蒙在鼓里"。
    十八、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
    十九、2009年5月12日,朱令母亲朱明新,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案的侦破过程和结果。
    二十、2008年5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由,对朱家的申请发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二十一、2009年3月16日,北京市政府决定撤销北京市公安局不予公开的决定。尽管如此,至今,相关案件的进一步信息仍未公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提出看法:公安机关排除了孙某嫌疑后,这个案子从诉讼上就结束了,这一点完全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不符合公安部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以后,经过侦查,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呢?只有以下两种情况撤销案件,第一经过侦查犯罪事实不存在,第二经过侦查确认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犯罪嫌疑人死亡,比如说已经过了追诉时效。这个案件相关公安机关的这种结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案的条件,既有犯罪事实,而又没有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这个案子就不可以撤销,而是应该继续侦查。】

    二十二、从2010年至2012年,朱令案再次沉寂。
    二十三、2013年,朱令案的第十九年,上海复旦大学突发投毒案后,朱令案才又走进公众视角。舆论的关注更为强烈,朱令家屬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开调查结果。

    .


    回帖人:.宫嘉瑞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8 21:43:20    跟帖回复: 第 22 楼.
       就一层窗户纸,最高领导批了就短兵相接了。. 本贴最后由 吴之如 于 2013-05-08 22:07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 5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09 07:41|

    [转帖]2013年5月8日,朱令父母和网民必须牢记这一天
    8614 次点击
    68 个回复
    2 个赞同chenhd918 于 2013/5/8 23:22:2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毛铭基:朱令,祝你生日快乐

       2013年04月17日 来源:搜狐社区



       



           朱令,祝你生日快乐。

      这是你的第三十四个生日。可是我不想叫你姐姐,因为在我一厢情愿的记忆里,你永远是那个健康活泼,聪明可爱的大学女生。

      你之于我,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可是自从今年年初我知道你的事情开始,你的名字就再也没有从我的脑海里褪去。我将用我生命中的每一个时刻,来记住你,记住你的遭遇。

      十三年,弹指一挥间。十三年前清华校园里的你,意气风发,高大苗条,多才多艺。十三年后的你,全身瘫痪,双目近乎失明,智力相当于七岁儿童,生活几乎完全不能自理。你的父母垂垂老去,已经再也抱不动你。为了给你治病,你的家里已经捉襟见肘,家徒四壁。

      你一定不愿意回想十三年前的那个噩梦。原谅我,为了让更多人了解这件事,我只能残忍地再次提起。

      那时你在清华化学系学习,成绩优异,又因为自小学习钢琴和古琴,成为校民乐队的主力。可是在1994年的12月,你被人恶意投毒,腹、腰四肢关节痛,在北京同仁医院治疗近一个月。你的病因无法确诊,因为当时并不知道是被人投毒。然而由于毒物剂量不大,你的头发全部掉光后病情好转出院。

      出院后你仍然坚持住校上课,并参加了民乐队在北京文艺厅的一二九专场演出。你用古琴弹奏了《广陵散》。

      广陵止息,嵇康绝唱。一曲终了,大劫难逃。

      1995年2月,开学一周后,你再次因不明原因发病,双脚疼痛难忍、双手麻木,再次脱发。协和医院的李舜伟教授初诊“高度怀疑铊中毒”,但是因为你否认接触过铊,就排除了铊中毒,没有检测。协和于是按照神经炎来治疗。你经历了数不尽的痛苦,一度因输血而感染丙肝,并且陷入深度昏迷达两个多月之久。

      1995年4月,事情终于出现一丝转机。你的中学同学,北京大学学生贝至诚在互联网上发出求救邮件,描述你的病情,希望得到专家意见以确定病因。他前后收到3000多封信,有60%怀疑“铊中毒”。贝至诚用最快的速度把翻译好的email交给协和,却未被采纳,协和的大夫们根本没有看这些资料。你的父母于是找到北京职业病防治所的陈震阳先生,测出严重铊中毒。4月28日,协和开始用普鲁士蓝化学剂排毒,一个月后,你体内的铊含量基本排除,中毒的症状消失,然而毒物已经侵害到了你的大脑神经、视觉神经和四肢神经,严重的后遗症从此和你相伴终生。你从此几乎成为植物人。

      我向贝先生致以最高的敬意。在当时互联网仅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是他的聪明,善良和果敢,将你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谁也没有想到,解毒的普鲁士蓝化学剂只要3毛钱一支,可是直到这么久以后,他们才知道这个才能救你的命。

      在你被毒事件发生之后,在这漫长的十三年中,用铊来投毒的犯罪案件发生了好几起,几乎每一次,医生都迅速使用了普鲁士蓝,被害者最终完全康复。朱令,你用你的半条命,普及了一个医学常识,换回了好几条性命。

      我永远记得最初在网上看到你病发前后对比照片的那种震惊,愤怒,心酸和悲凉。尤其是第二次剧毒发作时,你躺在医院里被疼痛折磨的惨状。我听说铊毒发作时的痛苦甚至超过用刀割自己的肉,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下来,袁崇焕当年受刑也不过一日凌迟。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是怎样挨过那长达几个月的凌迟!

      1995年4月,协和医院认为你是二次中毒,公安机关开始介入。你的同学、熟人和朋友被广泛调查。然而就在调查了两年,真相呼之欲出的时候,调查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十四处声称此案敏感,情况特殊,证据不足,案件不了了之。

      什么叫做“敏感”?到底谁是真凶?朱令,你自己知不知道?

      我只知道,十年前,化学系的一位教授透露:“公安局交代,关于谁接触等情况不能讲”;

      十年后,你们当年物化2班的同学被骤然问起,笑容消失,言辞稀少。

      十年前,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你的父母说:“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

      十年后,李慕成已经退休,对记者说:“这件事是市公安局十四处刑警队李树森主办的,我们只做协助工作。”

      十年前,清华大学化学系老师传出消息,拟定的侦破行动,因为等待公安局领导批准再次被延期;

      十年后,处理此事的化学系老师含糊应答,案子是学校出面处理的,已经说了到此为止。

      十年前,报导此事的媒体只敢用“中毒”这个词;

      十年后,“东方时空”为你制作的记录片首次把“朱令是被人为投铊毒”的这个真相展露在世人面前,可是对于犯罪嫌疑人却仍然只字未提。

      十年前,所有可能的证人、知情人,似乎都有一种恐惧不安的心理;

      十年后,许多人谈起此案还是吞吞吐吐,闪烁其辞。

      我在有关网站上读到这样的消息:“曾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接到记者电话时态度很和善,‘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由于公安纪律的要求,他表示只能说抱歉,没办法开口回答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这个案子年年有人问,年年没结果。’一位已经远赴美国深造的98级清华化学系学生对他的学妹说。”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残害你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社会舆论议论纷纷,网上也曾掀起过几次轰轰烈烈的讨论。有人称之为“千古奇案”,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讽刺的说法。连在这样一个人物关系简单的环境中发生的,连毒品的名称和属性都已确定的连续投毒案都破不了,放在哪里都是当地公安机关的耻辱吧?那么何所谓“奇”?我想,那指的是阻挠破案的那只幕后黑手,那股平民、学校和公安都无法与之对抗的政治力量。

      朱令,我想就连饱受摧残的你也一定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所有的嫌疑,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同一个人――你当年的同班同学,同宿舍好友,同乐队成员――

      孙维。

      对,就是那个常常冲咖啡给你喝的孙维。曾任民革委员会中央副主席,参加过辛亥革命,并在百岁华诞时受到江泽民亲自宴请的孙越琦先生的孙女,曾任北京市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孚凌的侄女――孙维。

      你中毒前后的那段时间,清华大学实验室确实购买过铊盐,铊盐毒品的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登记。而你周围的人之中,只有孙维因为跟教授作课题的缘故能接触到铊。她与你关系亲密,也具有更便利的作案条件和更多的作案时间。

      1995年3月底,你中毒住院期间,你同宿舍的一名女同学给你的父亲打电话,告诉他“朱令还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

      1995年下半年,公安立案调查期间,你所住的宿舍神秘失窃,却无钱财损失。你喝水的杯子,滚落在某位女同学的床下。取证现场自此被破坏了。

      1997年4月,孙维被公安局十四处作为唯一嫌疑人带走讯问,持续8小时,然后放回。

      1997年6月,清华拒绝发给孙维毕业证书。

      1997年7月初,孙维家三人到公安局领取孙维的出国护照,公安局没有发给她。

      1997年7,8月,孙维方给清华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孙维方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1997年9月,清华让步,发给孙维毕业证书,但是仍然没有授予她学士学位证书。不仅如此,孙维毕业后清华还有如下规定:不许给孙维开出国留学所需的一切有关材料。不许给孙维开找工作所需的一切介绍信。

      1998年8月,公安十四处宣布解除对孙维的嫌疑,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和你的中毒有关。

      十年来,孙维无数次申请出国,但是一再被拒。她并且将名字从原来的孙维改为孙释颜,出生日期从原来在清华大学登记的1973年8月20日改为1973年 10月12日,并出具假材料获得篡改的身份证,以虚假身份申请出国。

      十年间,孙维家人从未试图对这件事的前后做任何辩解。直到2005年底,在网友skyoneline在天涯杂谈发表名为《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的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之后,孙维以“孙维声明”的ID在天涯网站上发表个人声明,声称自己在你的中毒案件上无罪。“孙维声明”一经发表,便遭到了众多网民的质疑,称其有越抹越黑的嫌疑。当年调查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十四处声称案件并没有被封,仍在调查期间。

      我曾经仔细看过有关这件事的几乎所有文章,我不想说别的,只想问问孙维,如果她不是凶手,为什么会在97年那场长达八小时的审讯中,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那张纸的标题是什么?如果她不是凶手,她为什么不控告清华扣押她的学位证书,不让她出国?如果她不是凶手,以她显赫的身世,为什么不动用一切资源敦促警方尽快破案?如果真如她所说“曾一再要求重新侦查,依法办案,还我清白“,为什么还要改名字改出生日期,千方百计地逃往国外?孙维家即使不靠强权,也至少有申诉途径,会引起相当的重视,而这样的家庭怎么会让孙维蒙冤十载?

      我还想问孙维,她的《孙维声明》用词谨慎,条理清晰,对自己的人品,宿舍同学的关系,学校毒品的管理等等都有详细的分析,可是为什么对那场至关重要的八小时审讯一笔带过?整整八小时啊,公安到底问了些什么?她回答了些什么?承认了些什么?为什么签字?我不能相信,不是她做的她怎么就签字了?!

