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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智利用职权操纵奖项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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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笑漫发表于2009-10-25 10:55|

    作者: 愉景庄(2009-10-25 10:39 )  # 60楼  

    嗯,笑漫先生的这种歇斯底里倒是像曹





    哈哈,不会比你这个到处拍马屁的小人还歇斯底里吧?!!
    ----------------
    本贴最后由 笑漫 于 2009-10-25 10:5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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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楼

  • 苏—留香发表于2009-10-25 11:16|

    作者: 笑漫(2009-10-25 10:34 )  # 59楼  
    作者: 苏—留香(2009-10-25 00:05 )  # 50楼  
    “还有天理吗?!”
    我所了解的蔡联
    绝对是一个认真的、有礼节的谦谦君子
    就算出现撞车事件之后
    他的表现也无可挑剔
    被你们这样侮辱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还有天理吗?!”

    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菜联换个马甲上来了

    你以为谁都会像某某那样换个马甲顶自己啊?!
    从此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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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楼

  • 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5 11:31|

    61楼你受不了啦,终于露出马脚了,你的道貌岸然去那了,哈哈。
    我不会和你这种人争吵的,我小不小人你也不是不清楚?坏你的好事啦?呵呵。
    88 本贴最后由 愉景庄 于 2009-10-25 11:3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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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3楼

  • 金鱼发表于2009-10-25 15:15|

    最近坛子里闹得沸沸扬扬啊----呵呵!

    关于合理运用别人美术作品进行再创作的问题,还是抄袭剽窃的问题,没有相关规章可寻,没有相法定可依,可能就是三天三月三年都谈不清楚。个人认为用别人美术作品进行再创作要慎重要精道,1、用得好和巧,会给予原作品新的含意;2、用得差和滥,就会给人一种创作不认真负责的印象。王复羊、许力、张卫、喻梁等等的那几张作品属1,显然邝飚先生这几张作品属2,因为只把别人美术作品直接用作背影处理,而没有使原作在意义上发生变化,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种方法都不可取。既然邝飚先生表示今后这类创作不用此方式,想必已意识到了这些,就不多谈了!

    至于曹智利用职权操纵奖项的事,当事人谢雪未发一言,也没兴趣评说,只谈谈曹智先生这幅作品。个人觉得稍作改动后借用的“狗头”与作品有情节性关联,勉强还算借用范畴,但从创作态度和作品质量上来看,还是有些问题的。如以前有创意相同的漫画,拿出有力证据来,再论不迟!

    希望真正的漫画人都理智谈论,改用巴顿将军的一句话-----我们是画者(战士),不是流氓(强盗)。如愉景庄先生、南方姑娘等朋友诚恳的谈自己的观点,只要说的观点对邝飚先生有利,就说人家是有目的性的讨好编辑;蔡联先生一说话,就拿人家以前的“事”来封口,都是要不得的!至于那些个骂街者更是没有必要再理他,骂人谁不会?他自作下贱,做出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样子,还是让管理员“有空”去清扫他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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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楼

  • 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6 12:45|

    两岸三地动漫大师,广东漫画学会副会长,肇庆市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漫画学会会长曹智先生不会画狗头,中国漫画何日才能雄起?不能说这些是小事情,细节往往决定着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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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5楼

  • 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6 16:58|

    顶65楼。
    知情人都知道,你所列他的4个头衔有那个是依靠真才实料取得的?
    本来大家也没什么好计较,井水不犯河水,但这位仁兄心术不好,不出自公心,为一已之私不断更换马甲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才引起众怒。
    有人把我的态度理解为拍邝兄马屁之后,我感到好笑,不禁为他的理解力感到可悲,对所作所为更感到不足为奇了。
    说你没错,在利欲熏心之下看似聪明,实则弱智。
    既然和无赖的人讲不清道理,就只能采取少废口舌多抵制的方式。 本贴最后由 愉景庄 于 2009-10-26 17:19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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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6楼

  • 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6 21:39|

    现在的证据显示曹智剽窃是一个狗头,但从整体上看,曹智完全有可能剽窃是一头完整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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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7楼

