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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评论周刊“视觉评论”暂停一期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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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 邝飚发表于2008-07-19 00:09|

    已经签发和寄出,各位同学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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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1楼

  • 尹正义发表于2008-07-20 09:02|

    开发商嫌贫爱富是自信还是无知
    “50万以下身价者恕不接待”!17日,王先生对记者说,看到河南省鹤壁市一开发商打出这样强势霸道的售房广告,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 像是有鱼刺卡在喉咙里一样难受”。(7月19日《现代快报》)
    这家扬言“50万以下身价者恕不接待”的开发商,表面看上去牛皮哄哄,实际上是愚昧无知。这样的售楼广告,除了伤害市民的感情,让人对其敬而远之之外,恐怕产生不了什么正面的广告效果。
        对那些想去售楼部看楼的潜在顾客来说,看楼之前是不是先要开一份财产证明才行?如果没有这样的财产证明,开发商又凭什么来断定对方身价到底是50万元以上还是50万元以下?这样的规定,明显缺乏可操作性。此为开发商的无知之一。什么正面的广告效果。
        对那些想去售楼部看楼的潜在顾客来说,看楼之前是不是先要开一份财产证明才行?如果没有这样的财产证明,开发商又凭什么来断定对方身价到底是50万元以上还是50万元以下?这样的规定,明显缺乏可操作性。此为开发商的无知之一。
        开发商给顾客设置的最大门槛,其实是心理上的门槛。不管是身价50万元以上的人,还是身价50万元以下的人,心里都不愿意被人当成另类来看。在开发商牛皮哄哄的规定面前,那些自觉财力不够,腰包不鼓的人自然是望而却步了,但那些身价超过50万元的人,是否愿意在众人面前露富,恐怕也很难说。因为一旦走进这家楼盘看楼,就等于是告诉大家自己的身价了,这在不少人看来,也是忌讳的事情。此为开发商的无知之二。
    其实开发商打出如此广告的真实用意,明眼人并非看不出来。他们无非是想告诉大家:我这儿是一个高档小区,凡是能住进这个小区的人,都应是身价不菲的“高档人士”。开发商正是想借“高档小区”的概念来提高小区的吸引力,进而为自己楼盘的高价寻找合适的理由。但开发商在打出这样的广告之前,可能忽略了一点,楼盘的定价,已经告诉了人们这家楼盘的定位,人们自会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决定买还是不买。在广告中明确打出“50万以下身价者恕不接待”,实属画蛇添足,除了会伤害购房者的感情外,其实并无益处。此为开发商的无知之三。

                          政府大院不是违法者庇护所
         近日,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北京东城区法官持相关证件、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前去强制执行,遭钓鱼台国宾馆传达室工作人员阻拦,拒放法官入内执行公务并拒绝转交法律文书。法院以拒不协助执行为由,对钓鱼台国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7月19日《新京报》)作为国宾馆,其严格的出入