      还有,十四处为什么在一年多后才解除对她的嫌疑?这其中暗藏着什么样的权力较量?既然公安已经解除了对她的嫌疑,她为什么又在第二天要坚持再录口供?是想推翻那八小时内说的什么?如果那八小时里,十四处什么也没问出来,也没有主动要求再次传讯,加之没有任何证据,孙家完全可以通过律师直接要求法律机关解除嫌疑,何必自讨苦吃二进宫再度接受审讯?

      我的疑问还远远不止这些。即使孙维不是清华唯一能接触到铊的人,谁又有这么便利的作案条件连续多次投毒?宿舍的同学为什么分吃你的面包?公安介入调查后宿舍为什么神秘失窃又无财物损失?是谁在销毁证据?在你被确诊为铊中毒时,与你朝夕相处的室友为什么不赶快封存贴身物品并做体内铊含量化验?是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并非毫不知情?为什么孙维被传的时候,伯父孙孚凌在忙着给她办出国手续?为什么有知情人说看见过那份“孙维对投毒行为供认不讳”的秘密文件?谁在八小时后把她捞了出去?

      一个人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某一个人,也可能在某一个时间欺骗所有的人,但她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所有的人。人在做,天在看。我不相信凶手能够摆脱精神的折磨,我不相信她能吃得下睡得着,我不相信她的良心能有一日平静,她的手段如此残忍,我甚至不相信她还是个人。

      在知道你的案件以前,我从来没有对一个陌生人产生过这么强大的恨意。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说孙维就是那个凶手,但是我有足够多的理由怀疑她,也希望公安机关不要放过这个这么多年来唯一也是最后的线索。我向上天祈祷,能让我在有生之年看到那场最后的审判。如果孙维不是凶手,我愿意向她跪下赔罪;如果她确是凶手,我要看见她最终伏法。无论如何,我要真相,我要结局,我要公道,我要正义。

      国内的司法现状有目共睹。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乌云之上是否还有一线青天?何时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黑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自从这个案件在网上曝光并引起巨大的反响,朱令律师网站被黑而-无法登陆,第一个站出来帮助你的物化二班同学童宇峰的电脑被攻击,一些经常登录及发言的百度朱令吧网友电脑也先后遭到攻击、篡改注册表、感染木马病毒,一些重要帖子相继丢失。就连很多呼吁关注你的博客文章也被删除。可是正如一位网友所说:

      “删吧, 删到所有的拳头和肌肉都被删净, 我们还剩下一根雪白、干净的脊骨, 在寒风中傲然挺立。”

      我告诉过一些朋友我想写一篇关于你的文章。有人问我:“不怕文章被删吗?不怕博客被封吗?”我说:“如果真的被删,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大的荣耀。”文章删了我再贴,博客封了我再开,没什么大不了的。

      朱令,我打了这许多字,把尽量多的信息全都放在一起,就是希望可以引起哪怕只是多一个人的关注,这就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我是一个平凡渺小的人,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看到你的千古奇冤后,我不可自制地痛哭了一场。然后我告诉自己,不要只是把这个案子当作悬疑推理小说看看而已,而是要一直一直地关注你,坚持下去,坚持到底。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关注这件事不是出于对结局的好奇,而是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

      我今年的生日愿望便是希望你能健康,凶手能早日落网。这也将是我的圣诞愿望,新年愿望,以及下个,再下个。。。有生之年,破案以前,每一年生日和节日的愿望。

      我常常去百度的朱令吧看贴,顶贴,一次次地刷新。在那里我看到了很多网友为了帮助你而作出的巨大努力。我觉得温暖,因为等待正义的漫漫长路上有人相伴。我知道有人会说我们是一群不识时务的理想主义者,不过我无所谓。我关心你帮助你,其实也是帮助我自己,因为我心中确有一个理想世界,因为这些善良的同伴而一点点变得牢固清晰。

      有网友说,有时候只需要多一个人的坚持,也许就能看见真相。我深以为是。我不能保证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但我要做我能做的,就像这篇文章,尽管太长,不一定有人有耐心看完,但是只要多一个人看到,就多一分希望,就也许可以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人民最可敬,人民最可爱,人民最可怜,人民最可畏。

      我不相信这世上有吃不完的政治资本。但是就算有人告知我,头顶的那朵乌云将永远不会散去,我也还是会选择坚持。因为即使不能将凶手绳之以法,我们也可以用舆论让她寝食难安,生不如死。

      我们已经在黑暗中等得太久了,我不惧怕黑暗,可是也期望着前方的哪怕一点点光明,可以给我们希望和力量。

      此恨绵绵,宿怨难偿。寥寥数千字难尽你心伤,多希望十三年只是噩梦一场。

      十三年了。剧毒之后,你勇敢地挺过了十三年。长期的卧床不起,导致你腿部肌肉萎缩,肺也萎缩到了第四根肋骨,只能依靠腰部勉强支撑背部。然而几次生命濒危,都万幸被抢救了过来。你的父母已近七十岁高龄,但是仍然坚持每天扶着你做康复运动,在夜里也还是每隔两个小时便起床帮你做吸氧治疗。他们有两个最大的心愿:一个是希望你能够更好地康复;第二个是希望公安部门能够缉拿凶手。你的母亲说:“ 我只希望真相能大白于天下。不然我倒了,女儿无以为托,怎么活?”

      所以朱令,请你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父母,为了我们,也为了良心、正义和公平。我一直有一个也许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虽然身体其他器官遭受了严重损害,你的听力却一直完好无损,也许就是上苍垂怜,为了让你听见那最终审判的声音!

      朱令,我希望你的心能永远活在快乐的大学时光中,你的记忆永远停留在韶华盛极的二十一岁。

      其它的所有事情,让我们替你做为。

      你失去的,我们会为你一一讨回。

      她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



    回帖人:.酸不溜秋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9 0:35:04    跟帖回复: 第 16 楼.
        一桩在中国发生由中国人向中国人投毒的案子,中国司法无能为力,19年后中国人跑到美国网站请愿。它说明,公平从未远去,只在寻找栖身之所。它还说明,公平就是公平,并不管栖身之所性质。这些年奥巴马已成为中国信访办主任,不知道他是否得意,但我们确实尴尬。打造大国形象,就是打造追求公平的形象。 .




    回帖人:.淡定天下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9 0:53:19    跟帖回复: 第 24 楼.
    国内的司法现状有目共睹。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乌云之上是否还有一线青天?何时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黑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自从这个案件在网上曝光并引起巨大的反响,朱令律师网站被黑而-无法登陆,第一个站出来帮助你的物化二班同学童宇峰的电脑被攻击,一些经常登录及发言的百度朱令吧网友电脑也先后遭到攻击、篡改注册表、感染木马病毒,一些重要帖子相继丢失。就连很多呼吁关注你的博客文章也被删除。可是正如一位网友所说:

      “删吧, 删到所有的拳头和肌肉都被删净, 我们还剩下一根雪白、干净的脊骨, 在寒风中傲然挺立。”
    .



    回帖人:.chenhd918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9 1:20:20    跟帖回复: 第 33 楼.
        起床打开电脑,想再和朱令的父母和网友们再说几句。

        朱令的父母,当你们痛苦的时候,请你们要多保重自己,因为有很多中国有良心的网友在关心你们和朱令,他们的心在时刻在挂念着你们,你们并不是一家人在战斗,你们并不孤单。

        在老百姓的心中,谁是罪犯,谁在保护罪犯已经昭然若揭、真相大白。

        公平和正义从来就是由老百姓的民心定义的!

        你们虽败犹荣!

        2013年5月8日,注定是一个要载入史册的日子!

        如果你们需要,我们都愿意贡献自己的一份热心。

        黑夜漫漫,但愿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回帖人:.冰河老猫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9 5:41:35    跟帖回复: 第 62 楼.
        据《劳动时报教育周刊》主编、《劳动关系》杂志副总编丁锐称,他于昨天深夜拜访朱令父母,今天在他的个人实名微博发布关于“朱令案”的5点消息,其中之一便是“朱令案”疑凶孙维目前人仍在北京!

        昨天深夜,拜访朱令家,向大家爆几个料。1 朱令父母认为女儿多次被投毒;2 舆论封杀已经三次,朱令父母不满;3 朱令朋友称嫌疑人孙某目前还在北京,不在美国;4 朱令父母不是不支持白宫投票,而是没有态度,不评论,媒体有曲解;5 有中央领导批示此事,他们不解。.




    回帖人:.深海鱼油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9 7:18:11    跟帖回复: 第 69 楼.
    从上文我才知道,所有的嫌疑,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同一个人――你当年的同班同学,同宿舍好友,同乐队成员――

      孙维。

      对,就是那个常常冲咖啡给你喝的孙维。曾任民革委员会中央副主席,参加过辛亥革命,并在百岁华诞时受到江泽民亲自宴请的孙越琦先生的孙女,曾任北京市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孚凌的侄女――孙维。

    .

    举报 回复

    # 6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09 13:39|

    [转帖]朱令父认定是孙维投毒
    560 次点击
    9 个回复余何 于 2013/5/9 13:14:0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朱令父认定是孙维投毒“有一条线,每一次到了这条线就走不了”

        ——只求女儿能自理



        「案子这些年有过几次关注潮,每次一开始报道,上面立刻打招唿要求不报道」,吴承之形容,朱令案情「有一条线,每一次到了这条线就走不了」。今次中宣部同样下达禁令,但他称不会放弃追寻真相。公安1998年8月结案,正是孙维出国之时,「如果不是孙维,那就该排除孙维,查另一个疑犯,而不是把案子结了,把案子结了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人(疑兇)走了,查了没用。」

        19年前清华女大学生朱令「铊中毒」悬案近日再掀热议,北京公安昨日首度回应称,尽最大努力仍无法侦破。本报专访朱令家人,其父吴承之表示会坚持追寻真相,要求警方公开侦破过程,否则会提诉。

        1994年,朱令被投铊毒,中毒后智力退化,肌肉萎缩,家人每天为她做康复治疗。朱令家位于北京丰台区,连日来接待大批记者,为防细菌感染,朱母朱明新给记者递上鞋套,并谢绝外人进朱令房间。因案件最近再受关注,北京公安昨公开回应,确认有人投毒,但称事件发生半年后才接到报案,许多证据已经流失,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仍未获取认定疑犯的直接证据,对此表示遗憾。警方又称调查未受干扰,但未提会否公开案情。朱父吴承之对本报表示,警方说法与1998年8月结案时并无不同,他们依然会坚持公开真相。

        指半年后方报案证据流失难查

        朱明新自2008年起申请公开朱令案侦破过程和结果,经历9个月的驳回、再申请等反覆拉锯,最终获「同意公开」,却没了下文。「案子这些年有过几次关注潮,每次一开始报道,上面立刻打招唿要求不报道」,吴承之形容,朱令案情「有一条线,每一次到了这条线就走不了」。今次中宣部同样下达禁令,但他称不会放弃追寻真相,「朱令还活覑,在一步步好转,国家也在进步。我们不相信法律还能相信谁?难道要我们抬覑朱令去游行?」他们正谘询律师,准备对警方拒公开资料提出行政诉讼。





