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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双推”作品集,编委怎么可以擅自修改作者的作品?!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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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截稿之前方少华老师曾经跟我通过邮件,提出要改几处地方,其中大部分我都已按要求修改,但有一点我表示不同意,就是方老师说的两格画中的人物要留一样的发型,穿一样的衣服。对此我已经解释过,两格画中的人物相隔二十年,小女孩和年轻女子,少妇和老人当然不可能穿一样的衣服,发型也会变。并且还特别强调,第一幅画中为了表现年轻的妈妈爱时髦,所以染了红头发,而第二幅画中妈妈年纪已大,所以头发花白了。另外也解释了第一幅画中妈妈的头发用红色也是为了给画面增加一些色彩,所以这一点我明确表示不同意修改,方老师对此也没有提出异议。

不料收到画册后,发现第一幅画中妈妈的头发竟然改成了灰白色!!!这叫什么道理?!你们谁的妈妈二十来岁就白了头吗?!虽然经常说“主办方有编辑作品的权利”,但有这样子“编辑”的吗?而且是在作者本人明确对这一点表示了不同意修改的情况下,你们到底尊不尊重作者?!

我的画只是一幅小小的入围作品,不知为何,就连网上展出的时候都保留了原作,出版画集时却对这点小事如此计较!如果早告诉我一定要改,那我情愿放弃参赛,也不愿看到我的作品被如此糟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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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蔚发表于2011-09-23 11:51|

    比赛截稿之前方少华老师曾经跟我通过邮件,提出要改几处地方,其中大部分我都已按要求修改,但有一点我表示不同意,就是方老师说的两格画中的人物要留一样的发型,穿一样的衣服。对此我已经解释过,两格画中的人物相隔二十年,小女孩和年轻女子,少妇和老人当然不可能穿一样的衣服,发型也会变。并且还特别强调,第一幅画中为了表现年轻的妈妈爱时髦,所以染了红头发,而第二幅画中妈妈年纪已大,所以头发花白了。另外也解释了第一幅画中妈妈的头发用红色也是为了给画面增加一些色彩,所以这一点我明确表示不同意修改,方老师对此也没有提出异议。

    不料收到画册后,发现第一幅画中妈妈的头发竟然改成了灰白色!!!这叫什么道理?!你们谁的妈妈二十来岁就白了头吗?!虽然经常说“主办方有编辑作品的权利”,但有这样子“编辑”的吗?而且是在作者本人明确对这一点表示了不同意修改的情况下,你们到底尊不尊重作者?!

    我的画只是一幅小小的入围作品,不知为何,就连网上展出的时候都保留了原作,出版画集时却对这点小事如此计较!如果早告诉我一定要改,那我情愿放弃参赛,也不愿看到我的作品被如此糟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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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3 11:54|

    说句实话,我觉得这种做法既霸道又卑鄙。早先我明确表示这一点不能改的时候,一句意见都没有说,等到书出来了,改了,你作者再不满也没用了是不是?!参加了这么多次比赛,从来没见过这么不尊重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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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 海边人发表于2011-09-23 12:08|

    我理解和支持楼主的抗议!
    暂不说尊重作者,就按楼主述说的情况看,主办方连绘画的基本常识也不顾了,那么,主办方的所作所为就令人费解,其目的是什么?很想听听方老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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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楼

  • 金国正发表于2011-09-23 13:03|

    胡、海两位老师,都是我值得尊敬的漫画人。

      但我觉得如此发言,似乎对事太认真了,说到底是一幅漫画,也不是你最得意的

    代表作。影响不了你在漫画界中的地位和影响。如果你不点出,可能没有人会发觉。

    老人之言,对否,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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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楼