    管理制度是必要的;同时,司法机构的强制执行依法具有保密性,不能打草惊蛇,使被执行人闻风而逃。但是,正是在这两种正当利益的矛盾之间,客观上为违法者提供了暂时得以逍遥法外的容身之所。
        近年来,政府部门管理的生活区甚至办公区及其周边,利用空余房地产对外经营招租,在许多地方已是屡见不鲜的现象。一些商家看中的就是政府大院的公信力,将其在民众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作为地位砝码和无形资产,想办法隐身于内,以小充大甚至无中生有,“扯虎皮拉大旗”,借以云山雾罩,“忽悠”生意伙伴和消费者。不仅如此,一旦违法行为败露,还可借用政府大院门卫制度严格、财产不便划拨、实情不便调查等客观条件,作为金蝉脱壳之计抵挡一阵。
        事实上,在一些诈骗案件和生意场上“老赖”背后,不时能看到政府大院名义被盗用的情形。这些违法主事者,藏身于政府大院的对外出租房里,如神鸦社鼠般栖居,“神龙见首不见尾”,使谈判对手和善良民众摸不清底细。北京东城法院依法对钓鱼台国宾馆发出罚单,可谓是体现法律强势、“破解执行难”的一条根本之策。
        显而易见,政府大院在出租空余房地产时,必须加强管理,不能搞“灯下黑”,有意无意地纵容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使其成为藏污纳垢之所。不仅如此,既然作为出租方参与到经济领域中来,就必须放平身段,严格遵守市场经济和法治的规则,以与一般民事主体平等的姿态,接受司法机构的管制,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出租方的相关协助义务。也就是说,在出租空余房地产这一事务中,必须“既入之,则守之”,不能身为出租方,却依照行政管理的姿态和规则行事,而置内部管理规定于市场经济法则之上。
    事实上,在许多法治国家眼中,政府大院对外出租房屋,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即便在我国香港地区,政府管理的公用地产和房屋,只限于办理公务以及提供给公务员租住,对于其中闲置一年以上的空余房地产,由房屋署统一收回,而对那些确实剩余多出的房地产,则要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返还民间管理使用。
                     水果"女体盛"与清华“人文”裸奔
    《京华时报》7月17日报道:前天,清华大学bbs上,一篇帖子迅速走红。该帖披露两名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于7月7日在校内裸奔。前天,媒体记者找到了一名参与裸奔的毕业生。该毕业生称,裸奔是为了增加清华的“人文气息”。
         裸奔是为了增加清华的人文气息,而穿衣服显然就不能增加这种人

    文气息,那人还要衣服干什么?中国的人文始祖们离开了构木为巢,离开了钻穴而居的蛮荒时代,“乃服衣裳”而人文,而如今脱掉了衣服而裸奔,反而比人文始祖们更人文,看来,物极必反,未来的人们,也许会把清华裸奔的毕业生视为“人文鼻祖”了?
         清华的裸奔,无聊透顶,也无耻透顶,一个流浪汉要裸奔,派出所的民警就不依,行路的群众就不让,此流浪汉必被驱逐而后快,看来,无论管裸奔在什么场合,都不容于社会道德。
        我们可以假设,这是在清华的校园里裸奔,如果裸奔到大街上来,会不会有百姓把这些裸奔者当成流氓来对待?如此,恐怕裸奔者就难保自身的安全,因为对待流氓,正义的人们是不会坐视的。清华大学治安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在电话中称,这两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看来,清华大学今后要增加警力,加强夜班巡逻,或者在学生中发展治安保卫力量,否则,就难保女生们不被惊吓,就难保裸奔者不会由操场而奔到女生宿舍区,裸奔满天飞,清华竟成了裸奔者的天下?
          由清华的裸奔,到贵州南江大峡谷的裸奔,再到今天报章报道的广东清远的“女体盛”,女人的身体由室内模特而到野外模特,再到“女体盛”的水果托盘,这些基本上是拾了外国人的牙慧,人们可以回想一下当年日本出现女体盛时的国民思考,断断不可能出现在中华的文明土地上,然而当时的思考完全错了,我们不仅有了集体裸奔于西部黄土高原,还有了裸奔于贵州南江大峡谷,更有苏州园林里的搔首弄姿,所有这些裸奔者,无不打着文明、人文的旗号,裸就裸了吧,还说很人文,无耻呢还是无聊?抑或是兼而有之?
         由社会上的裸奔而到清华的裸奔,人们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仅责备清华的大学生垃圾,正是因为社会上类似的垃圾行为太多了,才出现了清华的垃圾行为,清华也不是真空,更不是一尘不染的圣地,当丰乳肥臀的裸模可以在南江大峡谷裸奔的时候,人们有什么理由仅仅来责备大学生的垃圾行为?女体可以当水果托盘了,大学生为什么不可以裸奔?笔者当然不是说裸奔有理,而是说社会对待裸体的观念正在走入一个怪圈,本来极其野蛮,却打着文明的旗号,本来极其侮辱女性,却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畅行,大学生敢于裸奔于校园的“勇气”,难道不是源于这个“裸体人文”怪圈?
    政府大院不是违法者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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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2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0 20:13|