  • 曾几何时发表于2009-10-26 23:11|

    曹智这幅画,一眼就能看出有问题,构图上的问题。曹的构思是运动员给自己背部画了一根骨头,吸引了狗,于是有了狗追人,人拼命奔逃而得冠。为突出骨头,运动员画了一个稍侧的背面,按理来说狗在后面追,同一方向,也应当是一个稍侧的背面,但曹智绘画水平有限,他画不出一个背面的狗的形象,于是艰难的画了一个正侧面狗,这样一来,就有问题了,给人感觉是运动员在冲刺时,突然从侧面冲过来一只狗,这就达不到作者想要表达的意图。现在我们知道了,这个侧面狗还是剽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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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8楼

  • 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6 23:40|

    几年前在广漫网举证过上图的人物是剽窃的,没想到连老罗说的狗狗都是剽窃的,可能只有那根骨头是曹智的原创吧,这样的漫画曹智还好意思作为代表作摆放在新浪网几年,还是广东漫画学会副会长,这是损害广东漫画学会的声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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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9楼

  • 南大门发表于2009-10-27 00:05|

    李标况, 曹智的恶行早就臭名昭著! 你是高智商、高觉悟呀! 咋不来批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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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楼

  • 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7 12:42|

    这些年,曹智的漫画剽窃的没剽窃的再也看不到,虽然江郎才尽,但是官位做到了中华美术会主席,曹智的事就不再只是局限于广东漫画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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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楼

  • 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7 16:06|

    受“大师”启发,我把原作贴出来,请大家欣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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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楼

  • 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7 22:54|

    沉曹智不披马甲上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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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楼

  • 泰山发表于2009-10-28 08:04|

    作者: 符号(2009-10-26 19:02 )  # 5楼  
    就算曹智罪该万死!
    和确认某些同志是否抄袭有关系吗?



    既然曹智罪该万死!那他的所作所为与他肯定都有关系。但你还是要说一下曹智为什么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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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楼

  • 罗兴发发表于2009-10-28 08:06|

    而今的漫画为什么在美术界没有地位?漫画应该以什么本体形象立世?漫画如何从理论上去反省自己?一群杂碎混入漫坛,不择手段地搞票票,他连什么叫“本体”,什么叫“立世”都不懂,还能叫美术界瞧得起吗?可悲可恶的杂碎混混,坏了漫画了。
    大人们给了小儿一颗糖,小儿不懂大人的意图,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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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楼

  • 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8 12:41|

    一群是错觉,其实就一个人在战斗。

    马甲多多,好像有很多人马,最后在证据面前是孤家寡人。

    本贴最后由 放大镜 于 2009-10-28 12:55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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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楼

  • 漫画特区发表于2009-10-28 15:00|

    事实证明,曹智的画从人到狗, 都不是他原创的!

    怪不得他画出来的人跑的方向跟狗跑的方向完全不同了!罗兴发太没眼光了! 曹智如此无能无德, 你还视他为才俊, 不过也不奇怪, 物以类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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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7楼

  • 曾几何时发表于2009-10-28 17:11|

    曹智画中的这只狗,本应当是以稍侧的背面示人,但画中伸向前方的后腿居然看得见脚掌心!这本应当是正面才看得到的,这错误犯的有点弱智了,看来名字中有“智”字未必就有智慧啊。

    我们知道以曹智的绘画技巧是画不出这只狗的,这是抄袭的,连那个人也是抄袭的。看来要怪那本书没有收录一个背面狗的形象,供曹智老师抄袭,以至于让他画了一只这个角度的狗,出了个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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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8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09-10-28 22:43|

    作者: 罗兴发(2009-10-09 16:55 )  # 1楼  
    庆什么功?
    谁在庆功?庆什么功?谁胜利了?
       
         ……  
       
        土科耷、火眼、南大门、新手上路、一笑、笑漫、金鱼、老油、吴之如、邝飚,你们的庆功会在庆什么?庆功处理“罗兴发事件”?低级了罢!谁胜利了?  