  • 方少华发表于2011-09-23 21:37|

      对于这个帖子,我本不想回复,因为“糟践”、“既霸道又卑鄙”这些词太刺眼,仅仅因为改了一处头发的颜色竟招来如此尖刻的词句来指责,我也不知道楼主的用意何在?楼主是怎么想的?为什么对本次大赛如此反感!!!
        除了在本论坛发布一些漫画信息,我极少在论坛发言,有关打口水仗的帖子我都懒得去看,当然更想不到自己因为这次大赛会陷入这种无休止的纷争之中,我不想把时间和精力耗在这上面。在以前关于这次大赛的帖子中,有一些武断和挑衅的回复,我不屑理睬。如果是关于漫画作品的争论则是好事,说一些过激和难听的话又有什么意思?我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包容和彼此之间最起码的尊重!!!
        看来海边人老师也被楼主断章取义的说法给误导了,既然海边人老师很想听听我的解释,我不妨把前因后果的情况啰嗦几句。在以前的帖子里我说过(都是原话,大家可以查看)“为了保证大赛质量,大部分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只要感觉不妥的,我们都与作者联系,商榷修改或直接帮忙修改,关于文字规范性方面的修改则更多,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毕竟这是一个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比赛,大家可以到网上看看,也许你的作品就被我们“动了手脚”(小问题我们没有一一沟通),当然由于水平有限,不可能没有疏漏和缺陷,不妥之处还望大家多多谅解!”
        关于修改的问题,起码我们的本意是好的。可以说:没有哪一个漫画大赛像我们这样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幅作品,我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和作者沟通,完善作品。当然我们也没有考虑到少数作者的感受,有些沟通没有到位,一些小问题我们没有一一沟通就修改了,对于修改不满意的作者,我代表大赛组委会在此表示抱歉!
        八十年代我发表的有些作品是经过编辑老师修改过的(当然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收到样报真是由衷的感激!《工人日报》徐进老师、《烟台日报》曲凤鸣老师等都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对我的帮助非常大。1984年我第一次发表在《讽刺与幽默》头版的一幅画也是编辑老师修改过的,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位老师是谁,但这些老师无私的行为深深地影响了我。尽管现在的编辑已大多不这么做了,但也不至于因为一个小小的修改招来如此指责!!!
        楼主对我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断章取义,好像我连20年后人有很大的变化都不知道,楼主不同意修改的言语好像也没有,她只是以商榷的口吻在回复我,好在以前的邮件没有删除,我终于在几千封邮件中找了出来,下面我一字不漏地转发出来,看是否与楼主说的一些内容完全一致,是非曲直由大家去评判,我不做解释!
        下面我把前后修改的画也一并发出来,让大家看看到底哪一个效果好?至于为什么要改头发的颜色?是因为有评委提出:几岁孩子的母亲怎么是红头发,只有小年轻才这样,于是改成了上下一致的棕色,而不是楼主所说的灰白色!!!

    以下是几次往来邮件:
    2011/6/11 方少华 <fsh65@163.com>
    你好!
        参赛漫画收到,非常感谢你的支持!看到来稿《以前……现在……》,感觉不错:选题、取材、构思、构图均不错。细品,感觉也有不妥之处。1、前后人物的服饰、发型应大体一致,不要反差太大。2、母亲像孕妇(没必要太夸张)。3、画中对话再推敲一下。
        个人意见不一定正确,提出来供参考,望能重画后发来,谢谢!

    在 2011-06-23 22:02:23,"iris Hu" <irissometimes@gmail.com> 写道:
    - 隐藏引用文字 -
    方先生您好!
    由于最近没有上网,刚刚看到邮件,抱歉!对于您在邮件中提出的批评意见,我有几处不明,想先请教一下,以免修改不合要求。
        1、人物发型、服饰问题:女儿在两格画中都保持齐刘海,只是第二格由于身穿旗袍,配马尾不大合适,所以挽了发髻;母亲的发型在两格中实际上是一样的(如果不上色),只不过第一格为了表现年轻的母亲爱时髦,选择了红色来表示她染了头发,而第二格中母亲已老,所以用了灰色表现有些开始花白的头发。而服饰方面,由于中间隔了十几二十年,幼童和女青年、少妇和老年妇女显然不能穿一样风格的衣服(否则也会和年龄不相称),所以我不是很清楚您提出这点问题,是不是觉得对两格画中是否为同一对母女有疑惑?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可以将注解改为“以前,妈妈对我说……”,“现在,我告诉妈妈……”来将意图表达得更明确?
      当然我也可以将第一格画中母亲的头发改为黑色,两格画中女儿和母亲的衣服都选用一样的花纹,但是那样做显然会让画面失掉很多色彩,有点顾此失彼的遗憾。您认为呢?
        2、“母亲像孕妇”指的是第二格还是所有两格画里?因为这本来是我个人的绘画风格之一(即人物穿着鼓起的裙子;第二格中实际上凸出的是母亲的膝盖和裙子,不是肚子),我还是希望个人特点能尽量得到保留。我把画拿给家人看了一下,他们觉得第二格会让人有错觉,第一格问题不大。所以我想问一下,如果只是第二格有这个问题,是否只改第二格就可以,保留第一格?
    3、关于人物对话的问题,请问具体是哪方面不好?这两段对话我也和家人讨论了很长时间,他们也积极帮我出了很多主意,但最后都是要么显得太罗嗦,要么太死板,不平易近人。大家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更好的对话(因为我原来的对白每句都是6个字,念起来还比较顺口,而且也不累赘),所以还是想回来请教您,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好,要朝哪个方向改呢?您是否有更好的主意?望指教。
        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胡蔚