    详情请点击进入超级连接:
    对贪官的“终极关怀”和“杨不管”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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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3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0 20:29|

    1 开发商嫌贫爱富是自信还是无知

        “50万以下身价者恕不接待”!17日,王先生对记者说,看到河南省鹤壁市一开发商打出这样强势霸道的售房广告,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 像是有鱼刺卡在喉咙里一样难受”。(7月19日《现代快报》)
                         
    2 政府大院不是违法者庇护所

         近日,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北京东城区法官持相关证件、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前去强制执行,遭钓鱼台国宾馆传达室工作人员阻拦,拒放法官入内执行公务并拒绝转交法律文书。法院以拒不协助执行为由,对钓鱼台国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7月19日《新京报》)

    3 水果"女体盛"与清华“人文”裸奔

    《京华时报》7月17日报道:前天,清华大学bbs上,一篇帖子迅速走红。该帖披露两名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于7月7日在校内裸奔。前天,媒体记者找到了一名参与裸奔的毕业生。该毕业生称,裸奔是为了增加清华的“人文气息”。
    +++++++++++++++++++++++++++++++++++++++++++++++++++++++++++++++++++++++++++
    先接纳了你的选题,谢谢!
    很不错的选题,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用漫画去评论的。
    看得出来小尹是个有漫画评论头脑的同学!
    的确,有很多碗新闻漫画的同学习惯了等待“天上掉馅饼”,就是说老习惯于编辑找好题材送上门来,自己很少去找新闻点去主观创作,长期下去就会有惰性。有的甚至懒得想,编辑说怎么画就怎么画,如此,和一个技工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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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4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0 20:41|

    本版面里选用的漫画和点评和一般的新闻漫画及时评漫画有些区别————
    1 我选出一周的新闻热点(符合本报定位的)贴出来供大家先创作,用我们的漫画语言去进行“视觉评论”。

    2 之后我再把这些完成的“视觉评论”漫画再统一转交给文字的时评家进行点评,让他们先看了漫画后再结合新闻事件进行简洁评论,就是说以漫画为主体,而不是以文字为主体,改变了以往那种“漫画是时评文章的绿页”的理念。我要把漫画当作红花。

    ++++++++++++++++++++++++++++++++++++++++++++++++++++++++++++++++++++
    基于此,我提倡的“视觉评论”漫画尽可能的是纯漫画画面,凡是有设计对白或象传统讽刺漫画“画不够字搭够”的画面基本上没有上版的机会,因为漫画的下面有专门的文字点评,不需要在画面中把什么都堆上去,把什么都标出来,就是说不要把所有的责任都一肩挑,没必要。只要把画面画得幽默、荒诞、出彩即可,能吸引眼球,能让人产生视觉美感或有视觉冲击力的,能引人产生共鸣的就成! 本贴最后由 邝飚 于 2008-07-20 20:5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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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5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0 22:57|

    如此升官
    陕西榆林林校前党办副主任王有熊想当官想得有些离谱,居然自作主张用学校党委名义下发任免文件。文件上公然免去他人职务,并任命自己出任。榆林林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王所发的"任免文件"无效,并且免去其党办副主任职务。
    ————————————————————————————————————
    看起来很容易入画,但要把这个看起来“很容易”的用荒诞、幽默的、不附加任何文字对白和解读的画面其实不容易……
    大家不妨一试!
    有兴趣的同学可画了贴到这里来交流、探讨。
    也可投稿给我:ndspmanhua@vip.sina.com 本贴最后由 邝飚 于 2008-07-20 22:59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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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6楼

  • 尹正义发表于2008-07-21 11:36|

    请邝老师和大家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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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7楼