        母亲研提出行政诉讼

        对于被指是疑兇的朱令同学孙维,吴承之认定「就是孙维,我不会想其他的了」,他解释,公安1998年8月结案,正是孙维出国之时,「如果不是孙维,那就该排除孙维,查另一个疑犯,而不是把案子结了,把案子结了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人(疑兇)走了,查了没用。」至于网友在美国白宫请愿网站联署要求美方驱逐孙维,吴承之说:「案子重擧不是白宫决定的。」

        现时朱令智力仅5、6岁,时间观念混乱,她知道现在是2013年,但又觉得自己才20多岁(她已40岁);她知道国家主席是习近平,又说总理是朱镕基。吴说,朱令情绪时有起伏,不能当面提病情和案情。她的房间被改造成专业病房:空气净化器、氧气机、专业病脇、咳痰器一应俱全,医生每月探视。朱令每天的运动是抱覑父亲的腰,慢慢站起再坐下,「现在每天能做100多个,做几下就要休息一会,我们就给她按摩腿部」。

        父母年迈望康复可自理生活

        吴承之称,希望女儿恢复到可自理生活。但因她神经系统受损,病菌极易入侵,「只要不感染,不生病,动作是有进步的」。两位老人说,「这两天,她平躺在脇上都可以自己坐起来了,这需要多大的体力啊!」年逾七旬的父母现时担心自己身后朱令的生活问题,想找个好点的康复医院,「有隔离病房,保证不感染,然后让护士轮流做康复锻炼,还可能有水疗、运动器材,多好!」

    举报 回复

    # 7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09 15:44|

    [转贴] 孙维接受凤凰卫视采访的离奇经过,太反常了
    391 次点击
    3 个回复ilovelxy2 于 2013-5-9 15:13:0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我是凤凰卫视的一名职员。
      有幸和孙维在北京见面了4个多小时。---那次凤凰卫视和孙维预约采访。一见面,她就要求签“保密协议”。大家来前,也略微了解了一些,所以不是很惊讶。
      然后,就开始了“聊天”。
      公平地讲:孙维蛮和蔼的。怎么看,也不象那种能杀人后无动于衷的人。
      起初,我们还是比较同情孙维的,因为她的确显得很无辜,而且说得很有条理,激动处还开始哭泣。
      但我们总觉得怪怪的。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反正觉得她象是在演戏。----一直感觉她好象有点生硬。
      慢慢地,我们发觉了-----
      只要和案件无关的情况,孙维回忆的非常详细,甚至她在几年前一次心情不好去了什么地方,当时的天气是什么样子,休息的大树什么样子,都很细。但是一涉及案情,孙伟就理直气壮,例如剧组最关心的是到底谁能接触到铊,孙维就含而糊之地说:那一瓶子溶液就放在桌子上,谁都能动,而且我那知道那是有毒的啊……
      到最后,我们剧组所有人都感觉孙维就是凶手。

      她也发现了他和我们话越来越不投机……

      最后拒绝接受采访。并要求刚才的谈话不得公开。
      随后便和哥哥和丈夫匆匆离开了

    举报 回复

    # 8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10 18:14|

    [转贴]重大消息:朱令案绝密内部分析报告发布
    12130 次点击
    97 个回复
    1 个赞同ilovelxy2 于 2013/5/10 14:14:43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以下分析报告的详细程度让人咋舌,感觉像办案警察的分析报告,大家自己看吧,越看越想看:

    1995年清华大学学生朱令铊中毒案真相调查分析报告(之一)

      这部调查报告历时一年之余,调查人员对当年清华大学物化二班同学、民乐队队员、化学系任课老师、实验室课题小组成员、受害者亲友、北京市警方及其他铊中毒受害者等四十余人,分别进行了当面或书面的问询调查,对上百个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了逐一详细的核实澄清;部分参与调查者还亲赴美国、日本、北京、广州等地,寻访已分散在世界各地的重要证人,并多次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获得了中、美、法、加等国十余位医学、药理、化学、法律、犯罪心理学等专业人士的帮助;在此期间,广大网友的集思广益也给了我们诸多启迪,国内外众多正直人士的坚持不渝使我们得到了莫大的精神鼓励,可以说正是世界各地关心朱令的人通力协作、众志成城,才使这起并不复杂的校园案件得以还原真相。                          — —真相调查小组
      .
      朱令中毒的第一个渠道[YT1]事实上,朱令从1994年10月起就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奇怪病症。  清华大学于1994年9月初开学,开学一个月后的10月,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都模糊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当时未查出原因,后来慢慢好转;隔了一段时间,又同样发作一次;这回引起了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到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部做检查,但专业眼科医生仍然没有查明任何原因。专门研究铊的毒理学家证实:由于铊是一种强烈神经毒物,可以损害人的视觉神经,如果人的眼睛接触了铊,就会出现视力模糊、甚至失明的症状。那么朱令的眼睛是如何沾染上的铊毒呢?调查表明:朱令当时因为近视眼戴隐型眼镜,眼睛两次出现异常情况后,她觉得问题似乎出在隐型眼镜上,因此不敢再戴了,甚至在音乐会演出时,她都不同以往地戴着框架眼镜。朱令当时每天泡隐形眼镜片的小盒就放在宿舍内的公用架子上,而这个小眼镜盒在查出朱令是铊中毒后发生的宿舍盗窃案中不翼而飞!显然,当朱令不在宿舍时,此小盒分别被两次投下了铊毒,朱令10月份眼睛出现的症状实际上是视觉神经铊中毒反应。因此可以推断——
      朱令铊中毒的第一渠道是:隐型眼镜盒


      (二).朱令中毒的第二渠道[YT2]  
      1994年11月,朱令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大量地掉头发,但却没有出现明显的身体反应。这是怎么回事?为此我们特意请教了一位药理学家和一位研究铊的专家。他们指出:如果是口服铊中毒,一般1-2天后会出现身体反应,例如恶心、腹痛、脚麻、脚疼等;脱发则出现在服下铊毒后的10天左右,根据剂量、次数和被害人身体状况,会有一些个体差异。朱令第一次出现口服铊中毒身体反应是在12月5日晚,表现为肚子疼,吃不下饭;12月8日开始大量地掉头发,12月12日,身体“疼得受不了”,12月23日一头长发全部脱落。再举一个北大的例子:受害人在服下有铊毒的奶粉1、2天后感到身体异常,开始是脚麻,象针扎一样,很快就延伸至双腿疼痛;10天左右感到疼得受不了,2个星期后头发大把脱落,既而全部掉光。以上两个病症明显的例子足已说明问题:如果被害人是口服铊毒,那么身体反应要早于脱发的发生。可朱令此时只是脱发,没有出现口服铊中毒的身体反应,这是为什么呢?两位专家指出:朱令11月出现的症状极有可能是其头发、头皮接触了铊,却尚未到口服铊毒的阶段。因为铊有极佳的脱发效果,19世纪在西方曾长期被用做脱毛剂,外用同样会引起脱发现象。那么朱令的头发是如何沾染铊毒的呢?投毒者再次为我们指明了途径——在查出朱令是铊中毒后发生的宿舍盗窃案中,朱令丢失的个人物品中除了隐形眼镜小盒外,还有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洗漱用品(牙膏因已无从考证,略去不计),而所谓洗漱用品实际上就是朱令洗澡用的小篮,其中包括洗发液和浴液。现在大家都已知道,铊毒一个最突出的特性就是可以致人脱发,投毒者显然知道铊毒的这一突出特征,但在一开始,此人还心有忌惮,或者以为只有外用才会导致脱发,因此把铊毒投进了朱令的洗发液里。铊被混入朱令的洗发液后,朱令在洗头发时含铊的洗发液一般会在头发上停留十几秒至几十秒,然后就会被水冲掉,由于时间短暂,因此不会引起大面积脱发;但由于铊与头发根部的短暂接触,加上铊的外用脱发效果,所以仍然会引起不正常的脱发量。(至于浴液,联想到铊具有一定的皮肤渗透性,加上浴液的被盗,不能排除凶手在浴液里投毒的可能;但为确切起见,这里我们只考虑使朱令出现明显对应身体病症的毒物载体。)由于洗发液是粘稠的液体,混入铊后无法象水杯那样可以用水冲洗掉,因此案发后投毒者只好将洗发液整瓶偷走,由此可以推断——
      朱令铊中毒第二渠道是:洗发液

    (三).朱令饮食中第一次被下毒的地点

      朱令第一次出现铊中毒症状是1994年12月5日晚上,就是从这时起朱令的身体开始出现口服铊中毒的初步反应,也就是说铊毒已被投到朱令的饮食中。这一天距离音乐会举办的日子刚好差一星期。显然,随着音乐会的一天天临近,凶手的心情也变得急迫,他(她)选择的投毒渠道不再是外用,而是内服,为了更直接、更有效地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使朱令因病无法参加那场音乐会。  尽管朱令的室友再三声明,那时朱令大部分时间不在宿舍,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朱令尽管人不在宿舍,可她的全部个人用品都留在宿舍,特别是吃饭的饭盒、喝水的杯子等,朱令每天都要在宿舍内喝水,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我们先对朱令常去的几个地方一一排查:

      1.朱令有没有可能是在民乐团中的毒?孙维在其声明中讲:“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其言外之意非常明显:朱令大多数时间并不在宿舍,而是待在文艺社团,即使中毒也是在民乐团的可能性更大。这点朱令的父母并未否认,他们证实:在音乐会前,为了积极准备这场演出,朱令除了上课和去图书馆学习,课余时间确实经常在乐团练琴。但关键一点是,导致朱令中毒的可是专业性极强、极冷僻的稀有化学物质“铊”,可以说是中国第一起铊投毒案,此案发生前非化学系的人根本从未听说过铊元素,即使是化学系的师生,绝大多数人因从未在实验中接触过、从未见过,也并不了解这种稀有金属元素。而民乐队的队员中除了朱令和孙维外,再没有化学系的其他学生和老师,如果真如孙维所言,1994年9月开学后她不再参加民乐队的排练,那么此时乐队只剩下朱令一个化学系的学生,连朱令本人都不了解铊这种稀有化学物质,乐队其他队员作为非化学系的学生就更是闻所未闻、无从知道了。至此,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正是铊毒的极端专业性、罕见性证明:朱令第一次口服中毒的地点在民乐团这一假设无法成立。
      2.朱令有没有可能是在宿舍以外的其他地方中毒?(1)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朱令要去教室上课,去实验室做实验,有的时候还要去图书馆看书,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在这三个地方中的毒呢?朱令中毒的第一、第二渠道分别是隐形眼镜盒和洗发液,这两件毒物载体都存放在女生宿舍内,显然与上述三个地方不搭界。至于口服中毒,无论教室、实验室、还是图书馆,均非正式饮食场所;如果说女孩子有爱吃零食的习惯(假设朱令有此爱好),上述三个地方只有图书馆有吃零食的可能,但是投毒这种行凶方式不仅需要液态流质的渠道载体(对此下面有详细的论证),还要在隐蔽背人的地方下手,而这三个地方都属于人多往来的公共场所,因此朱令在这三个地方口服铊中毒的可能性极低。而且零食基本上是现买现开袋,一次吃光的。(2)洗澡间如果想在朱令洗澡的过程中加害她,那只能是外用的方式,这点我们前面已做过详细的论述。1995年2月20日新学期开始后,朱令因为病痛身体衰弱无力,走路都有些困难,因此洗澡次数大为减少,也因此她没有更换新的浴液、洗发液,所以凶手在案发后才不得不盗走含有铊的浴液、洗发液。至于有人非要坚持朱令在洗澡过程中有可能口服铊毒,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3)食堂食堂倒是一个饮食场所,但也是个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公共场所。当然也有投毒案发生在公共食堂,但那是没有针对性的集体中毒案,而且凶手往往是在后面的操作间趁没人时投毒;而此案仅是针对一人的,因而不符合这种投毒方式。那么饭厅里呢?有在单位、学校食堂吃饭经验的人都可知道:朱令拿着空饭盒打饭,然后在食堂的桌旁或是回到宿舍吃饭,这个过程应是可控的,正常情况下凶手基本上没有机会下手。据我们调查,朱令第一次生病前在学校食堂吃饭时,经常是和乐队的同学在一起,关于乐队同学不可能用稀有金属铊投毒的理由上面已经证明了。在一个公共场合、当着众人的面、趁众人不备给一个人下毒的行为只在小说中有,在真实生活的投毒案件中几乎从来没有。投毒者选择的投毒地点都是熟悉、方便、背人的地方。而且选择投毒这种害人方式的凶手,其最突出的心理特征就是想不为人知,凶手甚至连被害者本人都不敢面对,都要背后下手,何况他人呢。  正是投毒这种行凶方式所体现的回避心理(不正面发生冲突)、和凶手仅仅针对一人的目标性,使其不敢选择在一个人多眼杂、众目睽睽之下的场合投毒;再加上此时凶手已有了熟悉、稳妥的投毒路径,是不必要更换犯罪地点的。

    3.关于朱令晚归的问题

      就这个问题当年民乐队队员多人证实:1994年12月11日在北京音乐厅举行的那场民族音乐会,是清华大学民乐队有史以来最辉煌、最隆重的一场演出,民乐队的所有队员都无比重视这场演出,在演出前全都表现得兴奋、紧张又忙碌。由于他们练琴都是在课余时间,因此有时会拉得很晚。音乐会前夕更是有许多事情要忙碌:如彩排、服装、媒体宣传等等。那时乐队的骨干们都会经常晚归,大多是为了乐队活动需要开会讨论,地点一般是在集中班,集中班是清华大学各艺术社团的学生骨干集中居住的地方,朱令和其他热心乐队活动的队员一样,在上完晚自习到熄灯前占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和大家在一起做演出准备的事情,偶尔忙过了熄灯关门的时间也是有的,但次数极少,且女队员们是在一起的。乐队的同学还特别强调:朱令在演出前一星期因已经出现铊中毒反应,身体不适,因而没有参加乐队后来的几次加班加点活动;也就是说音乐会前的一星期,朱令是天天回宿舍休息的。  调查中我们还得知:在集中班参加乐队活动的所有人员中,除朱令外没有其他化学专业的师生。

      4.女生宿舍在大学里,对于学生来说,最隐密的私人空间只能是宿舍了;尽管它仍属于公共空间,却是他们最熟悉的属于自己的领地,这也是北大铊投毒犯和校园屠夫马加爵同样都选择在宿舍内做案的原因。此时,凶手已通过两种渠道、至少三次在宿舍内给朱令下毒。正如他(她)因一再投毒得逞,而继续采用同一方式(投毒)、同一凶器(铊毒)行凶,罪犯做案的延续性也使她不会改变已是熟悉、方便又保险的做案地点——宿舍。朱令大部分时间不在宿舍,只不过是给了凶手更多、更从容的下毒机会而已。
      四).朱令第二次口服铊中毒的时间和地点
      1.朱令有没有可能是在热药的地方中毒?  孙维在其声明中还说道:“……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这里孙维再次提到了文艺社团,需要更正的是朱令热药的准确地点是在团委而非文艺社团。新学期开始后,朱令原来就计划加紧学习,并准备计算机和第二外语德语的学习,再加上病痛缠身、行动不便,1995年2月20日开学后,就没再去过乐团活动场所,关于这点乐队的同学都做了证明。而且不仅朱令,有好几位高年级的乐队老队员也在这次音乐会后退出了乐队,以致乐团在新学期公开贴出布告招收新队员。朱令在新学期开始后根本就没有去过乐团,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朱令第二次口服铊中毒的地点绝无可能是民乐团。  朱令热药的地点是距宿舍3分钟路的团委办公室,那时她带着在家里已经熬好的中药,只是到团委热一下,热的方式是把药瓶整个放在热水里,并不打开盖子,朱令本人始终在那里看着,这个热药的整个过程是可控的,且他人无可乘之机。此外,团委老师不是学化学专业的,其不可能投毒的理由同乐队队员是一样的;而且朱令是在第一次中毒之后才来到团委热药,因此第一次的中毒地点可以肯定不是在团委;  由此我们看到:朱令第一次口服中毒,和团委及团委老师没有交集;第二次口服中毒,和民乐队及队员没有交集。如果两次给朱令饮食中投毒的凶手为同一人的话,朱令在这两个地点中毒的可能均不成例。
      2.朱令第二次口服中毒的时间朱令在音乐会前后两次口服中毒,如果第一次中毒前朱令因身体还好,去的地方较多的话,那么第二次则情况完全不是如此,朱令当时身体病弱,已无法象以前那样到处跑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大家的目光聚焦在女生宿舍内。为此,我们首先要确定朱令第二次口服铊中毒的时间:铊毒是一种慢性发作的剧毒,因为这一特性,铊毒在发作初期往往可以迷惑被害者和周围的人,以为是生病,甚至可以蒙骗过专业医生;此外,由于铊是一种慢毒,不象氰化钾(又称“一步倒”)等人所熟知的急性剧毒,可以清楚地得知道受害人何时服下的毒药、毒源和投毒的时间范围。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有规律可循:铊毒在人体内的潜伏期长短和投毒剂量大小直接有关,可以说,剂量越大,毒性发作就越快,有时甚至在一两小时内被害人就有身体感觉。朱令当年的情况是:1995年2月20日清华开学后,朱令曾有两个周末回家,当时朱令的父母觉得她的病情在慢慢好转,尤其是第二个周末明显比第一个周末要好,3月5日星期日傍晚朱令回学校时,她自我感觉走路都恢复了许多。朱令在家待了整整两天两夜,由她后来铊中毒的致死剂量和急性发作的速度来看,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朱令在3月3日星期五回家前,还没有被第二次投毒。然而3月6日星期一中午,朱令给妈妈打电话说:“我觉得脚发麻,又象上次那样了。”脚发麻,正是铊中毒的最初症状!由于这次凶手给朱令一次性投下了超过致死量的铊,朱令的中毒症状发展极为迅速,第二天(3月7日星期二)疼痛就已漫延至双腿,进而全身,她痛不可支,只好在下午时打车回家,可见这次铊毒来势之凶猛。 在此次调查中,几位医学、药理学专家根据朱令第二次中毒剂量、发病时间和速度、朱令当时的身体状况,以及当年的实物化验和数据分析,一致得出肯定结论:朱令第二次口服中毒的准确时间应为:1995年3月5日星期日傍晚返校后——3月6日星期一中午之间。

    3.朱令第二次口服中毒的地点

      那么搞清朱令在此一个半天时间里的行踪就很必要(而不必考虑开学后头两个星期的情况了),更准确地说,除掉朱令3月5日晚到3月6日晨一夜的睡觉时间,朱令在两个时间段里的行踪值得关注:(1)星期天傍晚返校后——睡觉前的行踪。(2)星期一早上起床后整个上午的活动。此次调查得知,朱令在星期天返校后没有去过民乐团;因周末在家已经由母亲帮助洗澡,3月5日星期天晚上没有去洗澡;朱令只是在学校食堂吃了一次晚饭,那段时间朱令由于身体虚弱说话都觉着费力,因而她经常是一个人吃饭,或是把饭端回宿舍半躺着吃。3月6日星期一早上,朱令是象以往一样在宿舍内吃的从家里带来的早点,在宿舍内喝的水和汤药。物化二班的同学们,十二年前的一天-—1995年3月5日星期日晚上——6日星期一上午,你们班的一位女同学因为暗遭毒手,命运从此逆转,恳请你们努力地仔细回忆,朱令在学校最后两天的生命轨迹。在调查中得知:3月6日那天上午,朱令没有去食堂、没有去洗澡、没有去乐队,那个大三下半学期的星期一早上,你们班有没有课,朱令有没有去上课?请你们全体同学,特别是女生、和朱令同宿舍或隔壁的女生仔细回忆——