    在 2011-06-24 23:54,方少华 <fsh65@163.com> 写道:
    - 隐藏引用文字 -
    你好!
        1.两格画中是否为同一对母女,读者容易造成疑惑,前后人物的服饰、发型只需大体相近,将注解改为“以前,妈妈对我说……”,“现在,我告诉妈妈……”也可。
        2.改第二格,第一格也修改一下。
        3.人物对话主要是不简洁,再斟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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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3 22:10|

    这个事情本身不算多大个事,可能明天我就忘了,所以我得今天就把这事给说一下,我觉得这事也不该就这么不了了之。我并不为这件事生多大的气,也不会那么在意,但我觉得我至少应该表个态。

    金老师说得对,这幅画当然不是我最得意的(并且可以说是我不怎么满意的),也不会因为一张画影响什么,但这不是我本来想说的,我想说的是: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对于方少华老师,我之前虽然算不上崇拜,但至少还是很敬重的,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人!!说实话我很失望!!!

    我又翻了当初和方老师通的邮件,大家一起看看好了。关于此点我的回复:

    “人物发型、服饰问题:女儿在两格画中都保持齐刘海,只是第二格由于身穿旗袍,配马尾不大合适,所以挽了发髻;母亲的发型在两格中实际上是一样的(如果不上色),只不过第一格为了表现年轻的母亲爱时髦,选择了红色来表示她染了头发,而第二格中母亲已老,所以用了灰色表现有些开始花白的头发。而服饰方面,由于中间隔了十几二十年,幼童和女青年、少妇和老年妇女显然不能穿一样风格的衣服(否则也会和年龄不相称),所以我不是很清楚您提出这点问题,是不是觉得对两格画中是否为同一对母女有疑惑?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可以将注解改为“以前,妈妈对我说……”,“现在,我告诉妈妈……”来将意图表达得更明确?
      当然我也可以将第一格画中母亲的头发改为黑色,两格画中女儿和母亲的衣服都选用一样的花纹,但是那样做显然会让画面失掉很多色彩,有点顾此失彼的遗憾。您认为呢?”

    方老师的回复:

    “两格画中是否为同一对母女,读者容易造成疑惑,前后人物的服饰、发型只需大体相近,将注解改为“以前,妈妈对我说……”,“现在,我告诉妈妈……”也可。”


    方老师当初很肯定地回复了“将注解改为“以前,妈妈对我说……”,“现在,我告诉妈妈……”也可”,是不是?好了,这封邮件回完之后都过去几个月了,而且我的作品只是最末最末的、数十幅入围作品中的小小一幅,事隔几个月后,竟然来计较我当初不愿意改的一处小小的地方,这是要有多小气才能做得出来!!我的画又不是一、二等奖那么显眼,一个头发的颜色有那么重要吗?非改不可?!
    而且,就算一定要改好了,难道不能告诉我一下吗?我又没有消失,这之后方老师和我就一些作品也在这里讨论了那么多,又不是因为找不到我才无法通知我,不能给点起码的尊重吗?!
    如果事先通知我,哪怕是一定坚持要改,我也来得及建议换成黑色或棕色,总之不要让一位二十来岁的少妇顶着一头花白头发啊!

    我实在想不出来,能有什么理由可以连“顺便”通知我一下都不行,可以明知我不愿意改而强行去改,并且让你对此无计可施!这招太阴了!!
    而且我这张作品里的头发颜色改不改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不改的话这本画册就出不了吗?我倒也想听听对此有何解释。

    总之作为参赛作者我真想说几句,不管是评委也好,编委也好,大家寄作品来是来参赛的,是让你们评选的,不是作品寄给你们就变成是你们的了,想怎么改就怎么改。真的要改,也要尊重一下作者的意愿,这是最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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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3 22:20|

    我是怎么想的?我看到的时候,脑子里首先跳出的字就是霸道和卑鄙,这就是第一感觉。

    说霸道,因为我之前已经解释了很多了,我只能加文字说明,不同意修改头发颜色,结果,还是你们说了算,霸道不霸道?!