  • 蔡联发表于2008-07-21 12:48|

    本周作业《你们看得起吗?!》

    背景新闻:
    开发商嫌贫爱富是自信还是无知

        “50万以下身价者恕不接待”!17日,王先生对记者说,看到河南省鹤壁市一开发商打出这样强势霸道的售房广告,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 像是有鱼刺卡在喉咙里一样难受”。(7月19日《现代快报》)


    本贴最后由 蔡联 于 2008-07-21 12:4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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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8楼

  • 大猪发表于2008-07-21 14:03|

    我喜欢挑战,邝编的这个选题确实有些难度,不着一字……但每篇文章都有它的重点核心,这篇文章重点在“愚”。
    愚蠢得想通过造假自己提拔自己,找到重点剩下的也就一蹴而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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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9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1 15:02|

    但每篇文章都有它的重点核心,这篇文章重点在“愚”。
    愚蠢得想通过造假自己提拔自己,找到重点剩下的也就一蹴而就了……
    +++++++++++++++++++++++++++++++++++++++++++++++++++++++++++++
    是的!就是这样!
    只要是怀着一颗荒诞和调侃的心,一切都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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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0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1 15:15|

    你的这个画面很直白的表现出“夺冠”的现场模拟图,也可以说:图解!
    这种构思方式是很传统的讽刺漫画常用思维,尤其是在袖子上那几个清晰的汉字很是扎眼,是最大的败笔。其实没有这几个字,读者也一样明白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除非这个读者是个文盲或白痴。

    多用作品来交流和探讨,大家都会受益。
    当然,要彻底摆脱传统讽刺漫画的影子不是那么容易的,慢慢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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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1楼

  • 尹正义发表于2008-07-21 15:24|

    政府大院不是违法者庇护所
    谢谢邝老师的点评,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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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2楼

  • 尹正义发表于2008-07-22 09:22|

    呵呵,向无字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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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3楼

  • liyongqiu发表于2008-07-22 11:13|

    我也交幅作业,请邝老师和大家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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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4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2 14:25|

    永秋这个本周用了!
    这个就是符合“视觉评论”定位的作品!
    回头把原大稿子发到我的邮箱吧!

    另:大猪同学再另找选题作吧,这个给永秋了,你那个是不错的,不过看了永秋这个,觉得更贴近主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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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5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2 14:46|

    不是某人或某几个人的专栏,我希望大家都来争取上来展示自己的幽默、观点。
    当然,前提是要拿出符合本版定位的漫画来。

    很高兴今天永秋同学的作品,谢谢!
    这样的交流和互动我认为是最好的学习模式,把作品摊开来,由大家来点评和抛砖是公平和民主的意识,这也是我们漫画界最需要的。
    每个人都是参赛者、大家都是评委,如果国内的漫画大赛都能这样公开和透明,相信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黑幕与不公、就不会有众多的不满和意见、就不会有那么多好手为之寒心,自然漫画就不会是现在这么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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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6楼

  • 大猪发表于2008-07-22 17:21|

    不错,liyongqiu同学的作品确实比我的要更直接明了,贴近主题。
    我又犯了一个老错误,有时为了幽默一些就多绕了一个圈子,呵呵,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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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7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2 19:48|