         ……

    老罗,猜猜看,上面所列哪位是你所说的“才俊”? 本贴最后由 新手上路 于 2009-10-28 22:45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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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楼

  • 笑漫发表于2009-10-28 22:51|

    作者: 愉景庄(2009-10-26 16:58 )  # 66楼  
    我懒得说,但继续抵制!
    顶65楼。
    知情人都知道,你所列他的4个头衔有那个是依靠真才实料取得的?
    本来大家也没什么好计较,井水不犯河水,但这位仁兄心术不好,不出自公心,为一已之私不断更换马甲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才引起众怒。
    有人把我的态度理解为拍邝兄马屁之后,我感到好笑,不禁为他的理解力感到可悲,对所作所为更感到不足为奇了。
    说你没错,在利欲熏心之下看似聪明,实则弱智。
    既然和无赖的人讲不清道理,就只能采取少废口舌多抵制的方式。

    本贴最后由 愉景庄 于 2009-10-26 17:19 编辑过。  

    哈哈,终于不打自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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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0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09-10-28 23:13|

    作者: 罗兴发(2009-10-15 20:06 )  # 1楼  

         
                                    人与狗  狗与人


                               -------读一幅漫画-------

         “漫画是画思想的艺术”,是漫画的本体论,即阐明漫画的体性本质。把这句话倒过来讲就是用艺术来画思想。华君武的本体论,把思想与艺术都强调了,迄今,还没有哪位理论家弄出的本体叙述能超越。当然,希望能有人有所超越。不能超越,还骂人就不对了。
          在骂人的混乱期来称赞一幅《得了冠军》的漫画,很可能又会引来骂声。华君武的理论肯定是骂不倒的。
          有人说“漫画就是为了好玩儿”,真要是这样,那真是白痴画白痴了。《得了冠军》初看起来的确只是属于好玩儿,但细细一想,它也在“画思想”啊!“一犬向你吠影,逼得你拼命跑,说不定还催生成一个冠军呢!”这里很有一点中国先哲所讲的那种味道:塞翁失马,安知非福!狂犬向你吠影,未必全是坏事。白痴画白痴,肯定是画不出此种富有哲理味儿的画来的。
          “好玩儿”这个话可不可以用?前面我们说的是“好玩儿”不能作为漫画的本体论来用,把它作为艺术性的俚语表述,当然可以用。我们说《得了冠军》很好玩儿,就是在夸赞它的艺术性。《得了冠军》的艺术性,真的值得夸赞。《得了冠军》所讲的故事是荒诞的,但是,狂犬望着人衣背心上的骨头图花吠影吠声,在我们的理念推论中,是有可能的。写实画的局限就不能表现这种合理的逻辑推断,漫画艺术的存在,恰恰弥补了写实画的不足,这就是漫画艺术崇高而且趣味之处。《得了冠军》故事讲得荒诞却在情理之中,所以特让人觉得幽默好笑,写实画万万不能让人得到此种艺术享受的。
          白痴画白痴,不能讲思想,未必能讲好笑话。《得了冠军》就讲了一个好笑话。“讲笑话”是指它的艺术性。如果用四格漫画的创作思维来思考,那真是一个好故事。1、身穿骨头图花背心者,在一群赛跑人中显得那么矮小,被人嘲弄;2、一群赛跑人开跑了,矮小的穿骨头图花背心者落在后面,惊回首,一条狂犬向他扑来;3、狂犬追得矮小的穿骨头图花背心者已远远跑在了前面;4、矮小的穿骨头图花背心者站在冠军台上,一手举着奖杯,一手搂着狗的脖子,人与狗那么亲热。大家看,这个荒诞的故事,不是很有思想意义么?意料不到的是,狂狗吠影,最后竟与人是那么和谐。
          我以前写文章并非有意要得罪“好玩儿”,其实我的所有意思都是说,“好玩儿”不能白痴画白痴啊!不能作漫画的本体论武器来反对华君武啊!《得了冠军》的艺术性真好玩儿,可不可以扩充成一个动漫故事呢?当然可以,而且绝对强过无头无脑的白痴动漫,思想性就不再说了,就艺术性方面,也强过很多白痴画白痴的动漫。首先,此动漫全是用自身的动作语言讲故事,图画不是文字脚本的图解,动态动作可以十分幽默滑稽。例如,高个子运动员如何高傲地凌辱穿骨头图花背心者,穿骨头图花者表现得如何的卑微可怜,动态动作与人物情感都十分丰富。再比如,突然间窜出一条恶狗,狗与人的追逐,狗狂与人惧的对比,也有动态与情感的丰富。再比如得冠军之后,人与狗的亲热,也有丰富的内容可表现。下面一个情节就是老罗的创造性建议了:一群记者跑过来,镁光灯对着狗,狗得意极了;一群粉丝围着狗请它签名,狗成了明星,真正跑冠军的人却被凉在了一边,多么的可怜。后面的故事情节,则把主题深化了,表现了商品世界的非理荣誉与世态炎凉的不理性。白痴画白痴是万万不能表现这些内容的。
          我的这篇小文之所以用《人与狗 狗与人》作题目,这是一个人世间的大题目,如果能抓住这个思路,也可以搞成一个大型动漫的大题目。以上我们由一个单幅漫画扩充成一集10分钟的动漫,这集的名称就可以叫《夺得冠军》。好动漫一定是要好漫画的。真正的四格漫画就是“动漫”。那种为文字脚本而图画的不叫“动漫创作”,叫“配图”,只有当这些配画成了影像之后,那个终合的影视艺术才叫“动漫”。但是,以漫画的眼光看,真正的四格漫画才叫被漫画家看得上眼的“动漫”。漫画家看得上眼的动漫,又必定是“画思想的艺术”。读《得了冠军》,让我有此感想。
          骂华君武的本体论真没道理,骂也是骂不倒的。网上骂人热闹之后,各自是个什么嘴脸,《得了冠军》倒也给我们上了一课,狂犬吠影,安知非福?
          有几位先生骂罗兴发的评论狗屁不值。我已经不想回答这些先生了,诸如《得了冠军》一幅漫画被罗兴发评论之后,安知非福?
          听说此画是曹智先生的,不管他与广东那帮人的恩怨如何,但曹先生毕竟还为老罗说了几句公道话,老夫乐意于看他为才俊。我相信先生不会象狂某人那样,不仁不义,反而吠影吠声。
              罗兴发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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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1楼