    卑鄙就不用解释了,之前跟我说得好好的照我那么改也可以,网展上也没动过,结果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改掉颜色而且印刷了!而且还要我谢谢你们改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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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3 22:24|

    “几岁孩子的母亲怎么是红头发,只有小年轻才这样”——这是谁说的?你们来上海看看,别说几岁孩子的母亲了,几岁孩子的奶奶染红头发的也大把了!

    而且说那个灰白色是“棕色”,这就不知道是定义问题还是辨色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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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楼

  • 海边人发表于2011-09-23 22:35|

    让方老师费神了,罪过!
    我从头到尾重读了贴子,我却犯难再说下去了。
    我仍护着胡蔚所言(也许冲着胡蔚说话的性格,呵呵,我发现确实是有意护着她)!
    但我又得方少华改画是有效果的,至少在视觉上是使人物有了沿续性再现。方老师说:“两格画中是否为同一对母女,读者容易造成疑惑,……)这些意见正体现了诚意和关爱支持胡蔚的!
    那么,我现在又关注起金国正先生所言的意义了,也希望胡蔚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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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3 22:48|

    我知道金老师所言的意义。我说这么多,可能会让人看起来太认真、太计较,甚至太神经过敏了。可是我如果不说,确实就如金老师所言,谁也不会发觉,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我觉得这事不管是故意也好,误会也罢,表个态至少是必要的。不要告诉我作品被人想改就改不需要通知作者是中国国情。

    如果方老师所说的好意是真的,大家也可以想象一下这是怎样的“好意”吧——就像那些父母强迫孩子按他们的意愿行事的时候还振振有词地说:这么做是为你好!将来你就会知道的!将来你就会感谢我的!
    中国不知道多少孩子被这么坑了。我倒是幸庆我的父母当初没有这么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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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3 23:05|

    希望金老师、海边人不用太为我担心,我知道你们的意思,而且我对这个事情真的没怎么在意,就像我前面说的,可能明天起来就不记得还有这事了,之前要说只是为了表个态,事情没这么严重的。(其实很多人遇到一些事,脑子里会想,但不会去说,因为有各种顾虑。而我是想说就要说,也不会有任何顾虑。)

    对于方老师的言论,我只能表示,抱歉,我们活在两个世界里,我实在不能遵守和理解您那个世界的规则。不过我照现在这样,也活得挺好。希望以后也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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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楼

  • 苏—留香发表于2011-09-23 23:44|

    嘴里喊着老师,出言却十分不逊。毕竟人家沟通过,费劲改了稿件,基本没歪曲原作(实际上我觉得真比原来的好),谈不上霸道,更谈不上卑鄙。该给你的都给你了,并没有改后变成自己的,怎么叫卑鄙。你不希望别人动你的作品可以理解,出言伤人实在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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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4 00:25|

    回12楼:该解释的我都已经解释了,你可以看看当时我和方老师通的邮件,虽然我不同意修改有我自己的理由,但当时我都是很认真地跟方老师解释了,也很委婉地表达了不愿意修改的意愿。而且,为了不让方老师失望,我还是尽量把可以改的地方都改了,像头发颜色这些我不同意修改的地方,也提出了折中方案,并且方老师也接受了。我前面说过,我本来对方老师还是很敬重的,你看我之前和他通信时的语气就知道了。

    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太出乎我意料了,也太让我失望了,之前明明当面说得好好的“怎么怎么做亦可”,怎么背后就突然改掉了,而且我对此事还一无所知。我之前想说的就是这一点,我本来很敬重方老师,也希望他至少能尊重我一下。我所说的那两个词,真真实实是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只不过我把它说出来了(我知道很多人不会这么做),就变成“出言不逊”了,而且说不准还有些“忘恩负义”呢!

    方老师对于此事的一些解释我无法接受,比如妈妈不能染红头发什么的,根本就是很荒唐;还有什么写在论坛里的那段话,我之前又不在新漫网,怎么可能看得到?如果是写在参赛规则里,而我投了稿,那后果应该是全由我自负,但是我没印象参赛规则中有这样的声明(我刚特地查看了一遍参赛规则,确实没有)。之前没说过,事后却告之说“之前已经写在帖子里了”,难道还怪我之前没有看到那个所谓的帖子么?