      4.铊投毒者惯用的投毒渠道国内案例:(1)1997年北大铊投毒案:水杯和奶粉;(2)1998年洛阳铊投毒案:水壶、茶杯、水杯。(3)2001年甘肃铊投毒案:胃药粉(4)2002年山东铊投毒案:八宝粥(5)2006年贵州铊投毒案:水杯(6)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铊投毒案:水杯(7)2011年2月,旅美北大李天乐投毒案国外案例:奥地利1938年发生的玛尔塔·玛雷克铊投毒案:液体巧克力英国1962年、1971年两阶段发生的格雷汉姆·扬铊投毒案:茶水美国1988年发生在佛罗里达州的邻居铊投毒案:可口可乐日本2005年一名女中学生给自己的母亲投铊毒案:食物和水杯综上所述,投毒这种行凶方式明显不同于刀枪,其最大特点就是隐蔽,凶手往往既隐藏行凶的姿态,更要隐藏行凶的凶器——毒物,因此上面所列举的投毒渠道,无论水杯、茶杯、可乐、巧克力饮料、八宝粥,其共同特点就是液态,凶手不约而同地选择液态渠道,就是为了使毒药溶化消失,以使受害人毫无察觉地服下;此外还有胃药粉和奶粉,这是因为这两起投毒案中的凶手用的是固体铊盐,其形态颜色同这两样入口物相近,而且这两样东西同样需要溶于水后服下。朱令一案中的前两个外用渠道——隐形眼镜盒里有泡镜片的药水,洗发水也是流质液体;那么当投毒者改用内服渠道时,又需要液体溶化铊毒时,放在宿舍桌子上的水杯几乎是他(她)最容易的、也是唯一的选择,在北京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发生的宿舍铊投毒案中,学生凶手选择的投毒渠道都是水杯,而朱令水杯的异常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5.关于朱令水杯的异常情况:清华大学派出所当年在收集受害者私人物品时,曾交给朱令亲属一张“朱令个人物品清单”,朱家看到上面缺少一些关键的东西,觉得有点诧异,就去问他们班的任课老师薛芳瑜;薛老师也觉得奇怪,就说去问问;过了一段时间,薛芳瑜老师亲自打电话告诉朱令的家属说:朱令的杯子是不是一个不锈钢的,孙维在床底下给找到了,好象是掉到床底下了。朱令的杯子平时就放在宿舍窗前的桌子上,是不锈钢材质,有一定份量,杯体发沉,且带有一个把手;如果杯子真的不小心被他人碰落,那它自身的重量和把手的阻挡,顶多也就是滚半圈,而无可能一直滚到床底下,这显然是有人有意把它扔进床下的。此外,水杯是朱令天天都要用的物具,水杯的异常丢失不只证明了它有可能是铊毒的载体,还再次证明了最后一次投毒就发生在朱令最后离开学校前的那一两天之内。那么凶手为什么没有把水杯象别的投毒渠道那样偷走呢?在调查中我们得知:由于铊溶于水的特性,很容易被清洗掉,只要用大量的水冲洗,就能把痕迹都洗掉,使人无法查到证据。凶手当然知道这一特性,也显然这样做了,但罪犯特有的心虚心理使他(她)仍然有点担心,不太情愿让人发现,于是就在这样一种犹豫不决的矛盾心理下,他(她)把这个最重要的毒物载体藏到了床下,使人们发现它的时间向后拖延。 

      水杯的重新找到,可能有专业人士指点,因为找到水杯并且在水杯中无法查出铊,有利于凶手脱罪,而且把后来发生的盗窃案的目的性给抹杀了,所以这个水杯可能是后来再放回去的。由此可知,凶手投毒的第三渠道是:水杯。综合以上情况,朱令中毒的三种渠道是:隐形眼镜小盒、洗发液瓶、水杯。以上这三种渠道清楚地表明:朱令中毒的地点就在宿舍!

    三.什么人才具备在女生宿舍做案条件?
      就目前所知,朱令被他人通过3种渠道、至少5次在宿舍内反复投毒,时间跨度从1994年10月——1995年3月,长达6个月,那么谁有条件以这样奇异的方式投毒呢?清华大学女生宿舍有楼长全日值班,规定男生不许随便进入女生宿舍[YT3] ,因此投毒人只能是一名女性。

      1.投毒条件之一:对宿舍内所有女生的多种私人用品有着精确的辨认力。  同宿舍的四个女生中,只有朱令一人中毒,而且就现在已查明的三种渠道表明:投毒人十分准确地知道哪些是朱令的私人用品,哪些又是同宿舍其他人的用品,因而一次未出现过误投。我们按一个最低标准计算:3(种渠道)x4(人)=12就是说投毒者至少要清楚地知道宿舍内四个女生的三种同类、共十二种私人物品都分别属于谁,因而对宿舍内4人的多种个人用品有着十分精确的辨认力。也许有人会认为:投毒者只知道朱令一个人的物品就可以了。可朱令这三种丢失的物品并没有放在一处,而是和其他同学物品混放在不同的地方,宿舍内其他女生也有洗发液浴液,且不只朱令一人戴眼镜或隐形眼镜,朱令的三种被投毒物品分别放在三处:


    朱令丢失物品位置水杯:放在宿舍门对面窗前的桌子上;洗发液:放在进门右手的床架子上;隐形眼镜小盒:放在进门左手的公用架子上。

      如果水杯、隐形眼镜小盒是不需要更换的,可洗发液、浴液在一段时间后用完了是需要更换的,那么投毒者是需要重新识别的;具有如此辨认力的只能是朱令同宿舍的三位室友和经常来宿舍窜门的人。如果象朱令同宿舍室友讲的:朱令经常是在午夜12点才回来,那时你们都已睡下,已没有外宿舍的同学在场,因此当朱令使用浴液、洗发液时不会与她们碰面,她们要想识别朱令的洗发液瓶,除非向宿舍内的同学打听。那么请朱令的三位室友回忆:1994年9月—10月,是否有一个经常去你们宿舍窜门的人向你们打听朱令私人用品的情况,还是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人。只有长期同居一室、朝夕相处的同学,才有可能精确辨识彼此的个人物品。投毒者对一个宿舍内几个女生私人物品的精确辨认力只说明了一个问题:此人曾长期停留在这个宿舍内,甚至就居住在这间宿舍里。


    2.投毒条件之二:极为熟悉宿舍内4女生的生活习惯投毒者还要十分了解宿舍内其他三人的生活习惯:即她们肯定不会使用朱令的那些物品,以免导致集体中毒,那样就会引起怀疑了,凶手投毒前首先对他人肯定不会动用朱令私人物品这一点极有把握。
      .投毒条件之三:精确知道宿舍内所有女生的作息时间。凶手至少5次在朱令的宿舍内做案,时间跨度长达半年,却一次也没有被人撞见过,可见她都是在没有人的时候干的;显然凶手清楚地知道宿舍内什么时间没有人,而且肯定她们不会在做案时间内突然出现,投毒者对这几位女生的作息时间和习惯了然于心。


      4.投毒条件之四:反复多次在朱令的宿舍内做案,进出女生宿舍不会引起任何怀疑。  

      我们知道,罪犯做案的特点往往是一次做个够,这样才能把要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而朱令一案中凶手多次反复在同一场所做案,只能说明凶手在犯罪现场做案几乎没有什么风险,出入极为方便,她多次进进出出女生宿舍,即使在门口过道碰到其他人,也不会引起他人特别注意;甚至当她携带装有朱令的浴液瓶、洗发液瓶等盗窃物品的包离开时,也不会引起任何惊异和怀疑。  这说明投毒者出入这个女生宿舍是自然的、正常的、合情合理的,她要么就居住在这个宿舍内,要么就是居住在附近、经常来串门儿的邻居。114女生宿舍成员名单:朱令 孙维 金亚 王琪经常来114宿舍的女生:高菲(隔壁116室) 李含琳(一楼123室)

      (五)离奇的宿舍盗窃案1.时间的巧合  孙维在其声明中说:19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如果凶手就在朱令的这三位同宿舍室友当中或是附近,那么这名北大的同学等于无意中告诉她已经查出了凶器和行凶方式,那么凶手接下来很自然地就会有所反应和行动。当年在4月29日那天,朱令的亲属早上7点就赶到化学系代理主任薛芳瑜家,希望学校尽快采取行动,封锁现场,把那三个女生安排到其他地方住,并将所有物品留在宿舍等候警方调查取证。但是薛说:不好安排,马上要校庆了,而且他们班女生也安排了五·一旅游,不在宿舍,所以,不用封锁现场。就这样,一直等到五·一春假结束后,朱令的亲属才接到通知前往清华派出所做笔录。当时公安十四处的李树森和清华派出所的李慕成都在场,他们通知朱令的家属宿舍发生了盗窃。  盗窃案就发生在查出朱令是铊中毒和警方介入调查之间,非常准时且及时。当然大学期间盗窃案时有发生,倘若我们说时间有可能是一种巧合的话,那么丢失的物品则令人匪夷所思。
      2.被窃的物品那一天,公安人员对朱令亲属说:宿舍发生盗窃,但好象不是为了偷钱,因为地上散落着很多钱,有硬币有钞票,而且夹在书里的钱也没有丢失,却偷了很多个人物品,但是贵重物品和钱都没有失窃。 朱令丢失的个人物品清单(已确认)
      (1)隐形眼镜小盒(2)口红(3)洗发液(4)浴液(5)水杯(暂时丢失,后来被孙维从床下找到)

      以上丢失物品显示出:这是一场奇怪的盗窃案,盗窃者不是为了钱财,而是为了铊毒受害者朱令一些没有什么价值的个人用品。在朱令丢失和暂时丢失的物品中,有三种刚好与朱令的明显铊中毒反应形成对应,不难推断这几样丢失的物品就是投毒渠道,因极有可能还残留有铊,凶手不得不把它们偷走。那么在朱令离校住院的将近两个月时间里,凶手有大量的时间可以处理朱令的这些物品,她为什么没有处理?一位网友分析得好:那时一直没有查出朱令的病因,也就没有人想到会是投毒,如果朱令最终因“怪病”死去,谁会想到要去检验她的私人物品呢?如果朱令的亲属来清理“遗物”,发现少了东西,反而引起怀疑,因此凶手那时实在没必要“多此一举”。可是4月底,突然被告知查出了病因,并且立了案,这下凶手紧张起来,想到自己下毒的物品里可能还残留有铊,她必须赶在公安到来之前,果断迅速销毁这些对她极为不利的证据,因为根据这些铊残留物可以断定投毒就发生在宿舍内。


      3.人为的装饰 人们来到114女生宿舍,看到地上洒的钱,第一反应会是:哦,这里刚刚发生了盗窃案,盗窃的目的显然是为了钱,当然有可能顺便偷走了一些生活物品。然而当仔细清点时却发现:宿舍里的人一分钱没丢!包括久已离开宿舍的朱令本人分别放在三处的六百多元钞票和100元的饭票,不失一厘地留在原处,洒在地上的钱显然不是宿舍人员原有的钱。那么这些钱是谁的?这些钱是哪儿来的?显然是盗窃者自己带进这个宿舍的,其目的是为了两个:(1)掩饰真正的盗窃目的——朱令的私人物品;(2)转移视线,让人以为是宿舍外面的人干的。这些洒在地上的钱显然是用来装饰用的,为了伪造盗窃现场。