  • 泰山发表于2009-10-29 10:02|

    作者: 符号(2009-10-26 19:02 )  # 5楼  
    就算曹智罪该万死!
    和确认某些同志是否抄袭有关系吗?



    广东曹说“曹智罪该万死”,表明他即使背上罪该万死的骂名也要污蔑某些同志抄袭。这又有何必呢?曹智罪该一死就已经很严重了。我们坚决反对用这样恶毒的语言来攻击任何网友,当然也反对任何人用这样恶毒的语言来攻击自己。强烈要求广东曹收回“曹智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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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2楼

  • 泰山发表于2009-10-29 10:06|

    广东曹说老罗的文章是臭婆娘的缠脚布,老罗说这话很公道,老罗原来也有谦虚的一面,佩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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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3楼

  • 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9 10:35|

    哈哈,80楼的钻牛角尖蠢劲令在下佩服。 本贴最后由 愉景庄 于 2009-10-29 10:35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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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4楼

  • 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9 20:14|

    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曹智,你抄袭的毛病又犯了。看你语无伦次,逻辑混乱,不会是精神崩溃了吧?连老罗都看不起你了,要怪就怪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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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5楼

  • 吕志华发表于2009-10-29 20:21|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若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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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6楼

  • 愉景庄发表于2009-10-30 15:22|

    呵呵,没想到我还有让这位“笑漫”语无伦次、神经错乱的能力。
    按理他应该不是曹智大师,那会是谁呢?这么主动。
    不好理解,因为他喜欢在暗处,看不清楚。
    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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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7楼

  • 泰山发表于2009-11-01 07:32|

    真不明白广东曹为什么如此恶毒,你必须向大家解释为什么要坚持诅咒“曹智罪该万死”? 本贴最后由 泰山 于 2009-11-01 07:35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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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8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09-11-01 10:36|

    曹剽窃与许剽窃性质一样的,都是抄别人的漫画。曹这幅将成为一个剽窃案例,教育来者,当你在数剽窃得来的几十元稿费时,是得不偿失的。互联网的世界,剽不剽窃,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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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9楼

  • 南大门发表于2009-11-01 14:44|

    向《南方都市报》的忠实读者曹智致敬!

    向邝飚漫画的忠实追随者曹智致敬!

    不过, 论起作弊做假, 江曹才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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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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