    本来大家虽然不熟,但都是画漫画的人,同道中人,我也不想和谁闹矛盾,但方老师的做法让我很失望。老师还是要叫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嘛。别的,我想该说的也已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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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4 02:03|

    前面说得有点罗嗦,我还是简单归纳一下吧。明天我也不希望再提这个事了。

    我对这个事情的不满就在于:

    1、不管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擅自改动他人作品都不是什么理直气壮的事。哪怕改了10个人的,9个人对你感激不尽,也不能把那另外一个人的感受不当回事,甚至认为他/她也应该对你感激不尽而不是有任何怨言;

    2、如果已经联系了作者本人交换意见,那么如果有什么意见请当面说清。当面说这样改OK,拿过去之后又自己改掉,我特别反感这种做法。如果觉得作者本人的修改还不够让人满意,完全可以告诉他/她这么改不能通过,而不是告诉他/她“这样改也可以”,然后自己来改,且不打招呼,直到作者本人最后发现。

    另外后面给出的解释也不能让人满意,这就算了,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了。希望以后不要再让我遇上同样的事情。祝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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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楼

  • 小姚发表于2011-09-24 11:39|

    其实吧,即使是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漫画也是会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编辑同志对漫画作品略作修改。
    有的还会完全改变作品的本意。对于编辑和报刊来说这样更适合发表,对于作者,在漫画圈遇到
    应该不少,就像方老师说的那样。普通漫画作者的地位还有待提高啊。我想做为一个漫画作者不必对
    已经完成的作品有太多计较,除非是能有很大改进和提高的。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下一幅作品上。
    胡同学,我们都是漫画新人(你画了很多年漫画),对于前辈应有所敬重。
                                        


                                                        ——恕我直言,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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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楼

  • hwf发表于2011-09-24 16:56|

    改得蛮好,我到不觉得年轻妈妈是顶着一头灰白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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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4 17:17|

    谢谢各位直言。就像大家看到的,我现在说的话也许比较“刺耳”,可是当时我给方老师回邮件的时候,是反复斟酌过语句,一点都没有冒犯的啊。

    我之前对方老师很敬重,可是这种敬重却没有换来一点尊重,所以我也没必要再忍气吞声,客客气气的说话了。方老师总是“教育”别人要尊重人,但根据他自己的行为看来,似乎只有骂人才是不尊重人,违背作者意愿强行修改作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种就不属于不尊重人了,这是什么逻辑。

    作品不是不能改,但如果作者本人不愿意,不应该强行改,更不应该背后偷偷地改。如果你们换位思考一下,或许能理解我的感受。方老师对我而言不算是陌生人,我小时候在《儿童漫画》发表作品的时候,方老师也在那上面连载《小梨头》,即便是过了十多年,我还是有印象,所以当时收到方老师的邮件,虽然有几点我表示不同意,但还是觉得方老师写信过来,让人感觉很亲切,所以回复的时候,我也特地婉转地表达了我自己的意见,方老师说那么改也可以,我当时就相信了,以为真的不需要按原来说的改了。结果呢?

    打个比方,假设你是一位二十来岁爱漂亮的女孩子,你报名参加了一出联欢晚会,准备了一个节目,你自己准备了服装和发型,可是彩排时导演对你说,这样不行,太奇装异服了,然后你试着和导演商量,那我把裙子改一改吧,头发能不能不改了?导演和你说那这样也可以。于是你就开开心心地等待着晚会进行的那一天,那是在几个月之后,期间导演和你相遇过很多次,从来没有对你说过关于头发的事。然后正式演出的日子终于到了,你到了台上,却突然发现自己从一个年轻的姑娘变成了头发花白的中年妇女,原来是导演在你睡着的时候,对你的头发动了手脚!可是这时候已经来不及挽救了,于是你只能以中年妇女的形象完成你原先一直很期待的演出,并且事后导演还对你说,你应该谢谢他呢!