    4.“内贼”与“外贼”的区别    

      盗窃者本可以悄悄地把朱令的物品拿走,神不知鬼不觉地让这些东西消失掉,估计仍会象她投毒一样始终无人察觉;但是她要偷三件以上物品(因为她尝试了多种渠道),而且是大件(洗发液瓶、浴液瓶)、明显的物品,丢了肯定会被人发现、令人惊讶、进而引起怀疑,如果朱令的多种私人物品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谁能顺利、及时、准确又不被察觉地拿走这些东西呢?警察当然首先要怀疑同宿舍的人,因为只有她们才能做到这样。要让这些东西消失掉,还要让这些东西合理地消失掉就成了盗窃者要考虑的问题;她最先考虑的就是如何让人以为盗窃的目的是钱,可能顺便将一些个人物品也盗走了,而且是一个外边的人干的。于是她故布疑阵,把钱撒得满地,以掩饰其真正的盗窃目的,并把盗窃者的身份引向宿舍外。她想得周到仔细,做得也果断及时,但她忘了“内贼”与“外贼”的区别。一个“外贼”在做案时,有时由于情急也会翻箱倒柜地寻找钱物,把现场搞得凌乱不堪。但在这起宿舍盗窃案中,除了朱令的个人物品被准确地拿走外,其他女生的东西并未被翻动,显然盗窃时有明确的目标性。倘若是一个“外贼”来做案,即使钱掉在地上,怎么会对唾手可得的钞票视而不见,而去偷一些没有什么价值、且是他人用旧的物品?一个“外贼”是不会特意要告诉人们“这里发生了盗窃案”。一个“外贼”是不会如此“装饰盗窃现场”的,因为出了宿舍门,他就可以立即消失在人群里。而一个宿舍内发生了盗窃案,往往首先会怀疑内部的人,这对外贼更有利。故意想把怀疑对象引向“外贼”的心理和行为,只有“内贼”才会有,这样一起特殊盗窃案明显是一“内贼”所为,她就在与朱令同宿舍的三名女同学之中。


      5.“普通贼”与“特殊贼”的区别

      任何一个得逞的罪犯有其精明狡诈的一面,也有其幼稚失衡的一面。此刻盗窃者的精神只高度集中在要让人以为是“外贼”而非“内贼”干的,却完全忘了“普通贼”和“特殊贼”的区别。几乎所有普通贼的盗窃目标都是钱和贵重物品,而在这个特殊的盗窃案中却恰恰没有钱和贵重物品的丢失,这已让人匪夷所思了;“内贼”又太想把“外人来偷钱”这一印象留给随后的警方调查者,于是她将钞票和硬币洒得满地都是,可她只忘了一样,应该适当盗走宿舍内的一些钱才自然。这不仅因为她是初犯,还因为她确实不是个“普通贼”。她偷得如此张扬,如此夸饰,反而弄巧成拙,欲盖弥彰,更加暴露出其盗窃的真实目的和意图。综合以上所述,无论是盗窃时间、被盗物品、还是现场伪装,都明白无误地表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盗窃钱物的案子,而是专门针对朱令个人用品的盗窃案,其盗窃目的就是销毁投毒渠道和投毒物证,因此,宿舍盗窃案实际是一起销毁物证案,盗窃者可以确定就是投毒者。此外,销毁物证的行动同样是发生在宿舍内,再次证明投毒地点就在宿舍!综合以上所述,整个投毒过程从1994年10月至1995年3月,时间长达六个月、横跨两学期,投毒次数至少五次,通过三种不同渠道,再加上即时销赃的行动、特别是对盗窃现场的伪造,这一切均表明:凶手对宿舍情况极为熟悉,出入极为方便,非身边人不能为也,投毒者就在与朱令同宿舍的三名女生中间!             
    清华大学投毒案发生至今已经十二年了,在这场穿越时空的越洋大调查中,许多当事人努力回忆,仔细对证,尽力还原当年的实际情况,但因年代久远,可能仍会有个别细节有所出入,但报告的主要观点均有事实依据,欢迎知情者进一步批评指正.



    回帖人:.ilovelxy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0 14:33:21    淘宝旅行,实惠FUN享   第 5 楼.
    1 当初公安局是持逮捕证将孙维逮捕的,这也是让她在犯罪嫌疑人那个口供文件上
    签字的原因。并不是她所说的和颜悦色地将其从实验室请走询问一些事情。
    2 鉴于孙维被逮捕入狱,清华大学做出了对孙维开除学籍的决定。考虑到该案的
    社会影响和清华大学所处的尴尬位置,清华没有张榜公布这个决定。这是孙维
    没有拿到清华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因。3个月后孙维家族施压,清华大学还是发给孙维毕业证,但是拒绝发学位证。
    3 孙维被捕入狱后,家人以孙维有精神病为由将其接出来了。现在这条还在公安局的
    卷宗里,是公安局释放孙维的官方书面理由。
    4 孙维的老公是美国白人,last name Kxxxxski,(根据姓氏判断是波兰裔)孙维
    现在已经改用这个姓氏了。
    5 孙维嫁给上述美国公民后在中国申请绿卡,大使馆在审核其申请时要求孙维到使馆指定
    医院进行精神病检查。提供此线索者确信这是使馆看到了当年逮捕令和公安局的释放孙维的
    文件后做出的决定。
    6 孙维已经获得美国绿卡。




    回帖人:.周期率会发作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0 15:11:52    引用回复: 第 38 楼.
    转至第15楼第 15 楼 风子2012 2013/5/10 14:46:13  的原帖:
    而且我想当时的北京警方已经破案了,毕竟她又不是什么职业罪犯,只是一个少年出于嫉妒的心理决定给另一个少年一点苦头尝尝。警察也不是那么无能的。


    我也相信已经破案了。更相信政治原因。.




     

    举报 回复

    # 9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12 17:24|

    [转帖]2006年,一位警察职业分析孙维,得出结论!
    2567 次点击
    24 个回复
    4 个赞同yanxinyukiki 于 2013/5/12 12:07:4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各位大虾,偶毕业于某大学侦查学专业,从事刑侦工作达13年之 久,也破过一些大案要案,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刑侦专家吧。因工作太忙,尤其是春节临近,发案率上升,事儿不少,今天才认真在网上看了清华大学朱令案件的一些帖子,趁着今晚老婆早睡,偶也发表一下见解。

        就网上的 帖子来看,偶们已知的且被多方认可的事实有一下几条(若有不同看法,请各位大虾指正):

        1.朱令是遭受至少两次铊中毒才致残的;

        2.孙维被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刑侦人员传讯8小时后被起家人领回;

        3.孙维来 自一个极有权势的家庭(北京);

        4.孙维被传讯8小时后北京警方未认定其它的犯罪嫌疑人且后来终止了对该 案件的侦破工作,并表示不太可能恢复此案的侦破工作。

        看各位大虾在网上各执一词,争论得激烈,但在我们内行人看来,此案其实早已水落石出。且看偶简单推断如下:

       孙维曾被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刑侦人员传讯8小时后被其家人带回。显然,孙维在警方的审讯下没有承认自己是投毒人。正常情况下,警方肯定会接着审,因为既然已经将孙维传来,就该案的影响力来说,在这之前肯定已经得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甚至是主管刑侦的公安部部长的认可,只有得到这么多头头脑脑的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传唤孙维,在没有得到犯罪嫌疑人的“供认不讳”的情况下,是决不会轻易只审问区区8个小时就放人的。但事实上却是8小时后就放了人,这只可能存在下列两种条件 :

       1.犯罪嫌疑人或警方或第三方提供了犯罪嫌疑人不可能作案的证据(如不在作案现场或不具备作案时间等);

        2.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单位对警方施加了不可抗拒的影响。

        显然,条件1肯定不存在,否则此案也不会在 11年后又闹得沸沸扬扬了,也就是说,孙维之所以能够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而在被作为犯罪嫌疑人传唤仅仅8小时后就被释放肯定是其家属或者是其单位(清华大学)对警方施加了警方无法抗拒的影响。显然在这里其单位清华大学既无必要也没有能力对警方施加如此大的影响,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是孙维的那个极有权势的家庭对警方施加了影响,这从孙家的背景和孙维最后由家人从警方带出也可得到佐证。

        孙维由其家庭对警方施加影响,并在审讯仅仅8小时后且没有得到真正审讯结果的时候就将孙维带出警局并不一定说明孙维就是投毒人,这存在两种可能性:

        1.孙维不是投毒人,但其家人害怕孙在警局受苦,毕竟作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受到警察的刑讯逼供 ;

        2.孙维是投毒人,其家人自然要尽力搭救以免孙维有牢狱之灾甚至丟了性命。

        真正的戏剧发生在孙维被其家人带出警局后。若孙维不是投毒人,孙家只会有两种可能的反应:

        1.要求警方加大力度破案以洗清孙维的嫌 疑;

        2.没有反应,反正此事与我们孙维无关,任凭警方怎样处理此案。

        在这两种情况下,警方都会面临市公 安局乃至公安部甚至是国政协的巨大压力限期破案,否则无法交待,毕竟清华大学是全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又涉及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属,北京警方(偶的同行啊)焉敢怠慢。何况这种小范围的多次投毒案件最是易破,倘若连这种大学宿舍内的多次投毒案件都破不了,那北京刑侦总队的兄弟们就干脆每人拉一根小妞儿的头发吊死算啦!别的不说,这脸他们丢不起啊!别小看这么一个案子,如果刑侦总队说自己无法破获这样的案件,那比弄个脏裤头套在北京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和刑侦总队队长的头上还让人难堪啊!

       但结果是不仅这样简单的案子都没破,而且还不打算继续侦破了,那原因只能有一个,孙家不允许继续侦破此案了,也就是等于变相地承认:

        孙维,就是那个投毒者!




    回帖人:.猛龙过江201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2 17:12:45    跟帖回复: 第 25 楼.
        童大焕: 【倒推的逻辑】#朱令#案,如果嫌疑人没做亏心事,信息公开,第一受益者就是她。同理,如果警方没有受到干扰却一直备受质疑,信息公开第二受益者就是警方和政府公信力。这个道理很简单啊!那么反推,如果就是不敢公开,我们只能这么认定:罪犯就是她!或者司法受到严重干扰。

        童大焕转播: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既然警方和嫌疑人都没有做亏心事,都希望得到社会理解,那就敞开大门,把信息全面彻底地公开吧!信息公开是释疑、和解与信任的第一步。孙维若无辜,信息公开最大的受益者是她。.

    举报 回复

    # 10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13 22:20|

    [转帖]朱爸爸手中有重要材料,网友提醒注意安全
    8015 次点击
    81 个回复北极风雪 于 2013/5/13 20:01:1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朱令爸爸手中有北京市公安局科研处的前处长王补的案件分析手稿,网友提醒朱令爸爸注意安全。


    【视频】朱令爸爸在采访中提到,他有北京市公安去的科研处的前处长王补的手稿的案件的分析。是王补临死前给他的。朱令爸爸暂时不想公开。向王补致敬!实践了一个公民的良知和义务!!视频链接:http://t.cn/zTBXviv http://t.cn/zTBXviv


    回帖人:.北极风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0:11:36    跟帖回复:    第 3 楼 寻找广州凯迪网友.
    【网友提供的信息】:“从五一关注朱令案后,一直揪心到现在,为朱令及朱令家遭遇凄恻。今咨询上海警方朋友,他很确切地肯定投毒者就是孙维并不限于孙维,并提醒@平安北京 孙维可能会再易孙释颜姓名以等三种第四种身份混迹出境。(此条我极慎重,并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人民日报 @央视新闻 @凤凰卫视 @香港衛視HKS”
    .