    楼主的作品还可以,只是分子和范建平的也不错。其他的普普通通。范用了最简单的比喻+类比的手法,平凡中见新意,有王锦松的风范。楼主则对幽默的理解比较深,严肃的新闻内容与“很爽”的赖××形成一种强烈的不协调,让人会心一笑。
      肖的风格突然和大鹏一样了,让人觉得有点遗憾。看看大棚以前的画风也不咋的,但可能经过斋主指点,变成现在的风格了,好!但肖也要变成这样,就近亲繁殖了。不是说不行,只是在同一版,会视觉疲劳。因此,肖应该有一个更个性化的、更稳定的风格,这样才能自成一家。“放弃是为了得到更多。”有自己的风格肯定会失去一些东西,但会形成一个品牌。当然,这不算问题,只是建议。问题是这次肖的作品我看不懂,这种比喻+类比也太过“阳春白雪”了吧?究竟花盆里的植物是比喻房奴,还是比喻地产商,而且两个都不怎么通。当然,是我智力太低,不关您的事。还好我识字,看了下面的评论,大概知道是讲房价的。
       张建辉这次的作品排在末位了。与只是分子的作品类似,张运用了“Being wrong size”的手法,却没有只是分子的那份幽默。原因何在,我想幽默最表面最起码的一点是:“shift in perspective”,也就是要让人产生一种与预期不同的感觉,而这种不同又是合理的。只是分子把我们脑海中固有的“课堂形势”做了一点点颠覆,学生变成老大了,老师却成为小弟了。而张的作品,则没有做出任何意想不到的改变(Shift)。大家脑海中的银行本来就是这样大哥大的,民众本来就是这么小弟小的,民众抢钱、抢票、抢公共资源的形象也是司空见惯的。这样,就比较难以产生幽默效应。
       大鹏连续几期的作品比较菜,不好运气较好,始终没有排在最后。希望下期不是"翠花,上大棚菜!"
       如果大家能像只是分子一样“闻过则喜”,我想大师会出现的。以前对只是分子多有冒犯,现在在这里道个歉。为了避免“无理攻击”,所以我最近尽量把“攻击”的理由写出来。当然,大家不同意我的观点,反驳的时候最好也不要“无理反驳”,最好把理由说出来。当然,如果懒得打字,“无理反驳”也是欢迎的。有人泼冷水,总要有人送炭火。
    (2008-07-22 01:22:37)
    ++++++++++++++++++++++++++++++++++++++++++++++++++++++++++++++++++++++++++
    这位“新浪网友”的帖子是在本“视觉评论”版博客上的留言点评,说得很客观中肯,本版主非常感谢!
    如果不是对新闻时评漫画有这么深研究的,不会有这么精辟、这么到位的分析和一针见血的点评,再次表示感谢!
    我们作为新闻时评漫画人太需要有这样的声音了,希望这位“新浪网友”继续对我们这个“视觉评论”漫画的批评和指正。这是给我们的最好支持!再次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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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8楼

  • liyongqiu发表于2008-07-22 20:25|

    多谢邝老师的肯定及大猪兄的认同。
    其实我是占了大猪兄的便宜,因为我是参考了大猪兄和尹正义的作业才画的。
    现在放假了,可以有机会向大家学习,希望能和大家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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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9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3 19:50|

    1 石油巨头赚多少才能满足 本贴最后由 邝飚 于 2008-09-04 15:2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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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0楼

  • 邝飚发表于2008-07-23 19:53|

    大家加油,稿费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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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1楼

  • 陈海林发表于2008-07-24 12:46|

    为第一和第四篇而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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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2楼

  • 陈海林发表于2008-07-24 21:47|

    第三篇文章的作业.请大家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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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3楼

  • 陈海林发表于2008-07-24 23:11|

    经邝编提醒,发觉蜗牛不对.修改了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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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4楼

  • 尹正义发表于2008-07-25 08:14|

    我抛一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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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5楼

  • 尹正义发表于2008-07-25 08:19|

    重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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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6楼

  • 大猪发表于2008-07-25 13:21|

    没有最牛,只有更牛——权利的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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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7楼

  • laobing发表于2008-07-26 22:47|

    楼上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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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8楼

  • 蔡联发表于2008-07-27 07:19|

    喜见《视觉评论》被评论


      能被关注,能有人评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从公开选题征集漫画,到以网络公开的方式进行稿件“竞争上岗”,再以开放的姿态接受读者同行的指点。这些措施无论对栏目还是对作者,都是一种促进。
    《视觉评论》,果然很“南都”!
      另:
      我现在每次画稿时,都要为找选题花费许多时间,建议邝编辑增设选题征集,中选发表的选题则付与稿费,应该能征得许多好选题。  
       