    要是什么时候,像小姚、飚哥、郝延鹏等青年漫画家能当一回评委,至少“妈妈不能染红头发”这样的荒唐事情就不至于发生了。期待漫坛能有推陈出新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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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楼

  • 金国正发表于2011-09-24 17:31|

    胡蔚老师:

      以后不发生这类事,很容易。

    你只要在暑名后面写:

    本人作品请勿改动,宁可不发表、不参加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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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4 17:31|

    我和别人讨论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且最后谁都不服谁的时候,我会说,那我们各自保留意见吧。不会什么一定要强迫别人接受你的意见,或者去拉几个人来,让人家表示赞同你的意见。即便是99%的大众赞同了你的意见,别人还是有保留意见的权利。哪怕对方真的是错的,他也可以保留自己错误的观点,而不需要硬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人家。尊重尊重,什么是尊重?客客气气固然是尊重,允许别人持有自己的观点同样是尊重。

    这里有来自各方的不同声音,我觉得是件好事。我开这个帖子,当然不光是为了表明我自己一方的观点的,也希望能听到一些其他的声音,这样我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重新看待这个问题。但是我不会去试图改变别人的意见,我觉得大家都可以持自己的观点,这些里面有一些我觉得是对我很有帮助的,有一些我可能觉得你们还没理解我的意思,不过不要紧,我也不会逐一反驳,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不用分对错。最后,谢谢大家对此事的关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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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4 17:36|

    回金老师,我就是不想看到有那样一天,非得在作品上注明“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可修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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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楼

  • 李向东发表于2011-09-24 18:26|

    我讲一句题外话,

    我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双推”作品集呢。

    圈子里谁能答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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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楼

  • 月在她乡发表于2011-09-24 18:55|

    我于昨天收到画册。是优速快递送达的,有的偏远地方可能要慢点,如一个礼拜没收到的请联系方少华老师(027-65608432)要快递单号,网上查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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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楼

  • xueli发表于2011-09-24 23:31|

    人与人交往最重的是真诚、互相尊重!
    多一点换位思考,退一步海阔天空
    楼主的作品色彩艳丽,淳朴清新,初具风格
    可将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放在漫画创作上
    优秀的女漫画家不多,期待你的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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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楼

  • 李向东发表于2011-09-25 08:31|

    谢谢姬老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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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楼

  • 胡蔚发表于2011-09-25 12:56|

    这本曾经让我满心期待的画册我已经送给了我爸爸,再也不想看到它了。

    大画家戈雅还年轻的时候,得到机会完成他年少时的梦想,绘制萨拉戈萨皮拉尔大教堂的穹顶,但成名更早、权力更大的巴耶乌却强迫戈雅按照他的要求修改作品,戈雅不听,巴耶乌便在议事司铎那里告了戈雅一状,议事司铎批评戈雅对巴耶乌“不够尊敬”,勒令停工。戈雅勃然大怒,以画家创作自由的名义强烈提出抗议,冲突闹得沸沸扬扬,但结果却是戈雅不得不屈服于强权,只能按照巴耶乌的意愿完成了天顶画。事情结束后,戈雅立即离开萨拉戈萨去了马德里,再也不想回去了。“想到萨拉戈萨和那幅画,就让我伤透了心。”

    我去看过皮拉尔大教堂,说实话,我根本看不出来服从巴耶乌的指令造成了多么糟糕的后果,穹顶壁画非常美,而且大家都知道那个穹顶是戈雅画的,没有人说是巴耶乌画的。可是这事对于戈雅本人,一定是个非常不愉快的回忆。后来的一些评论家也在著作中为戈雅抱不平,批评巴耶乌和议事司铎当年逼迫戈雅改画的那些借口既蹩脚又荒谬。戈雅后来的命运要好很多,甚至可以把国王一家画成让世人嘲笑的草包样子,却没有被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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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楼

  • 韦荣景发表于2011-09-25 21:10|

    呵呵,小心找不到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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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楼

  • 论坛常客发表于2011-09-25 21:50|

    反应过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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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楼

  • 独行者发表于2011-09-25 22:03|

    多大的事啊!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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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楼

  • 喜乐乐发表于2011-09-26 00:17|

    是过了点。我省漫协原还打算搞个全国性的漫画大赛,看了胡蔚没完没了的帖子后决定取消这个大赛,说白了,大家怕引火烧身,吃力不讨好。不过,也有人建议不必因此而取消漫赛,大不了在漫赛启事中注明“谢绝胡蔚参赛”字样。可更多的人担心“这还了得,这样她还不闹翻天,骂你个狗血喷头。”,于是,又有人建议,干脆把一等奖的名额留给胡蔚,并在征稿启事中写明“一等奖将由胡蔚获得,如广大漫友无意见,欢迎积极参与,如有意见请勿来稿”,这样或许会比较太平。可是,真能这样做吗?
        最终,大家形成一致意见:撤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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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11-09-26 00:29|

    给人家说话的权力嘛,都是为漫画,说得难听一点又有什么呢。况且人家是论女人衣着打扮,我们宽容一点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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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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