    回帖人:.漂流木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0:38:01    第 9 楼.
    王补的材料不给领导而给朱令父亲,为什么?很显然,王补不信任其领导,为什么不信任?说明此案背后有干扰,他知道领导已不可能尽责,给了也没用。



    回帖人:盛世屁民主帖0粉丝9关注3..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盛世屁民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1:14:53    跟帖回复: 第 42 楼.
    上面博弈尚未见分晓,现在还真的不是拿出来的时机,过早拿出只有被强力“河蟹”掉。不过,保证安全是必要的,包括人和资料!.



    回帖人:china201305主帖1粉丝0关注1..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china201305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1:17:14    跟帖回复: 第 44 楼.
    现在有律师团出谋划策,我想朱的父亲目前不公布而是先放出口风来是有原因的。时机成熟时自然会公布。
    今年对此案来讲,被网络推到这个程度,确实是个水落石出的好时机,两位老人也不可能再等下一次机会了。
    愿广大正义人士不要让此案再象06年一样沉默下去。.



    回帖人:dazhuguan主帖2粉丝28关注19..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dazhuguan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1:35:55    引用回复: 第 55 楼.
    转至第7楼第 7 楼 漂流木 2013/5/13 20:36:15  的原帖:
    朱令的爸爸有点糊涂,现在为什么不拿出来,这个案件现在这么火,关注的人这么多,现在拿出来当局就不得不给个说法,等到事情冷却之后,他一个人,拿出来人家也可以不理他了。
    老两口都是50年代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可说是“受党教育”多年!深知“组织”的力量~如果曾被上级上上级甚至上上上级打过招呼、关照过~~老俩敢说话么?!.



    回帖人:.左罗二世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1:43:20    跟帖回复: 第 60 楼.
    如果是老大不让查下去,就算有决定性的证据也没用,没有公安敢接手。看形势发展再说。.



    回帖人:罗伯特卡帕主帖1568粉丝41关注4..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罗伯特卡帕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1:44:32    跟帖回复: 第 62 楼.
        转: 据悉北京警察当初证实孙投毒的间接证据:孙在朱令发病前翻阅了大量的铊中毒的书籍。 警察在审讯其之前, 掌握了其借阅记录。 有些没有借出, 只是在图书馆翻阅, 上面发现了其指纹。本来这个还可以狡辩说是做实验需要了解背景资料, 但审讯时, 由于心虚, 她开始矢口否认说从来没有看过任何书籍, 只是做实验用到,对中毒一无所知。直到警察拿出证据, 孙铊一下傻眼了, 然后吞吞吐吐交代了一些难以自圆其说事情, 直到其家人把其捞出。这些审讯记录里面都有, 但现在不敢公开, 上面有人不愿意再去挑起疮疤打破平衡。




    回帖人:.清宇一文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2:02:46    第 82 楼.
    朱令他爹经历此事近20年,已经很冷静、很沉稳了;相信由于同情与愤恨、向其提供有力证据的可能不只王补一人!——我们想象不到而已。朱父已是“历经风雨”、成竹在胸、静观其变、只等“待机”和盘托出:或向公堂?或向网络?——“相机”而动!!

    举报 回复

    # 11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14 05:59|

    [转帖]朱令父母今日授权成立“朱令令案件律师团”
    12385 次点击
    132 个回复
    1 个赞同北极风雪 于 2013/5/13 21:28:0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李春光先生:
    【受权发布朱令令监护人声明】朱令令监护人对社会各界表示感谢;同意由谢佑平、李肖霖、张青松、赵军、张颖、张捷、李海霞、张鹏、李春光等十人组成“朱令令案件律师团”,并进行相关授权。



    回帖人:.北极风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1:34:54    跟帖回复:    第 3 楼 寻找广州凯迪网友.
    感谢朱令律师团的各位律师,这是今年呼吁重启清华大学投毒谋杀案调查以来,法律行动迈出的第一步和重要的一步.



    回帖人:风之女主帖5粉丝2关注2..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风之女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1:48:29    跟帖回复: 第 10 楼.
    感谢楼主的坚持,为了朱令,也为了我们的孩子,能生活在安全的社会。

    《刺杀肯尼迪》有句对白,很受触动。

    他对儿子说:“有点怕不要紧,肯尼迪也怕,但,他是个勇敢的人,如果让坏人统治这个国家,那就会人人惧怕。”.



    回帖人:nwwsyyn主帖1粉丝13关注2..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nwwsyyn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3:43:42    跟帖回复: 第 73 楼.
    確實再不能讓兩個老人出去跑案子了,朱媽媽身體已經佝僂了,朱爸爸也明顯衰老了,每天得照料朱令令,還得買菜做飯。
    感謝李春光組建的律師團全體成員,你們辛苦些,後人會為你們立碑的。.



    回帖人:xzxzxzxz主帖2粉丝8关注0..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xzxzxzxz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3 23:49:43    跟帖回复: 第 77 楼.
    方舟子现在成了孙维的帮凶!.



    回帖人:1719956827吴主帖5粉丝16关注34..简介:没有任何简介.加关注发私信...
    1719956827吴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4 0:32:37    跟帖回复: 第 82 楼.
    这将是中国历史的重大事件.



    回帖人:.一品公民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4 4:08:44    跟帖回复: 第 114 楼.
    支持律师团!
    把真相压出来,把真相挤出来,把真相拧出来。.

    举报 回复

    # 12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16 08:03|

    [转贴]芦笛:说两句朱令案
    884 次点击
    10 个回复芦信韵 于 2013-5-16 6:54:2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说两句朱令案

    芦笛

    本来,我很忌讳这种根据网人提供的线索去扮演“民福”(民间福尔摩斯),因为这些线索本身的可信度很成问题,但好在这个案子十分简单,基本事实也由比较可信的媒体说清楚了。根据这些基本事实,通过简单逻辑推理锁定主要嫌疑人,出错的可能性应该不是很大。


    一、四个坚持


    基本案情似乎已经很清楚了,朱令是铊盐中毒,而且是被多次投毒。事发后,警方一度声称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并对朱家说“只差捅破一层窗户纸”,表示对破案很有把握,并一度传讯孙维达八小时之久,此后却又声称没有直接证据,最后不了了之。在学校报案后,朱令的宿舍发生离奇盗窃案,除了朱令的三件私人用品被窃外,其他人什么东西都没丢,而地上却撒了钱,表示那是一般的旨在偷窃财物的盗窃案。

    窃以为,这案子非常简单,若非权势干扰,应该连白痴都能破,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毒品是铊盐,又是多次投毒,而这极大地缩小了嫌疑人的排查范围。

    1)凶手必须非常清楚铊盐中毒的特点,起码对此作过专门的阅读。

    本人的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等基础课学得非常扎实,知道铊这个元素,甚至还恍惚记得它有毒,但我对它的了解也就尽于此。这也就是没有专门使用过它的一般化学系师生及实验人员(含科研工作者)的水平。

    其实化学实验室中毒物很多,但若非有心人,哪怕是天天使用有毒试剂者,只要没有用过铊盐,也不会知道它是什么气味,尝起来有何味道,中毒后是否有“指纹症状” ,等等。如果要让我投毒,我只会想到氰化物或叠氮钠那些剧毒试剂上去,根本不会想到使用它。哪怕面前就放着一瓶,而且上面贴了画了骷髅的剧毒标签,我也不会使用,因为我并不确知它的有效剂量是多大,是否无臭无味无强刺激(例如对皮肤或粘膜造成烧灼伤),因而不会被受害人及时察觉而停止服用,等等。这最后一点非常重要,向黄洋投毒的人就没能做好这个功课,以致他喝了有毒的水后觉得味道不对,没有再喝,终因剂量太大还是中了毒。

    所以,投毒者必然事前对铊盐作过一番案头研究,而这就意味着他(她)一定在工作中使用过铊盐。上面说了,铊盐并不常用,没使用过它的化学研究人员充其量也就只知道它有毒,根本不会想到用它投毒。只有使用它作实验的人,才会为了保护自己,去主动了解它的特性。换言之,这知识之专门之狭窄,极大地缩小了嫌疑人的范围。

    所以,孙维在其声明中说不是只有她才能拿到铊盐,说清华药品管理混乱,她哥曾经混入清华的实验室,轻易取走了某种有毒试剂,并拍下了录像作为证明,这辩护根本不能成立。的确,无论国内外,有毒试剂的管理都不严格(也不可能严格,尤其是在国外,因为谁也没想到有人会去用此杀害同事同学。我倒是听说过有用有毒试剂自杀的) ,拿走有毒试剂根本不是难题,但想到使用铊盐者就极少了。

    2)凶手必须有盗窃铊盐而不被发觉的便利工作条件。

    这点不用细说了吧?值得指出的是,在这点上,孙维的自我辩护也不能成立。外来窃贼确实能轻易偷到常见的有毒试剂,但要准确定点地偷到不常用的铊盐,其概率低到不可思议。

    结合前述第一条,此案不是外人靠随机盗窃毒品就可以完成的。

    3)凶手必须有充裕的重复作案的条件,必须是朱令很熟悉的身边人,有方便的作案机会,因此可以使用不同途径(包括外用与口服两种方式)重复作案,而且极其熟悉朱令使用的餐具与用具,以至于多​​次(起码两次)投毒都不曾误伤他人。

    4)朱令宿舍里发生的高选择性失窃(仅朱令的物品被盗),使得警方失去了关键性证据,提示盗窃者就是同舍,同时也是凶手。

    同时满足以上四个要求的人,除了孙维还能有谁?所以,警方一度锁定她是唯一的嫌疑人,应该说是有充分依据的。满足一条者不难找到(例如实验室负责发放铊盐或是替学生配溶液的人),而孙维的自辩唯一能成立的也就只有这一条,但她从未正视这一事实——她是唯一满足所有要求的嫌疑人。


    二、孙维只是嫌疑人


    尽管根据已知线索,孙维的嫌疑最大,但未经法庭审理,当然只能作无罪假定。据此,我不赞成网民在白宫网站贴出的请愿书。这倒不是如方舟子胡说的那是犯罪行为(这种胡说八道之弱智无知,提示方氏有利益涉及),而是觉得不应该以舆论压力干扰独立的司法审判。

    当然,这也是我这去国已久的海外赤佬的书生之见。中国国情特殊,不能机械照搬西方文明世界的规矩。若无舆论压力,则此案则永无重新调查,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所以,准确说来,我不赞成的只是将孙维驱逐出境那一条。明智的请愿应该是,请美国政府敦促中国政府正视民意,排除权势干扰,重新启动案件调查,以此实例,展示政府将中国建成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的诚挚意愿与决心。

    好在现在神探李昌钰已经表态,这种冷案并不是破不了的。这无疑对北京警方提出了一个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将在百姓面前生动显示中国的司法到底是为谁服务的,是为权贵保驾护航,还是为百姓伸张正义。如果他们再装聋作哑,恐怕无法向国人交代。


    四、法治无日


    老实说,朱令案给我的震撼只有一条:新一代对人命何以如此轻忽到恐怖的地步?我不认为投毒者与受害人真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认为这是什么恶性竞争使然,不过是同舍间必然会有的鸡毛蒜皮的怨恨罢了。我当年上学时,同舍中这种摩擦是很常见的,尤以晚归引起的冲突最频繁。我上硕士时,因为同学晚归,我睡着后又给吵醒了,怒不可遏,跳起来就把灯砸了。玻璃碎片飞了一地,此后数日,大家都只好“打黑摸”,直到我自觉惭愧,去领了一个来换上。

    但区别只在于,那会儿的人哪怕吵成仇人,甚至动手打架,也绝不会想到投毒上去。而如今的学生竟然不是投毒,就是肢解同学,and for what?生活中的琐屑细事而已!这个国家到底是怎么啦?