    本贴最后由 蔡联 于 2008-07-27 07:2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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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9楼

  • 蔡联发表于2008-07-27 10:38|

    我本周的作业,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及选题撞车。



    背景新闻:



    半部论语治天下,一部论语治交通

      2008-07-23 09:46:2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街谈


      自从于丹老师与一众“鱼粉”分享了她的“论语心得”之后,原本还只是发发低烧的读经热就骤然转为高烧,那次第俨然于丹老师一上讲坛,给中国送来了子曰诗云。因此尽管后来有些学者批评于氏“以六经注我”,很不学术,而一班准国学大师则盛赞于丹宣传经典功不可没。其实,究竟是于丹宣传了经典还是经典宣传了于丹,不免有点“庄生晓梦迷蝴蝶”的朦胧,但似乎越朦胧宣传的效果反倒越理想,反正现在对论语好奇的人多了,搞宣传的势必要抓住机遇,打几圈论语牌。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昨天上午,不少路过广深高速火村收费站的司机,都从现场交警手中接过一本特别的《论语》。书中既有原文和注解,每章后面还有高速路安全行车的温馨提示。这是广东交警“迎奥运保畅通,构建和谐高速”宣传活动的开始,全省高速114个服务区及停车点都将相继展开交通安全大宣传。交通安全宣传关论语什么事?省交管局副局长温荣方说,以往派发的宣传小册子和宣传单张再精美也没人看,对司机大佬们起不到宣传效果,这次别出心裁地请司机学论语,就是想让大家有个新鲜感,为安全行驶提提神。


      说起交通安全宣传,最常见的就是标语了。兹录几条如下:行万里平安路做百年长乐人;狭路相逢“让”者胜;处罚违章不留情看似无情最深情;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三双筷子三只碗爱妻娇儿盼团圆;守交规迎春夏秋冬福保安全纳东西南北财……不难看出,为了让大家小心驾车,交警可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估计能想到的修辞手法都用上了,但交通事故似乎并未因此减少,叫人如何不着急呢。此番广东交警请孔子及其门人出任“交通安全大使”,能否增强宣传效果,还有待观察,但这种宣传方式确实让我觉着有意思,忍不住就问了个为什么———四书五经之中何以偏偏选了论语呢?难道只是想借于丹的东风?若是那样直接让于丹来宣传交通安全岂不更好。


      当然,孔子整天坐辆破车在外面跑,好像没出过交通事故,圣人的身教胜过言教,但孔子自己并不驾车,也没听说他对车夫有何训诫,言传身教其实都谈不上。那么是不是因为赵普的一句“半部论语治天下”呢?既然赵普用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另外半部用在打天下上了),交警用一部论语来治交通岂不绰绰有余?理论上确实如此,问题是怎么个治法。当年祖宗之法未能挡得住洋人的坚船利炮,原因固然很复杂,但光凭“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这样的教导确实不顶事啊。如今以之治理交通、教育司机,听起来也有点玄之又玄的意味,绕好几个弯儿也未必能找得着北。很想知道这本《论语》是如何把子曰与提示结合起来的,莫不是在诸如“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后面提示行车时不要实线超车?好奇中。千万不要大家都学论语去了,反倒忘了交通规则,若是那样不就一路走来的都是国学大师了么?

      □游有方






    本报讯 (记者 陈捷生 实习生 唐浒 通讯员 粤交宣)昨天上午,不少路过广深高速火村收费站的司机,都从现场交警手中接过一本特别的《论语》。书中既有文言文和注解,每个篇章后面还有高速路安全行车的温馨提示。这是广东交警举办的“迎奥运保畅通,构建和谐高速”宣传活动的开始。


    本贴最后由 蔡联 于 2008-07-27 17:5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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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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