    至于该案暴露出来的中国离法治的距离倒并不让我非常吃惊,盖我已被神探聂海芬吓得超饱和了。那冤案被捅到网上来后,我特地看了当年媒体歌颂她的报导,吓得目瞪口呆:哪怕是白痴都能一眼看出,所有的线索都证明那叔侄俩是无罪的,而她却能大无畏地认定他们就是杀人犯!而那报导的记者也居然一面能记下那些无罪的证据,一面衷心歌颂神探的英明!看了那报导,我不能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我们的媒体,我们的记者,我们的读者就是这种水平,咱们还能指望职业“神探”们好到哪儿去?



    回帖人:.荤色两戒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5-16 7:34:20    3g 第 6 楼.
    若真凶确是孙,最让我吃惊的是竟有那么多孙的辩护者。我一直认为中国人的低劣是出于孱弱,而孙辩者的问题当然不是孱弱,而是卑鄙。.

    举报 回复

    # 13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5-22 16:16|

    [转帖]95年为朱令测铊中毒教授 为何震惊不已
    1581 次点击
    10 个回复
    2 个赞同余何 于 2013/5/22 11:26:06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当年清华大学才女朱令被投铊毒案,当时在中国一流的医院协和医院却无法确诊。2007年,央视东方时空播报的“朱令十二年”披露,首次给朱令做铊中毒检测陈震阳教授震惊不已——朱令体内的铊毒是正常量的上万倍!“一个人的致死剂量只有一克,一克就足以致人于死地了!陈震阳还检测出朱令两次惊人大剂量的中铊毒,全北京市只有朱令这一个病例。朱令被恶意投毒案至今近20年,案件未破,凶手仍逍遥法外。

        协和医院找不到病因无对证治疗

        朱令,1973年出生。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在人才济济的清华大学,活泼、美丽、健康的朱令曾被喻为最完美的女生。朱令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此外,她还有很多业余爱好,会弹钢琴和古琴,演奏水平都很高,是清华大学校乐队的主力。她还是国家二级游泳运动员。

        然而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肚子疼,腰疼、全身疼痛难忍。在北京同仁医院治疗近一个月;病因无法确诊,秀发开始脱落。

        1994年12月11日,清华大学在北京音乐厅举办汇报演出。作为校乐队的骨干,朱令参加大多数节目,并且古琴独奏“广陵散”。





        然而难忍的疼痛将朱令击倒,她没能参加乐队的庆功宴。由于症状不断加重,朱令住进北京协和医院。但这座中国一流的医院却始终没有找到朱令的病因,找不到有效的治疗方法。

        住院期间,医院为朱令做了气管切开术,手术中她产生昏迷。被送进重症监护室(ICU)。1995年3月,朱令开始深度昏迷两个多月。

        朱令的母亲表示,当时怀疑朱令中毒的人挺多的。2007年,央视东方时空播出的《朱令十二年》揭开了当年为朱令确诊铊中毒的专家是谁。

        当时朱令的病情急剧恶化,各器官出现衰竭,生命正处于死亡的边缘。很多朱令母亲的朋友同事去看她“最后一面”。前来的一位朱令母亲的同事告知,在“北京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工作的陈震阳教授,能够为朱令进行铊中毒检测。

        1995年4月27日,朱令的舅妈找到陈震阳教授。

        检测结果惊人:朱令体内铊量是正常人的万倍

        陈震阳是有毒物质鉴定专家,他曾经在德国著名的毒物实验室做过多年的访问学者。而铊中毒研究,是陈震阳教授的重点课题之一。

        陈震阳在受访时说,在给朱令做检测时,“一做仪器指针就打到头了,好像天平啪一下就到头了。”

        检测结果显示,朱令体内铊的量是正常人的上万倍,“量大得不得了!我们从来没见过,见到我都吓一跳!”陈震阳惊叹道。

        当日下午,陈震阳教授再一次做了检测,晚上出了检测报告——朱令铊中毒确信无疑。

        确诊铊中毒后,朱令才得到了对症解毒治疗。治疗后,经陈震阳教授再次检测,朱令体内的铊含量已降到正常值以下。

        但铊中毒的后遗症问题,陈震阳教授说,他们实在无能为力。铊毒摧毁了朱令的整个神经细胞系统。由于中毒时间长,剂量大,朱令的大脑、神经系统以及消化都受损严重,而且很多损害是无法修复的。

        如今的朱令,100%伤残、全身瘫痪、双目近乎失明、大脑迟钝、100公斤的体重和基本语言能力丧失。

        专家检测发现朱令有两次中毒高峰系他杀

        据报导,一向治学严谨的陈震阳教授继续对朱令的各种标本做进一步分析。他又有了新的发现:根据检测结果,他认定朱令的中毒次数是两次。

        两次惊人大剂量的中毒,没有接触源,全北京市只有朱令这一个病例。根据这些事实,陈震阳教授认为,可以基本排除误食、误接触的可能。剩下的可能性只有自杀和他杀。

        “很少有人用铊来自杀的,那太笨了,铊中毒是慢性的,疼痛的症状人人都受不了,是一种没办法想像的疼痛,跳楼都比铊中毒痛快。”

        他说,铊中毒的特点是很隐蔽,铊无色无味,不知不觉,投毒几天后才发病。

        “一个人的致死剂量只有一克,一克就足以致人于死地了!如果不是自杀那就是投毒!那就太悲惨了!”

        1999年陈震阳教授退休了。他说,在工作岗位上他曾开具过数以万计的工作报告,但每当想起为朱令填写的那张铊中毒阳性化验单时,他都会感到心情沉重。

    举报 回复

    # 14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13-06-12 16:05|

    [转贴]朱令案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
    4795 次点击
    59 个回复董韬略 于 2013/6/12 9:40:4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不少网友认为北京警方之所以不重启朱令一案调查是为了包庇投毒嫌疑人孙维,但在我看来,网友们的这种看法只是看到了表面现象而忽略了背后不可告人的东西。我是这么看的:刚开始时,孙维因投毒嫌疑被警方拘传后,其强大的家族力量被迅速动员起来,对孙维立即采取了保救措施。应该说,保救措施是相当给力的,因为就在警方对孙维仅仅讯问了八个小时后她就被成功捞出了警局。试想,谁有这么大的能量能够让一贯不好惹的首都警方乖乖放人?有人说是孙维的那个具有特殊身份的爷爷帮孙维脱了罪。没错,但如果你要说警方是冲着孙维爷爷的面子而放人的话,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以孙维爷爷所谓民主党派的特殊身份,是并不足以让北京警方“束手就擒”的。那么,谁有能力做到呢?——“传言”给了我们答案,恕不能在此公开这位大人物的尊姓大名。

        至此,后面的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了。孙维被抓——家人解救——孙爷出面——高层发话——警方放人——草草结案——被害人哭诉无门——舆论谴责——警方圆谎……

        警方被迫放了孙维,却不得不承担被人质疑、遭人唾骂的后果,还不敢说出真相为自己洗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好死撑死扛,以拖待变。

        没错,朱令案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保孙维变成了保幕后大人物。这位大人物绝对没想到自己当初的一个“举手之劳”竟会造成这么大的后遗症,并且这个后遗症也让他的继任者深感头疼。两害相权取其轻,在公布真相与保大人物之间,“他们”显然选择了后者,因为他们觉得公布真相带来的不利后果将远远大于隐瞒真相、掩盖事实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至于区区朱令和嫌犯孙维的生死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甚至从自私利益考虑,“他们”巴不得朱令和孙维双双彻底消失……

        拖、拖、拖,拖它个地老天荒,拖它个一了百了,这就是有关方面的唯一应对之策。

        中国梦会不会、能不能实现,人们不知道,只知道中国梦果真实现时,朱令一案早已被人遗忘!

        朱令这辈子都将生活在“无知”的痛苦中,孙维则将永远苟活于生不如死的煎熬中!

        最后顺便说一下,从现在的情况看,其实警方和有关方面比孙维本人还更害怕公布真相,因此,哪怕孙维本人要求重启案件调查和主动要求进行测谎,“他们”都不会也不敢答应的。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多么渴盼投毒嫌犯孙维出个意外,永远闭上眼睛和嘴巴啊!那样一来,他们就彻底解脱了!



    回帖人:.Butcher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6/12 10:21:20    第 8 楼.多新鲜啊,好像你做了个伟大的发现似的
    都说了多少遍了,其实朱令案早破了,但这个案子已变成了“杨乃武与小白菜”性质的案件,影响早远远超出案件本身了.


    回帖人:.英雄双行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6-12 10:43:00    跟帖回复: 第 16 楼.大体上,董韬略说的是对的,但仍显浮浅。

    现在许多案例都早已显现出一个大轮廓,有时模糊,有时清楚。因此,要以大局观看问题。

    桌上摆着一幅多米诺骨牌,你说哪一张是不重要的?是可以任其倒下的?没有一张!任何一张都不能倒,倒一张,就会全线崩溃。这就是大局观,这也就是先主一再告诫的“要讲政治”的原因。

    许多事情,一旦上升到体制内外的对抗,那就得讲政治了。法律和伦理都得靠边。

    这就是大局观。




    回帖人:.论剑华夏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6-12 11:32:45    跟帖回复: 第 25 楼.楼主说到了实质,牵扯到的人物太大了,继任者虽然难堪,也只好忍着. 本贴最后由 吴之如 于 2013-06-12 16:20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 15楼

回复

最近发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